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优惠政策要点 |
2021-09-25 21:37 (点击: ) |
政策依据:依据眉残联[2021]7 号文件,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眉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 法》的通知 政策级别:市级 政策类别: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适用对象:法人 政策具体条款和内容: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用人单位在职 职工总数 1.6%、不足 25%的用人单位,根据超 1.6%比例招用人数,按照 1000 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奖励。 兑现方式:按照用人单位超 1.6%比例招用残疾人人数进行奖励。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责任部门: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028-3816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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