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要点 |
2021-12-21 09:46 (点击: ) |
政策依据:《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眉市委农领〔2016〕11号) 政策级别:市级 政策类别: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适用对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政策具体条款和内容: 1、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原则上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推荐产生。 2、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可优先享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和项目支持等相关优惠政策。 3、对有上市意愿、且符合申报上市公司条件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可优先推荐,并给予上市支持。 4、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法人代表,可参加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兑现方式:发文公布 有效期限:建立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一年一次的运行监测制和两年一次的淘汰、申报制度。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8- 38718229 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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