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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 |||||||||||||||||||||||
2022-02-14 09: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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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眉山市火灾防控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着力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先后四年在省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中获评“优秀”,较好地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为眉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 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时期,共发生火灾2247起,亡15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5329.2万元。较“十二五”时期,火灾起数、亡人、伤人数分别下降4.5%、16.7%、36.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8%,继续保持建市以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纪录,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企稳向好。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投入经费4.6亿元,新增1254个市政消火栓,建成10个消防站、11个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完成眉山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一期建设,763个微型消防站在村社和重点单位实体化运行,44辆消防车辆、3.5万余件(套)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列装一线。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出台《眉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安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60余次,检查单位5.2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3万余处,有效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 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全面提升。围绕“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构建消防救援四级战备力量体系,建立24小时专业指挥、遂行机动的灭火救援指挥部,组建地震、化工、水域、山岳、战勤保障等专业救援队伍,成功处置“2·28”小北街欧陆商城火灾、“1·6”视高家具厂火灾、“6·1”达州塔沱市场火灾、“6·17”长宁地震、“3·30”西昌森林火灾、2020年全省夏季防汛抗洪等5464起灭火救援任务,营救6898人,抢救财产价值7.33亿元。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咨询日、全民消防体验日、“火蓝荣耀杯”消防运动会等活动,开设“龚龙说消防”脱口秀栏目,组织各种消防宣传培训900余场次,受众30万余人次,全民消防意识不断增强。 消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落地。2018年11月29日,眉山市委、市政府举行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授旗、换装仪式,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挂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相继出台。改革转隶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为统领,一手抓中心主业、一手抓转型升级,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实现了新时代眉山消防救援事业良好开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消防安全隐患仍然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化工企业、物流园区以及新业态、新材料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和规模持续扩大,火灾防控难度大。老旧小区、棚户区消防安全设施“欠账”和损坏现象比较普遍,老幼等弱势群体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农村消防基础薄弱,九小场所“小火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 消防治理体系尚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边界不够明晰,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仍需完善。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均衡。消防规划实施有待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消防站点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救援盲区较大,消防力量依然薄弱;尖端和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不足;取水码头、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规划建设严重滞后,市政消火栓与市政供水系统建设不同步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急救援通信能力亟待加强。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全面深化改革培育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劲动能,为消防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双城”“同城”战略提供新支撑。当前我市“成渝双城”、“成眉同城”战略叠加交融,政策推动力、发展支撑力和科技引领力持续汇聚,全市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眉山实体经济发展迅猛,科技水平日益提升,人才资源高度聚集,为加强火灾防范、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民群众关切提出新要求。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了共识,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提供了更大牵引力。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重大战略,牢牢把握城市崛起窗口期、成眉同城突破期、开放发展跃升期发展规律和机遇挑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夯基础、补短板、优机制、强监管、提能力”为主要任务,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眉山全面建设发展走在都市圈前列、保持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依法监管、精准治理。完善消防安全法制体系,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提高消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治理,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精准发布预警、精准监管执法、高效科学施救。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引领。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着力破解消防事业改革发展难题,加快构建与现代化指挥体系相适应的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加强消防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紧密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消防安全协同合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与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灾害能力显著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治理能力得到新提高。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更加紧实,消防执法改革更加深化,科技防控支撑更加有力,火灾隐患整治更加高效,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和系统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适应城乡发展以及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城乡消防规划编修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任务逐年落实。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合理分布,城乡消防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消防综合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核心骨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综合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构建,指挥协调、机动作战以及综合保障机制更加顺畅,消防救援队伍训练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先进技术、智能设备、特种装备应用更加广泛。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的综合救援能力持续提升。 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消防职业保障和荣誉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消防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公众消防安全素养普遍提高,消防文化繁荣发展。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加强消防安全法制建设。加强消防领域法律法规宣贯。结合眉山实际,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等方面出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消防立法、执法公众参与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管理。