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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2022-08-03 17:46  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971045726/smzj/2022-00066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目录

  1.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7

    第二节 发展基础8

    第三节 机遇挑战12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14

    第三节 目标任务15

    第三章 社区发展

    第一节 建设幸福美好的宜居社区17

    第二节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社区20

    第三节 建设古韵今风的人文社区22

    第四节 建设业态丰富的兴旺社区23

    第五节 建设人尽其才的活力社区25

    第四章 社区治理

    第一节 构建强基固本的党建引领体系27

    第二节 构建和谐共治的三治融合体系30

    第三节 构建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体系32

    第四节 构建暖心惠民的公共服务体系34

    第五节 构建互联互促的五社联动体系36

    第六节 构建快速响应的平安应急体系38

    第七节 构建智能共享的科技支撑体系42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45

    第二节 强化政策保障45

    第三节 完善考评机制46

    第四节 抓好示范引领46

    第五节 加大宣传引导46

    前 言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单元,是党和国家许多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提升眉山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十四五”时期眉山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创新城乡基层治理建设高品质美好生活家园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思想指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探索眉山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的工作指南,是构建新时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格局的行动纲领,是指导眉山市各县(区)编制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中“城乡社区”是指以居民委员会建制赋码的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对以村民委员会建制赋码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亦称“农村社区”,参照有关要求优化公共服务。

    第一章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2020年,我市高质量推动实施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大幅调整,基层治理行政版图得到重塑,改革动能得到进一步集聚。“十四五”时期,眉山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双加速期”,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城市集聚化、乡村空心化趋势下的治理新课题。眉山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要聚力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的高品质生活城市;眉山市城乡基层治理攻坚大会提出,全面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实底部支撑,对眉山市城乡社区发展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城乡社区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群众生活和城乡基层治理最频繁、最关键、最活跃的场景和形态,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对提高全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是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践行执政使命、顺应时代要求、彰显制度优势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也是增强社会活力、催生经济形态、凝聚人心力量的现实需要和内在要求,对眉山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夯实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新期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二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眉山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实施“两项改革”、重塑基层治理空间结构的同时,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治理空间逐步优化。“两项改革”中,全市统筹规划、一体考量,精准把握社区定位,因地制宜拉伸了城市治理骨架,合理梯次排布城市社区—集镇社区—农村社区,拓展了社区治理空间。全市街道数量由5个调整为13个,增幅160%,社区数量由313个调整为337个(其中街道(城关镇)社区146个,乡镇社区191个,各县(区)数量分布见下表),比调整前增加24个,增幅7.67%;社区平均户籍人口、平均幅员面积从3290人、2.79平方公里增加到4532人、5.84平方公里。有效整合居民小组这一最贴近群众的治理单元,居民小组数量由4014个调整为3152个,减少862个,减幅21.47%,社区管辖面和小组服务面实现双向提升,基本构建适应当前服务治理需求的街道与社区之间、乡镇与社区之间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

“十三五”末眉山市城乡社区数量分布

县(区)

社区总数

街道社区数量(个)

乡镇社区数量(个)

眉山天府新区

34

21

13

东坡区

97

48

49

彭山区

22

18

4

仁寿县

121

34

87

洪雅县

28

7(城关镇)

21

丹棱县

15

6(城关镇)

9

青神县

20

12

8

全市总数

337

146

191

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全市社区全面实现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全市337个社区全覆盖建立党组织,273个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全部升格(其中138个升格为社区党总支,135个升格为社区党委)。全覆盖建立123个城市社区区域党委,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城市小区党支部1391个,覆盖3315个小区(院落)。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城乡社区党委(支部)、村(居)委、监委协力同工的治理体系成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运转更加顺畅,城乡社区自组织、志愿队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模式初显成效,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模式初见端倪,“五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模式有效探索发展。“双报到”机制扎实有效推进,社区统筹调配辖区单位、党员能力明显提升。

服务设施逐步改善。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59个,配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设施282个,占比84.49%;儿童关爱保护设施238个,占比71.68%;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按照空间布局更优化、功能配置更完备、环境氛围更温馨、载体活动更丰富、服务供给更贴心的要求,全面推进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完成106个,占比87.06%。建设2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社区邻里中心10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基本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借“两项改革”契机,全市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站)等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有效整合,有效改变了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散、面积小、功能弱的现状。

