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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公示
2021-06-18 17:3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要求,我市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经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单位申报,组织开展相关评选工作,拟将四川复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青神艾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星利石大涂装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作为我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28-38113002: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部门: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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