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组建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逐级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加强火灾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消防综合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的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职能部门建立具有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经常性消防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联合监管方式,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督查督办、信息共享和函告警示等工作力度。 健全基层末端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作机制,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体、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行业部门监管为支撑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探索授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消防工作派出机构,组织、指导和督促辖区居(村)委会、单位和群众做好消防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急管理机构、综合执法机构等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全面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公示承诺制度,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单位按规定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聘用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安全领域专业资质的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以现代理念、市场力量、科技手段和诚信约束,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推动消防安全群众自治。开展“全民消防”建设,打造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推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十户联保”责任制,畅通“12345”火灾隐患受理渠道,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查处、管控、反馈、奖励等机制。规范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队伍,对从业条件、执业过程、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加大优质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群防群治质效。 第二节 提升火灾防控治理能力 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修。贯宣新修订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结合眉山市及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100%的县(区)及中心乡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消防专项规划,预留消防队站等建设用地,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火灾隐患精准管控。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定期开展区域、场所火灾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政府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火灾风险动态预警,强化物联网远程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创新推广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建设消防物联网平台,实现早期识别、监测预判。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消防安全监管。 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石油化工、文博宗教、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行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专业处置力量体系。强化突出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落实消防安全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计划,持续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纳入消防安全治理对象,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消除突出风险。 落实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失信行为界定和失信信息归集、公开、应用、修复等制度,建立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记录,依法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有序利用。拓展消防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服务能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奖惩。 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房、水利建设改革管理,电网改造升级等工程,解决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欠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突出整治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直采电商、农家乐、民宿等农村新兴产业和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老幼病残”等火灾防控重点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 第三节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消防队站基地建设。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四川省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指导手册》(川应急委办〔2021〕2号),按照“建精特勤站、建强城市站、建密乡镇站”原则,采取新、改、扩等方式强力推进站点建设,提高消防救援覆盖率。“十四五”期间,对现有消防站全面提档升级,新建省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项训练基地1个、市级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1个、搜救犬训练基地1个、城市消防站13个、乡镇消防站11个。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认真贯彻《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落实消防给水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确保消防水源建设补齐旧账、不添新账。将市政消火栓与城市道路、市政供水系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河流、湖泊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消防取水码头。结合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再生水供应系统、雨水收集设施等基础工程建设,在工业园区、大型批发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供水不足区域建设消防水池。乡村、社区结合供水管网优先建设市政消火栓,供水管网未覆盖区域结合天然水源、人工水体建设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取水平台等设施,推进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加强消防水源日常维护管理,搭建消防供水设施物联网,动态监控水源状态,提升供水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消火栓信息化管理档案系统。“十四五”期间新增市政消火栓1200个。
加强应急通信建设。围绕解决“断电、断路、断网”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需求,配置高通量卫星通信,宽、窄带自组网等关键装备,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大力运用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技术,推进聚合路由器、融合通信终端和音视频自组网设备的配备;完成全市应急指挥网接入,加快推进指挥信息网提档升级;充分融合对接,依托“全国消防一张图”信息资源及各类智能化算法模型,辅助灾情研判、调度指挥和救援处置。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车通道统一规划、建设、管护机制,不断优化消防救援线路,缩短消防救援到场时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在城市建设、更新改造及森林防火通道设置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要求的消防车通道,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解决因停车难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优化停车空间资源管理使用,推广施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及老旧小区居民优惠停车等措施。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设计、建设和标识标线施划工作。加强消防车通道综合执法联动管理,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第四节 加强战勤保障和装备建设 完善战勤保障网络体系。开展战勤保障达标建设,健全战勤保障网络,加快推进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夯实战勤保障基础。在县(区)设置战勤保障分队或班组,清除战勤保障盲区。推动多种形式战勤保障队伍建设,解决基层战勤保障力量不足的问题。规范战勤保障人员、车辆和装备编成。 提升物资多元储运能力。建立新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完成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达标工程。建立应急装备物资更新轮换机制,确保常储常新。加强高机动战勤保障车辆配备,实现装备物资储备“一张网”管理。推动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模块化建设,优化地震(地质)灾害、水域、山岳专业队装备模块标准。 加强社会资源联动保障。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为主体,消防装备物资生产企业协议储备为依托,其他社会供应渠道为补充的消防装备联勤保障体系,综合运用仓储、物流等储运网络和高铁、航空等运输方式,建立完善紧急运力调集、跨区域优先快速通行等机制,提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精准投送能力。建立完善企业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拓宽联勤保障供应渠道。 加强基础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四川省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指导手册》(川应急委办〔2021〕2号)建设标准配齐消防站基础装备,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优先配备高效轻便、多功能和复合型装备,持续优化装备结构和性能。 加强特种装备配备。针对洪涝、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眉山潜在自然灾害类型及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建筑、石油化工、新能源等特殊灾害处置需要,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特种装备,满足“全灾种”救援任务需要。