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在便民服务中心、部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自助终端,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逐渐完善,持续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建设,常态化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初步构建。依托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邻里共荣的机制,打造融洽邻里关系的和谐阵地,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综合性服务。

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城乡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全市337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3.6岁,较上届降低4.1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70.9%,较上届提高23个百分点。全市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1718名,平均年龄39.8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66.9%,较上届提高8.5个百分点;居民委员会委员共1599名,平均年龄39.03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77.3%,社区“两委”交叉任职1033人,社区工作者的劳动用工、薪酬管理、发展通道等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634个(社会团体857个,民办非企业777个),其中市本级237个,3A以上等级28家。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529人(其中社会工作师96人,助理社会工作师433人)。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超过63.58万人,占居民人口比例达21.5%。

“十三五”期间眉山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具体表现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顶层设计和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多部门、多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平台搭建和资源共享不够;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社区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不足,服务专业化程度仍需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感受度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等。这些短板和不足,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提高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把为民服务落实到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节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市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的高品质生活城市和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的机遇期,面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和发展态势,我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面临新挑战和新要求。

发展新要求。与2010年六普数据相比,202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增加50.6万人,农村人口减少50.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08个百分点;城镇化增长率分别比全国、全省高2.87个百分点、0.53个百分点;2021年,全市60岁以上人口、14岁以下人口占比24.73%、14.01%,分别比全国高6.03%、低3.94%,比全省高3.02%、低2.09%,各县(区)60岁以上人口、14岁以下人口共占总人口40%左右,老龄化加剧、出生人口减少两个趋势在我市更为明显,未来将必须把握人口结构性变化、预见性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养老育幼服务;202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00万人,比2010年减少22.5万人,减幅达18.4%,说明市域内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要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演进,“十四五”全市城镇人口将持续增加,全市城乡社区空间布局、建制设置、发展治理等也亟需纳入新型城镇化战略视角来审视,建立起“以人民为中心”的社区发展新面貌。

治理新挑战。近年来,中央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系列文件,就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思路和要求,省上也相继出台了《四川省“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做好城乡社区治理的重点和要点。2021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眉山特色基层治理路径研究,明确以城乡社区为单元,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走出一条符合都市圈新兴城市治理规律的城乡基层治理新路,给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春天,也对眉山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难题。“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在党建引领下,以服务民生为导向,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塑造具有眉州特色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和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同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服务治理为抓手,以综治和科技为支撑,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相融互促的“五社联动”机制,在加强社区工作和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以党的建设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快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凝聚社区各类组织、各方力量,注重激发社会协同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人民至上、精准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精准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资源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丰富社会服务、增强自我服务,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供给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专业化,不断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建共享、安定和谐。坚持推动“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融合并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城乡统筹、改革创新。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用改革的办法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机制创新、能力提升,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新活力。

——重心下移、协同发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拓宽各类主体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依法有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最大限度整合服务资源,构建互联互促的“五社联动”体系,畅通运行机制,加快培育直接面向居民的社区服务、社区经济,助推社区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到2022年,推动社区硬件有改观、软件有提升、服务有亮点、场景有呈现,不断探索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塑造美好宜居、绿色生态、古韵今风、丰富兴旺、聚才育人的眉山特色社区发展模式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服务治理模式。到2025年,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更为精准,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更加健全,居民自治更具活力,群众生活品质更为美好,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建设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专栏1:“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程

序号

类别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社

区

发

展

宜居社区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40

预期性

主城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完成率(%)

100

约束性

社区每千人卫生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60

预期性

建成社区邻里中心(个)

≥40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6

约束性

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个)

≥1

预期性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60

预期性

社会公众对社区发展(硬件、空间等)满意度

≥85

预期性

生态社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

2326

约束性

城市社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预期性

城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置率(%)

≥97

预期性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

预期性

城乡社区绿色社区建成率(%)

≥60

预期性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6

约束性

城市宜居指数

≥80

约束性

人文社区

社区公益性文化场馆全免费开放率(%)

100

约束性

全市社区文化“自组织”“微组织”(个)

≥337

约束性

中心镇(街道)主题社区(个)

