申报对象
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1.填报《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填报,纸质件1份,见附件1)。
2.其他必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5)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6)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企业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党组织或者行政代章)。
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
2.经费返还
办理地点
可选择到市总工会现场办理或发送电子邮件办理。
咨询电话
眉山市总工会 028-3816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