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朱薇、宿丽霞任免职的通知


眉府人〔2021〕7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薇 宿丽霞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4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朱薇为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宿丽霞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