≥20

预期性

兴旺社区

社区社会企业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全市社区基金总量(万元)

≥1000

预期性

活力社区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工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

≥15

约束性

每个城市社区持证社工(人)

≥2

预期性

每个农村社区持证社工(人)

≥1

预期性

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覆盖率(%)

100

约束性

辖区内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工人才建档率(%)

100

预期性

社会组织每万人占有数量(个)

≥5.9

预期性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名)

3

预期性

社区治理

党

建

引

领

社会组织、社区社会企业党建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小区(院落)党组织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建成率(%)

100

预期性

区域化党组织覆盖率(%)

≥90

预期性

居民小区业委会组建率(%)

100

预期性

三治融合

“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

100

预期性

社区道德评议机制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建立率(%)

100

预期性

政务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覆盖率(%)

80

预期性

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代办覆盖率(%)

100

预期性

水、电、气、通讯等服务事项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率(%)

100

预期性

政务事项公开率(%)

100

约束性

公共服务

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建成率(%)

100

预期性

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约束性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率(%)

≥65

预期性

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0

预期性

五社联动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个)

12

预期性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个)

7

预期性

社区社会组织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备案率(%)

100

预期性

全市专业社工人才(人)

6000

预期性

全市志愿者注册率(%)

≥20

预期性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区(县)级覆盖率(%)

≥80

预期性

平安

应急

建立智慧服务及管理平台的社区比例(%)

≥100

预期性

全市“智能安防小区”完成率(%)

≥80

预期性

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建成率(%)

100

预期性

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建成率(%)

100

预期性

社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成率(%)

100

预期性

“一社区一警(辅警、警务助理)”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城乡社区“雪亮工程”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科技支撑

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率(%)

90

预期性

智慧型社区(个)

10

预期性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率(%)

80

预期性

第三章 社区发展

顺应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社会结构动态发展态势,着眼构建“宜居、生态、人文、兴旺、活力”城乡社区,不断激发和增强社区发展动力。

第一节 建设幸福美好的宜居社区

推进社区空间形态、服务阵地、配套设施同步提升,提升社区生活舒适度。

调适社区发展空间。按照规模适度、便于服务管理、便于群众自治原则,统筹人口、空间、民情等多种因素,建立城乡社区建制规模调整机制。传统城区社区人口规模一般1500—4000户、常住人口4500—12000人,具体可综合辖区面积、服务供给、治理能力、小区集中度等因素调整;对于非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一般乡镇,可根据人口规模等因素在乡镇政府驻地场镇设置1—2个社区,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场镇符合条件的可设置1个社区;城市拆迁开发过半或农业用地面积占比不到一半的城乡结合部建制村,规范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居民小组和网格制度可结合社区建制调整优化。

建强一线服务阵地。坚持全龄友好理念,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微邻里中心服务载体建设,优化社区网格、居民小区党群服务站点。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推动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实施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一室多用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

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加快社区路网、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物流网“六网”改造,科学布设停车场(位)、快递综合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垃圾站(箱)、公共厕所、共享单车停放点、24小时自助银行等。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支持相关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社区综合服务向非特定性群体拓展,城市社区全覆盖建立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或新型劳动群体休息驿站。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推动社区完善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托儿所)、综合超市、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活动场所、开放公共绿地“6个1”功能配套,构建“15分钟街区级—10分钟社区级—5分钟小区级”美好便民生活圈。

专栏2:社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4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低于500平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米。社会公众对社区发展(硬件、空间等)满意度大于85%。

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能效”工程。全覆盖推进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实施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和服务功能提级扩能计划;选择一批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场景营造;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社区”。3.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工程。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出行规律科学确定服务半径,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体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到2025年底,建成40个社区邻里中心。

4.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第二节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社区