第五节 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健全消防救援指挥体系。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智能型”和“数据支撑型”转变,2022年完成市119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实体化部署运行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修订完善灾害事故应急响应、等级调派等各类方案,对标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提升在应急值守、预警预测、接警调度、联勤联动、辅助决策、态势标会、信息研判、舆情监控等方面的效能;实施全市集中接处警,实现消防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扁平化指挥调度,完善消防与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质、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社会救援力量应对灾害事故的会商研判、力量响应、应急值守、指挥协调、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信息直报等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响应、指挥、处置为一体的消防救援主战主调机制。
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坚持战斗力标准,分层级、分岗位、分灾种推动全员岗位练兵,持续优化防、灭火协同机制,全面增强防消联勤模式。固化“营区、单位、基地”三位一体组训模式,拓宽练兵场,建设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设备,建设1个市级消防员实战培训基地(依托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1个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训练中心(依托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3个实操实训点(眉山天府新区搜救犬实训点、彭山区岷江水域实训点、洪雅县瓦屋山山岳实训点),以建制班组形式系统训练消防员生存类、初战控火类、应急救援类和安全操作类科目训练,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 建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优化专业攻坚力量。针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震、水域、山岳等特殊灾害处置,挑选专业骨干,依托内部集训和外派学习提升其专业素养,并定期开展能力考核。优化专业救援编程。构建“平时分散备勤、战时分批集结、到场高效处置”的专业力量体系。
深化区域协同联战机制。探索与周边城市建立区域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区域重大活动安保、专业力量建设、救援力量调度和协同联动联战上提高区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消防救援联动机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社会联动单位协作平台,加强联勤联动联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联动、优势互补,提升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意见》,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人员装备保障,规范建设管理。积极发展农村志愿消防救援力量。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全部执行《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和抚恤待遇。 第六节 加强人才科技保障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落实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大力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质提升工程和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社区民警、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志愿者等重点人群培训。鼓励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鼓励院校增设消防安全相关专业,拓宽从业人员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人才招录、培养、激励等机制。 鼓励消防科技创新。加大政策、资金对消防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支持地震、雨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非传统安全事故的技战术成果转化,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在消防救援领域的应用。搭建市、县两级“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智慧消防设施设备,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市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数据资源库,开展综合研判和辅助分析。 做优消防职业保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家属随调随迁、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困难慰问、伤亡抚恤等优待政策,未尽事宜参照驻眉部队执行。重点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探索建设消防员公寓,采取公租房、廉租房、共有产权房和人才保障房等多种方式拓宽消防救援人员住房保障渠道,实现市级“有统筹”、县区“有配套”。建立符合消防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尊崇消防职业的荣誉体系,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忠诚履职。 第七节 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建强宣传培训平台。实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配备消防宣传车。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或街区,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科普教育基地“场馆预约”功能。推进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打造专业化消防宣传队伍。整合资源打造新媒体精品平台,创作消防题材动漫、视频、公益广告等优质作品。建立各级媒体长效协作机制,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矩阵,每年在市、县两级媒体开设消防专题(专栏),营造全方位消防宣传格局。
做实消防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五进”,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引导电信运营商、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依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高校、高中(含中职)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军训活动。“十四五”期间完成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宣传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实现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提升。 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加强消防公益事业体系建设,纳入普法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以及文明城市、平安社区、美丽乡村等工作范畴推进。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为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提供经费支持、税收减免、就业培训等优惠。加强消防先进典型树立宣传,申报设立“119消防奖”,适时按规定评选表彰一批为消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机构、红十字会设立消防慈善基金,依法公开募集、管理、使用社会捐助资金、物资,支持消防事业发展。依托多种平台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具有“眉山东坡文化”特色的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消防公益文化眉山品牌。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及时召开规划实施协调会,细化分解任务,做好规划内容的统筹衔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 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作用,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产业布局调整等政策规划,推进各级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适时进行规划调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本规划作为今后五年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统筹制定消防事业发展计划、审批消防建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地方投入责任,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发展改革、经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大消防重大项目专项保障。 第四节 加强实施监督 各地要抓好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动态监管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对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做好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考评,加强对形势环境变化和困难风险演化的动态分析,及时对规划范围、任务目标、重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规划推进科学有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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