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申报材料
单位申请缓缴或者减低缴存比例的申请、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同意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
办理流程
单位因困难需要申请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执行。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眉山市范围内任一管理部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028-3735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