改善老旧城区社区面貌,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实现小区优、社区美、街区靓。

改造老旧小区。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图底数,实行数据化、台账化管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小区管网改造,理顺小区电力、通信、燃气、路灯、消防等空中管线,修补粉刷小区墙面,黑化小区公共道路,疏通消防通道;完善小区公共绿化、体育文化配套设施,加强道路亮化和停车场建设。支持有符合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增设无障碍设施和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积极补齐功能短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文化内涵,促进人民由“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改善社区环境。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统筹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实施违规占道、车辆乱停、违法建设等综合整治,推行“街长制”管理模式。以安全、秩序、整洁为原则,加强对社区建筑立面和建筑风格的有效管控,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连片整治,解决“脏、乱、差、破、暗”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探索城乡社区可回收资源分类回收激励机制,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营造绿色街区。与成都品质同标,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带状绿地,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过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依托城市水系、山体、通风廊道、城市绿地,高标准建设多级绿道体系,串联各类社区绿色开敞空间、景观、场景。深化社区公共区域全域景观化创建,坚守留白增绿,推进院内补绿、街头增绿、公园添彩行动,因地制宜加强社区微景观建设,彰显背街小巷区域特色风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构建街区立体化绿化空间,推进屋顶、墙体、驳岸等立体绿化建设,优化街区生态,实现街区颜值高、形态优、生态美。

专栏3:社区生态改善工程

1.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到2025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326个,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社区服务水平。

2.优化社区生活环境。到2025年,城市社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构建绿色低碳社区。到2025年,推动60%的城乡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建设古韵今风的人文社区

深入发掘社区独特历史文脉,彰显文化底蕴,打造特色社区治理品牌,提高社区人文生活气息。

挖掘文脉底蕴。探索将传统历史文化融入社区建设的肌理,致力保护好传统文化,让社区更有内涵、更有魅力、更有自信。注重老地名、老建筑和老文化街区保护,推动以设置碑碣等标识的形式保护传统社区的文化遗产。深度挖掘三苏文化、长寿文化、竹编文化、美食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依托三苏祠、沉银博物馆、太和古镇、汉阳古镇等重点历史文化遗产,加大具有眉州传统文化特色小区、社区改造力度,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和景观节点,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彰显文貌文态。开展城市小区“微改造”项目,加大东坡文化元素在城市中的网格渗透和多维植入,打造人文社区。梳理小区闲置空间、低效用地和“金角银边”空间资源,设置“居民公共活动坝”“文化展览馆”等。实施“阳光生活”工程,实现小区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儿童娱乐等户外休闲运动设施全覆盖,引导小区居民走出家门,享受户外休闲运动生活。加强对社区建筑立面和建筑风格的有效管控,构建生活化现代小巷。涵养社区共同文化,探索建立“社区—街区—小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师发动居民、参与设计、指导建设的专业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社区规划,鼓励建设形式多样、简约朴素的“社区历史街区”“社区记忆馆”等场景,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自觉性和凝聚力。

塑造文化品牌。探索打造社区邻里文化品牌,深入挖掘眉山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化资源,建设文化礼堂、邻里中心等,制定邻里公约,建立邻里社群,增进居民情感融合,打造社区邻里互助生活共同体。探索新时代文化品牌,在商业街区、楼宇商圈、社区街道、文博场馆等区域,营造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休闲轻食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提升社区文化品质。探索打造特色社区自治文化品牌,拓展“五微治理”“一核三微”“占灵子工作队”等现有品牌内涵,大力创新社区文化新品牌,形成“一社一品”的良好治理文化。

专栏4:社区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1.社区阵地覆盖工程。推动全市城乡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街道、社区图书馆(室)和文化站(室),实现社区公益性文化场馆全免费开放。

2.社区文化传承工程。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高、边际带动强的文化项目,积极培育文化传承带头人,组建社区文化队,到2025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支文化“自组织”“微组织”,群众文化作品呈现百花齐放。

3.社区主题品牌工程。打造传统文化社区、商业文化社区、新型城镇化成果展示社区、城市风貌示范社区、产业转型提升创新社区等,到2025年,实现至少“1个中心镇(街道)1个主题社区”。

第四节 建设业态丰富的兴旺社区

建强社区社会企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社区基金反哺社区治理,激发社区集体经济。

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社区“两委”领办,吸纳社区居民就业,积极发展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居民群众为目标,以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盈利再投入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业。加强资源利用,探索社会企业、社会组织托管政府闲置资产和社区公共空间,开发无偿和低偿收费的公益项目,盘活利用社区闲置资源。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出台鼓励社区服务类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从登记注册、评审认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后续监管、退出机制等依法进行引导规范。

