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要点 |
2021-09-26 10:59 (点击: ) |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政策级别:(国家级)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法人) 政策具体条款和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兑现方式:申报时减免 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 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 咨询电话: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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