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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告
2023-09-18 09:1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下列单位因所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向我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办理对上述辐射安全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1

彭山永成医院

川环辐证〔19183〕

2

青神仁和医院

川环辐证〔19252〕

3

仁寿安康医院

川环辐证〔19212〕

4

仁寿众康老年病医院

川环辐证〔19222〕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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