壮大社区基金。探索“基金进社区”,鼓励通过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捐赠等方式设立社区治理发展基金,完善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制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探索“福彩进社区”,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身份配置福利彩票销售点,福彩代销资金按一定比例返还社区资金账户。探索“慈善进社区”,鼓励成立社区慈善“微基金”,资助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社区公益慈善项目,提高慈善服务水平,扩大慈善效应。不断拓展社区资源渠道、吸引多方参与,同基础财政资金、部门专项资金、保障资金、社会资金等一起构成社区资金共同体。

发展社区服务业。健全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居民购买服务、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益+低偿”“公益+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托幼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拓展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和布局,推进菜市场、便利店、早餐店等便民业态,提高社区商业服务的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

专栏5:社区经济发展行动

1.社区社会企业“百家”行动。完善社会企业培育、注册、管理等机制,通过支持社区“两委”带头领办、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居民共同联办社区社会企业,到2025年,社区社会企业服务全覆盖,总量突破100家。

2.社区基金“百千”行动。推进社区“治理发展基金”“慈善微基金”发展,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资金来源,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区基金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基金总量突破1000万元。

3.社区服务“百态”行动。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依托小区物业、邻里中心等载体,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等模式,积极丰富保洁、保绿、家政各类便民服务,开发社区电商、共享经济等“新经济”。

第五节 建设人尽其才的活力社区

围绕城乡发展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社区人才队伍,助力城乡社区治理“聚人成势”“成事聚人”。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领导班子,健全后备人才储备库,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发展社区经济和服务群众能力。挖掘和培养社区各类技能人才,促进各类人才投身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规范城乡社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岗位管理和薪酬激励制度,建立与岗位等级和考评结果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薪酬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畅通发展渠道。

强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支撑。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构建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支持在眉高校开设社工专业,依托社工站,建立社区人才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专业社工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制度,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壮大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强管理、服务、教育与研究等方面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引进和培育,构建优质的社会工作人才梯队。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

促进志愿者队伍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居民和各类组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嘉许制度。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促进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疫情防控和社会工作联动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推广实行“道德银行”“绿色账户”等志愿服务促进措施。

专栏6: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城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行动”。市—县(区)—乡镇(街道)联动、分级分类分层实施,通过三年时间,完成对城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2.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到2025年,在职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比例达到15%。

3.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到2022年底,每个城市社区有1名持证社工或社工专业大学生;到2025年底,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持证社工,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持证社工。

4.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到2025年,每个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均有社区志愿服务站,每个社区均有10支以上志愿服务队伍。

第四章 社区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社区治理总体架构,强化党组织基层向心力和凝聚力,做实“三治融合”,细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不断深化“五社联动”,推动平安应急能力建设和智慧赋能支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第一节 构建强基固本的党建引领体系

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党建引领工作格局,提高街道社区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协调各方推进共建共治的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纵向搭建体系化治理架构。做优社区,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拓宽选人渠道,加大从辖区两新组织、优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网格员、小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工人才等群体中选拔社区党组织成员力度;支持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依法民主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健全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做实网格,整合党建、综治、公安、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保、消防等网格资源建设“全科网格”,构建“多网合一、一网统管、一格多员、一员多用”网格服务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城市居民小组与网格尽量重合,解决城市居民小组与网格“两张皮”问题;同步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网格,社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或社区党员骨干担任,并兼任小网格员,鼓励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做精小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单独设立党组织、推动楼栋延伸设立党组织,确定党员中心户,配强党组织书记、党小组长;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组建业委会,对不能依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由社区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委会部分职责;社区党组织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提高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社区“两委”成员和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无物业小区,鼓励指导业主(业主自治组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横向搭建区域化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兼职委员制度,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相关负责人为区域党委委员,社区党组织与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完善社区区域党委议事协调制度,建立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和双向认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抓好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动态清零,加大在园区、楼宇、商圈等集聚区区域性党组织组建力度,依托住建部门及物业行业协会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采取街道社区兜底管理的方式做好小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群众自组织按业缘、地缘、趣缘、网缘等建立功能党小组;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切实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机制,健全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注册报到登记、服务时间记录、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度办法,推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围绕社区党建、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

