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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优惠政策要点
2021-09-25 21:37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

政策依据:依据眉残联[2021]7 号文件,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眉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 法》的通知

政策级别:市级

政策类别: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适用对象:法人

政策具体条款和内容: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用人单位在职 职工总数 1.6%、不足 25%的用人单位,根据超 1.6%比例招用人数,按照 1000 /人·年的标准给予奖励。


兑现方式:按照用人单位超 1.6%比例招用残疾人人数进行奖励。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责任部门: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028-3816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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