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农业产业园区
申报材料
1.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文件;2.申报书。3.对标编写自评报告提供县域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配套政策文件、县级园区认定文件、园区规划、明确担任园区管理职责机构的文件,以及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县级园区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2.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实地考评,形成考评报告。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级部门考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眉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议名单,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由市政府命名授牌。
办理时限
每年9月下旬
办理地点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
028-381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