专栏7:党建引领强基固本工程

1.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社区网格、楼宇商圈、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率达100%。

2.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优化,两新组织、优秀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网格员、小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工人才占“两委”成员的比例大幅提升。驻辖区内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工人才建档率100%,分类参与社区管理。

3.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业委会组建率100%,全面完成主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

第二节构建和谐共治的三治融合体系

推动形成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

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加强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全覆盖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事会、代表会等运行机制,规范红白理事会运行。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完善“红黑榜”、最美评选表彰、行为失信失范曝光等制度,推广道德超市,丰富公益积分、时间银行、绿色账户等激励方式。建立完善社区重大决策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从协商主题、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等方面入手,完善社区居民协商机制,常态开展咨询听证、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共同体。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挥综治中心阵地作用,整合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平安巡防队伍等资源,建设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优化矛盾纠纷一核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动法律进社区、进小区、进乡村、进农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顾问+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挖掘“三苏”、李密、虞允文等本土历史名人德治资源,构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彰显深厚文化底蕴的城乡基层德治教化体系。贯彻落实《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好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深入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文明新风传播、家规家训弘扬等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等选树宣传活动,高质量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让文明新风吹进千家万户。

专栏8:社区三治融合筑基工程

1.社区自治固本工程。建立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议事预审制度,推动城市社区100%实现“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

2.社区法治强基工程。社区100%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县级民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督导机制;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学法考试平台,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社区德治润心工程。城乡社区全覆盖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健全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广泛开展道德模范、优秀党员、“十星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先进评选活动。

第三节 构建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体系

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优化社区政务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让服务更亲民、更便捷。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城乡社区权责清单和基层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属于基层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社区。整合精简上级机关各类会议、文件、报表、考评等,最大限度减少对社区履行服务治理和服务职能的干扰。加大清理挂牌力度,精简各类证明事项。将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高、办事频率高的公共服务事项“一件事”集成,最大程度方便群众。

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坚持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强化政务公开,深入落实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政务信息、服务人员等信息公开,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高、办事频率高的社会医疗保障、结婚登记、生育服务、户籍管理等服务事项,列出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供群众知晓。将水、电、气、通讯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

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因地制宜推进政务服务向社区综合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延伸。升级扩容便民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构建“无差别受办”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推动“受办分离”“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多样化服务格局,鼓励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手机APP、自助电脑等信息化服务方式,降低办事成本。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拓展代办、预约、延时等特色服务。

专栏9:社区政务服务便捷畅通工程

1.社区减负赋权增能行动。出台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全覆盖建立事项依法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全覆盖建立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制度、挂牌督查问责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建成服务和管理平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综合实现率大幅提升。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针对无权查证、无法质证、无力求证的不合理证明问题,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对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最大限度精简出具证明程序,推进鉴定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3.持续推动代办服务。完善代帮办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社区干部固定联系方式和代办事项清单,根据实际,采取网上办,社区干部、网格员上门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第四节 构建暖心惠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夯实服务城乡居民“最前沿”和“最末端”。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让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健全城乡社区教育服务站点,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鼓励社区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退役运动员、体育教练等开展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教学服务等,改善提升社区生活品质。推进健康社区和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基层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完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提升社区疾病防控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

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加强社区托育、养老、助残等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和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建立完善个人档案、开展巡视探访服务、链接需求资源。推动养老服务全覆盖社区居家老人,对失独失能、困难老年人群体,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养老综合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助残服务关爱机制,对困难残疾人群体,做好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提供就业服务。

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能力。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社区社会企业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成立服务功能类、兴趣爱好类社区“微组织”“自组织”,充分发挥其在链接社会资源、丰富文体生活、调解邻里纠纷、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积极作用。鼓励建立社区居民公益活动积分制度,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在增强自我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参加志愿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性。设立“社区最美XX”系列荣誉,注重发挥老党员、老教师等社区居民群体和入党积极分子、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等社区治理骨干力量在居民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专栏10:公共服务惠民暖心工程

1.社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行动。社区全覆盖建成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建立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个人档案,实现社区未成年人工作专人专岗,到202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推动社会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力争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患者家属专家互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2022年底,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结合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社区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提升行动。2025年,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策划实施一批公共文化项目。加快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社区的老年教育供给,创新发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服务。实现社区体育协会等群众性体育健身社会组织全覆盖;推动社区全覆盖组建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结合群众需求,科学规划布局,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3.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选择支持一批城市社区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指导开展社区居民健身活动。

