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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 ||||||||||||||||||
2012-04-23 1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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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眉府发〔2012〕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眉山市“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 质量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是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基础,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质量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是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必要条件。按照《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质量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未来5年全市产业发展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指导及行动指南。 一、质量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时期,全市质量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有效服务“两个加快”,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质量安全有效保障,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一)产业发展质量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GDP年均增速14.6%,三次产业结构由26:46:28发展到18.8:54.9:26.3,第一产业比重降到20%以下。2010年,铝、硅、芒硝、化工、机械、建材、食品加工、木竹加工八大优势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速为30.9%,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87.4%。 (二)产品质量再上新台阶。 2010年全市产品合格率达到90.6%,比2005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及食品合格率达到91.2%,工业及日用消费品合格率达到89.9%。截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共获得中国名牌产品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四川名牌39个(含1个服务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32件,眉山市知名商标135件。食品、药品、建材、危化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保障有力,连续5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 新型材料广泛运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电信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竣工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管理从政府主导管理逐步转变为企业自律、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体制。 (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2010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45.1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0.28亿元,是2005年的2.5倍。三苏祠博物馆被评为四川服务名牌,眉山假日旅行社等开展了服务标准化试点,餐饮、物流、金融、商贸等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用户满意度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化稳步推进。 (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破坏有效遏制, 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岷江、青衣江、黑龙滩等主要水源水质稳定。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7%,比2005年提高7.15个百分点。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削减。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已经通过技术核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空气、噪声、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和规模化养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总体良好。 二、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质量发展基础还很薄弱。 保障质量发展的人、财、物投入不足,检测技术机构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强,质量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和风险监控还不健全。 (二)质量发展环境还需改善。 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诚信缺失、违法成本低,制假售假问题仍然突出。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监督管理的真空和空白仍然存在。政府统筹质量发展的力度不够,重总量、轻质量的思维惯性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三)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食品、药品等民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尚不健全,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质量安全隐患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四)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争创意识不强。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研成果转化滞后,粗放型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知名品牌不多,争创品牌的意识还不强,品牌带动经济发展的成效还不明显。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为工作方针,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全面推进质量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实现“四大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产业质量目标。把化工、太阳能光伏、铝、建材、机械、农产品加工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要特色产业基地。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延伸产品和产业链条,助推品牌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优势产业的加快发展和优化升级。培育发展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力争“十二五”期间,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户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户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0户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以上,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5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10个。培育争创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 件中国驰名商标、20个四川名牌产品、10个四川著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产品质量目标。主要农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培育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4个,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的60%以上、水产品生产基地占全市养殖面积的80%以上,农药、肥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在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加工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餐饮服务食品、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6%以上,危险化学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纤维制品等安全指标100%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100%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一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事关民生的保障性住房100%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 4.服务质量目标。到2015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100%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基本建立服务质量体系,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提高社会满意水平,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重点助推10个旅游园区和3个物流园区建设,基本建立标准化、人性化、信息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5.环境质量目标。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深入推进造纸、食品、化工、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整治,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工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主要江河水质持续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坚持保护优先,加大植树造林、矿山生态恢复及天然林保护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3%以上,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质量。 加快技术标准、品牌建设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素质、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建立产业创新发展体系,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新产品研发,加快由模仿创新阶段向自主创新阶段转化,优化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构建产业标准化体系,优势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生产,产业骨干企业要成为国际标准的主体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导。在泡菜等地方特色产业上,从标准、技术和检测能力上加大帮扶力度,提高产品话语权。 (二)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强化质量发展基础,构建质量安全“三方”责任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意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要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督促、指导企业履行对社会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履行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安全损害赔偿责任。大力推动国内外先进标准在企业的贯彻实施,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到2015年,在全市2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中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逐步在所有企业中引入精益生产、六西格玛、HACCP认证等先进管理模式,围绕生产作业实际加以运用。逐步推行企业关键岗位安全管理员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日常运行记录,提高生产企业质量内控水平。 2.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以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质量安全违法成本,促进质量安全管理从被动防范向主动控制转变。加强对社会关注热点产品、重点消费品、民生安全产品、风险隐患较大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扩大市场商品的抽检比例,严格落实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制度,使不合格企业整改到位率达到100%。严格行政执法,严打假冒伪劣,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3.确保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大力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等措施,创建名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突出培育优质粮油、畜禽、蔬菜、乳制品、水果、木竹制品、茶、水产品等八大类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达到300个以上,在全省率先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市。二是切实保障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健全许可审批、量化分级管理、质量抽查、企业自查、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等涵盖生产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探索促进企业规范自身生产行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加强企业准入条件的完善和把关,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生产、销售、使用非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深化农村“两网”建设,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日常检查,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达到全覆盖。