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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并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2021-11-0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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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并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并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仁寿县大化镇曹河村十组,有1条高温蒸汽灭菌工艺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 本次申请换证,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并换发证”类型,经营规模为1800吨/年,经营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中的841-001-01“感染性废物”和841-002-01“损伤性废物”。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经营类别为HW01中的841-001-01“感染性废物”和841-002-01“损伤性废物”2种。经营规模为18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 拟核准有效期限:3年 经审查,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由于股权变更,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程继华不再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长,由熊玲接任公司法人、董事长,申请变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 三、联系方式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宜,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贺勇刚 联系电话:028-38113002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1段 邮编:620000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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