第五节 构建互联互促的五社联动体系

建强五社联动主体。建强社区基础平台,发挥社区“两委”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引入、培育、监督、孵化社工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盘活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引导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登记管理机制,积极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志愿服务能力,开展“爱在眉山·爱在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在专业社工和社区工作者的带动引领下,积极参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治理。强化社会慈善资源引进力度,鼓励建立社区慈善基金,落实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慈善积极性,探索建立基层慈善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慈善服务水平和慈善捐赠应急响应能力。

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社会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设置社区社会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提出、运行、监督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建立“孵化基地—社工总站—社工站—社工室”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工工作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

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创新建立全市“五社联动”促进会,引导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自治。引导社区志愿者骨干、下沉党员干部代表、驻社区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牵头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设计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志愿者职业培养、评价、激励、发展、道德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志愿者—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成长发展路径。

链接多方资源注入。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资源,推动资金整合、项目整合、力量整合,推动市县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鼓励由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集中承接,由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集成组织,提升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探索社会企业托管政府和社区的闲置房屋、场所、设备等公共资产资源,开发无偿和低偿收费的公益项目。推进民营企业党组织融入区域化党建体系,探索民营企业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机制。持续引导慈善组织资金资助“五社联动”社工项目实施,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专栏11:五社联动深化治理工程

1.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2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7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率达到100%;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备案率达到100%。

2.人才助力社区治理工程。推进“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工作模式,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设立志愿服务站,加快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壮大志愿者队伍,发挥专业人才在参与社会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全市专业社工人才达6000人。

3.社区志愿服务激励工程。实施“爱在眉山·爱在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全面推进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机制建设,引导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到2025年,全市志愿者注册率达20%以上。

4.治理品牌试点示范工程。深入实施省市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突出“五社联动”机制创新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打造眉山治理品牌。

第六节 构建快速响应的平安应急体系

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和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厚植社会和谐稳定基石。

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健全平安社区建设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并推进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双线融合”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建设平安巡防志愿者队伍,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协助上级部门宣传防范,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持续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推进治安防控重点下移,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全覆盖建立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巩固充实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易发、高发的社区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民转刑”命案防范长效机制,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做好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化“七无”平安社区建设,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无黑恶、无毒害、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诉讼为主要内容的“七无”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地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治安乱点、毒品问题、公共安全事故、邪教活动等突出问题,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人员调解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禁毒社工等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民生呼叫响应机制。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全科网格建设,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整合部门资金、资源到网格,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实现“一格多员”“一员多用”。优化居民小组设置,统筹发挥居民小组长和网格员作用,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制定网格员职责清单,探索建立事费匹配的待遇保障制度。健全网格员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建立街道社区包联网格制度,赋予社区党组织统筹网格职能、力量、资源的职权。建立居民诉求“全响应”工作机制,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制度。建立县(区)、镇街两级诉求全响应指挥平台,构建“中心接件+分类派单”和“网格呼叫+平台响应”双向联动工作模式,推动居民诉求一键回应。探索完善网络理政平台和网格化服务资源整合,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

构建社区应急防控体系。构建社区应急准备体系,分层分类编制社区综合减灾规划。健全社区“两委”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制定覆盖全链条、全灾种、流程化、平战转换的社区应急预案。设立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合理布局社区应急标识、应急设施、应急场所(场馆)。定期对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居民有序参加社区减灾应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构建社区应急响应体系,建立社区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机制。健全社区与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和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与城市指挥互联互通的社区应急指挥终端。衔接救灾物资集散中心信息化平台,建立精准响应、供需平衡、高效配送的物资调运机制。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应急宣传、举报、响应、处置的激励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居民和驻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常态化参与社区应急联动。构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完善街镇、社区、小区物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协同机制,健全社区、制定行之有效的平战转换实施方案,强化风险预警,做好危机防控。探索建立社区健康师制度、疫情防控卫生专员制度。