三是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电梯黑匣子、气瓶电子标签、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措施,严格从业人员发证条件,建立与从业需求和技能需求相适应的培训考核机制,完善隐患治理分级管理机制和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确保“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 (三)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1.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施工企业内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对项目负责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工程参建各方监督制约机制、工程质量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2.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强化对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主体责任行为监督,强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质量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房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建材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为主要内容的索证制度,杜绝不合格建材、无证生产建材进入施工工地。 3.推进工程质量技术创新。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开发应用研究,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力争省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先进水平。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国家“鲁班奖”、 “天府杯”、“四川省优质工程”等争创活动,打造一批优质工程和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四)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对接全省“三中心”建设,以旅游业为龙头,以商贸物流业为两翼,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批重点品牌,不断拓展服务业领域,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初步建成“融入成都、辐射川南”的区域性旅游、商贸、会展、物流中心。 1.健全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服务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满意指数评价试点,建立顾客(用户)满意指数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行业比对、行业监督等制度。 2.助推精品旅游区建设。重点打造三苏文化旅游区、黑龙滩休闲度假旅游区、中岩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七里坪休闲度假旅游区、彭祖山长寿文化旅游区、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区、老峨山佛教文化旅游区、柳江古镇休闲旅游区、恒大·金碧天下休闲度假旅游区、中国竹艺城旅游区等10个旅游产业园区。推行服务标准化,打造一批服务名牌。 3.大力培育商贸龙头企业。支持本地商贸企业向外扩张发展,支持商贸企业争创老字号、名品、名店、名橱等品牌。引导流通企业通过联合、联盟、加盟、兼并等方式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外地流通企业,促进流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打造眉山中心物流园区、彭山青龙物流园区和仁寿文林物流园区,加快建设一批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形成综合管理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标准化管理服务体系。 4.大力提升服务行业竞争力。支持著名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输出品牌服务,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区域和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大力支持创建自主品牌,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积极推进营销和管理创新,加强对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保护,逐步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五)大力提升环境质量。 认真搞好岷江、青衣江、黑龙滩等主要水源水质治理,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1.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造纸、食品、化工、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整治。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在重点企业中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重点污染企业中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关,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利用环境容量优化布局,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 2.抓好城市污染防治。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启动市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逐步搬迁城区工业企业。 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全面总结和推行丹棱县“两池六改一集中”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模式,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等工程。 (六)建立健全质量发展公共管理体系。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社会质量安全救助机制,完善公共管理职能,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评价体系,搭建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的质量信用共享应用平台。推动质量信用管理联动,实施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定期发布“黑名单”,引导社会舆论和投资消费。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申诉、举报热线作用,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 2.严格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风险监测力度,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防范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以生产消费一线信息为基础,网络监测为载体,部门投诉举报平台为补充,检验检测机构为支撑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把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质量安全状况,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和普及公众质量安全基本知识。 3.建立质量安全社会救助机制。把质量安全社会救助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内容,推行以侵权责任赔偿为主的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评估机构开展合作,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防止质量安全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 五、重点质量项目 (一)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抢抓泡菜国检分中心顺利落户眉山的机遇,加快建设步伐,完善认证参数,基本建成覆盖泡菜、乳业、化工、建材和其它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的高等级技术平台,协助企业搞好产品研发、标准制定等工作,抢占产业发展话语权。同时,完成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和省煤化工、耐火材料质检中心建设。加强县级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把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作为防控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重点防控普遍性、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强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所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建设检测实验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生产涉及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建设自主检验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实验人员,认真开展产品检验。 (二)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以围绕中心、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开拓创新为原则,建立健全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工程质量检测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布局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高效和科学准确。通过资源、品牌、技术、人才合作,进一步加大对既有建筑可靠性检测鉴定的技术研究,为确保既有建筑安全使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确定环境监测点的布设数量、位置、功能,优化调整市控环境监测网络布局,增加环境监测点位的覆盖面,设立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预警点位。依托省环境监测站,实现“县级站能监测,市级站能预警、应急”的目标。 (四)质量信息化建设项目。 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众的质量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质量监管基础网络,整合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质量信用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覆盖产(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的全员参与系统,保证质量信息的可追溯,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缺陷产品快速召回。 (五)质量教育和人才培养项目。 完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推进质量人才培养。鼓励境内高校、中职学校积极开展质量相关专业教学,培养和造就适合经济发展的大批质量人才。鼓励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横向联系,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法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发展组织领导。 发挥“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工作的层级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完善质量安全的责任追究机制。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各尽其责、全力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有序,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合力推进质量提升。 (二)强化质量发展政策、资金支持。 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科研机构和同级政府的沟通,努力争取对质量工作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根据质量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在财政预算支出中安排必要的监督抽查、标准创新、科技研发、品牌创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专项经费,以保证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支持企业关键工艺、技术攻关,推动产品质量全面改进和质量保障能力基础建设。 (三)推进质量发展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强化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质量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质量行政权力运行,为提升全市质量发展整体水平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四)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 依据《眉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将评奖范围扩大到服务、工程、环保等领域,对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以质取胜、取得卓越绩效等方面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授予“市政府质量奖”。创新品牌培育和标准创新激励机制,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四川省名牌产品和四川著名商标等品牌的企业给予表彰。鼓励企业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星级旅游品牌、优质优良工程、服务满意度测评等质量创优活动。 (五)夯实质量发展人才基础。 坚持质量强市、人才优先,统筹抓好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地调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技术人员充实质量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监管等关键部门和岗位。企业要做好质量新理念、新原理、新标准、新技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完善质量高端人才引进机制,畅通引进和交流渠道,以质量高端人才开发带动质量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实现人才开发、质量提升、产业发展融通互动。 (六)营造浓厚的质量发展氛围。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企业价值观,倡导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强化质量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优质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客观公正报道全市质量发展情况,树立工业强市、以质取胜的良好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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