专栏12:综治保障应急平安工程

1.建成双线融合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社区调解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十四五”末建成双线融合机制,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后,“雪亮工程”的补点建设,注重点位布局的科学性,实现城乡社区“雪亮工程”基本覆盖,城乡社区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超过95%。

2.实施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社区减灾应急服务中心,社区消防、安保、灾害等预警预防体系和应急机制,以及社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等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领域,并实现上述领域在城乡社区的建成率达100%。

3.平安社区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一社区一警(辅警、警务助理)”,建设平安巡防队伍,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到2025年,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覆盖。

第七节 构建智能共享的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加快社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加快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提升社区“最后一公里”的网络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政务外网向村社一级覆盖延伸,提升承载能力。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治理及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支持引导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智能感知、智能家居等新型信息产品在社区的推广应用,丰富各类智能产品在社区的线下服务体验。

加强综合平台开发集成。以全市大数据中心为依托,加快建设市级智慧治理中心(城市大脑),探索建立集各类社区服务为一体,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综合信息平台,并作为各类信息录入和发布的统一出入口,为社区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为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探索推广社区数字生活集成系统应用,打造集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互联网+市民服务”小程序、APP;加强基层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发应用,实行村社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实施智慧社区场景营造。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创新智慧社区在社区治理和生活服务方面的多场景应用,重点推动智慧党建、政务、自治、教育、健康等多样化智慧社区场景营造,提升交通、应急、环保、综治、疫情防控等方面智慧化水平。开发社区党员“双报到”、“云党课”、政务办理、协商议事、意见征集、运动健身示范、专题辅导讲座、医疗健康服务、助老送餐服务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智慧化居家养老、医疗康养、社区教育、数字文娱、定制配送等生活服务进入小区院落;探索智慧技术成果在家庭安防、邻里互助、家政服务等领域入户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完善村(社区)代办服务体系,确保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办理。探索政务服务高频审批事项下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应用,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新建、在建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技术审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区警务有机融合,打造信息智能核录、任务精准推送、工作实时监督的社区警务新形态,实现社区警务指标可量化、过程可控制、成效可评价。

推动智慧法治社区建设。依托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和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整合户政服务、交通管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服务、涉法涉诉信访等功能,打造多渠道、一站式的政法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全域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专栏13:智慧科技便民利民工程

1.实施城乡社区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工程。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到“十四五”末,实现光纤网络万兆到楼、千兆入户。

2.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到“十四五”末,建设智慧型社区10个。

3.实施“互联网+市民服务”行动计划。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综合信息平台,打造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数字生活集成系统,探索“互联网+”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实现路径。

4.试点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化集成工程。在现有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试点推动统一数据出入口,优化信息集成功能,为大数据应用和城乡基层治理提供社区末端数据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加强考核评价,深入试点示范,汇聚各方合力,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持续走深走实。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揽总、政策创指、综合协调的主体责任,压实县(区)乡镇(街道)书记城乡社区治理第一责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将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推进;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基治委统筹、民政具体牵头,部门全力协同的工作格局,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全力保障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目标任务实现。

第二节强化政策保障

创新财政投入、权责对等、共建共享、资源整合、内生动力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优化政策保障。发改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别牵头,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和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各部门下沉城乡社区资金项目资源统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各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理顺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与城乡社区的关系,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拓展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完善社区需求发现、项目设计、供需衔接、主体承接等机制。加大社区经济相关政策创制力度,为鼓励发展社区创建政策环境。细化规划中各类人才建设的政策文件,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第三节完善考评机制

强化部门指导和监督落实。由牵头部门制定所牵头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主要指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及评估办法。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和目标绩效管理,纳入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居民满意、驻社区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建立规划指标年度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第四节 抓好示范引领

建立试点示范工作体系,创新治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丰富治理模式。以项目为抓手,按照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创建标准,抓好试点县(区)申报创建工作,持续做好第一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经验推广,第二批、第三批创建工作,打造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服务项目化、自治互助型等一批“特色社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单位在党建引领、五社联动、三治融合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坚持试点引路,以县(区)自主申报,市级部门联审确定试点方式,每年确定一批市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以点带面、以优促建,示范带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快成势、整体提升。

第五节加大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城乡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实践,及时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城乡社区治理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激励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城乡社区治理中涌现的典型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对表现突出的适时按规定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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