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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 |||||||||||||||||||||||||||||||||||||||||||||||||||||||||||||||||||||||||||||||||||||||||||||||||||||||||||||||||||||||||||||||||||||||||||||||||||||||||||||||||||||||||||||||||||||||||||||||||||||||||||||||||||||||||||||||||||||||||||||||||||||||||||||||||||||||||||||||||||||||||||||||||||||||||||||||||||||||||||||||||||||||||||||||||||||||||||||||||||||||||||||||||||||||||||||||||||||||||||||||||||||||||||||||||||||||||||||||||||||||||||||||||||||||||||||||||||||||||||||||||||||||||||||||||||||||||||||||||||||||||||||||||||||||||||||||||||||||||||||||||||||||||||||||||||||||||||||||||||||||||||||||||||||||||||||||||||||||||||||||||||||||||||||||||||||||||||||||||||||||||||||||||||||||||||||||||||||||||||||||||||||||||||||||||||||||||||||||||||||||||||||||||||||||||||||||||||||||||||||||||||||||||||||||||||||||||||||||||||||||||||||||||||||||||||||||||||||||||||||||||||||||||||||||||||||||||||||||||||||||||||||||||||||||||||||||||||||||||||||||||||||||||||||||||||||||||||||||||||||||
2016-11-11 16: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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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眉府发〔2016〕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市三届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7日 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眉山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北接省会成都,南连乐山,东邻内江、资阳、自贡,西接雅安,是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眉山市政府所在地东坡区距成都70余公里,距峨眉山80余公里,距乐山大佛60余公里;北临成都双流机场40余公里,南距乐山大件运输码头70余公里。 截止“十二五”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753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99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04.79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公路交通已基本实现“半小时眉山、一小时成都、一小时上天下水、一小时到乡镇”。已建成通车5条高速公路约299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东坡、彭山、仁寿、洪雅通两条高速,通车高速公路密度达到416公里/万平方公里。已建成一级公路约180公里,实现县县通一级公路。成昆铁路、成绵乐高铁由北向南穿过市境。已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东坡区,辖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彭山区、东坡区。幅员面积7186平方公里,人口349.85万人。全市共有69个镇、59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158个社区、982个居民小组、1186个村委会、9072个村民小组。 岷江和青衣江贯穿境内,两岸以平原和河流冲积平坝为主。东部龙泉山两翼,西部丹棱、彭山、洪雅境内大部份地区皆为低山丘陵,海拔500—800m部份达800—1500m,中生代红色岩层分布广泛,丹霞地貌发育,生态环境优良。年平均气温17.1℃,极端最低气温-3.5℃,极端最高温度38.6℃,年平均降雨量大于1000毫米。 眉山市矿产及资源丰富,境内矿藏有金、银、铜、铁、锌、煤、石膏、芒硝等20多种,其中芒硝储量达到650亿吨。 全市各类水利工程27887处,流经全市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15条,其中岷江从北到南流经彭山、眉山、青神三县,径内流长99.26公里,青衣江从雅安经过洪雅县流入乐山市的夹江县,径内流长58.82公里;水电开发理论蕴藏量106万千瓦,可开发92.2万千瓦;全区养殖面积14.8万亩,水品产量年达31050万吨。 十二五”时期,眉山市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文化立市、环境兴市、依法治市”的发展战略,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中攻坚拔寨,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达到1029.86亿元,迈上千亿台阶,是2010年的1.9倍。人均GDP突破5000美元,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750亿元。招资引资省外到位资金连续八年居全省第2位,实际利用外资连续五年全省前列,眉山成为全省除成都以外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最多的市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7.5%,达到83.1亿元,是2010年的3.37倍,在全省排位升2位。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分别达到26540元、12773元,是2010年的1.8倍、1.93倍,农村居民收入连续7年保持全省第4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18.8:54.9:26.3调整为15.4:57.7:26.9。工业强市成效明显,民营经济发展保持全省前列,建成3个百亿园区、5个百亿产业、1个50亿企业。都市近郊型农业快速发展,泡菜产业创造“六个全国第一”,销售收入达到135亿元。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1.7%,增速保持全省前列,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眉山市充分考虑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确定了五年分为“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努力建成全省创新发展先行区、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开放合作先行区和全面小康先行区。保持高于全国全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增加2倍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10.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6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局部区域性贫困和零散插花式贫困。 图1.1 眉山市地理位置示意图 第二节 主要成效 一、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眉山市深入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扶贫战略决策部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45.5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10.9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66%下降到4.4%。眉山市在扶贫工作中积极创新,形成了具有眉山特色、体现发展阶段、符合群众利益的扶贫模式。 二、扶贫攻坚高位推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眉山市将扶贫脱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民生工程为统揽,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围绕“实施好项目、解决好问题、安定好民心”,定位高点、攻坚重点、突破难点,取得突出成绩。5年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6亿元。通过连片开发、产业扶持和扶贫解难活动,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增强、收入增加。大力发展优质水果、养殖、茶叶、花卉、竹林等主导产业,实施产业培育扶贫工程,从根本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通过新村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通过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水利建设、电力优化改造工程和贫困乡镇光网建设,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现代服务业就业减贫行动,全力推进养老、卫生医疗、贫困救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进一步惠及贫困人口,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眉山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精准扶贫体系建立 眉山市创新扶贫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眉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政策措施。形成党政主导、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扶贫开发格局。统筹使用中央、省扶贫专项补助资金,加大本级政府性财政投入资金,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金融信贷、社会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强化对“第一书记”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三项考核制度,设置22项考核指标,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2015年,眉山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工作举措,集中力量抓好落实,为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明确了主攻方向。 四、社会扶贫广泛参与、强大合力形成 眉山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构建起全社会合力帮扶大格局。印发《关于市级领导及市级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人才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明确37名市级领导、104个市级单位、部门联系108个贫困村,选派的316名“第一书记”、1381名驻村干部全部到位,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名县以上联系领导、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1名农业科技人员,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实现了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五个一”全覆盖。大力推进社会扶贫,动员组织全市497家企业定点帮扶524个村。联合市直机关工委等8家单位联合主办,动员91个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开展“栋梁工程”公益活动,2014、2015年共募集资金200多万元,帮助429名家境贫寒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2015年“10.17”扶贫日,各级单位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认领扶贫项目534个,捐赠现金635.8万元,捐赠物资折合351.1万元,共计捐赠款物986.9万元。 第三节 面临挑战 一、贫困人口多、人均收入低 2015年底,眉山市内仍有贫困人口65482人,涉及共131个省、市级贫困村,在集中贫困区域,实施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但同时存在插花贫困村贫困人口,居住更为偏远、更加零散,将分散更多的人力物力,扶贫工作难度大。产业化程度偏低,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贫困农户收入低。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情况较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亟待完善 眉山市部分贫困区域高等级公路偏少,普通国省道等级相对较低,农村公路已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但路面宽度不够,不能满足农村客运的发展需求;部分山区人口分散、供水设施不足,局部地区工程性缺水、水源性缺水和饮水困难的状况时有发生;贫困乡镇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偏低,贫困村户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农村的信息网络及宽带普及率偏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师资力量不足;全市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城乡基本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均,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缺乏特色文化产品和骨干文化企业;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短缺,农技推广能力不足。 三、产业支撑不足,就业岗位欠缺 眉山市产业支撑不足,存在发展不快、结构不优、发展水平不高,缺大产业、缺大企业、缺大品牌等问题。特别是库区移民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优势主导产业规模较小,龙头企业数量少且带动力不足。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低,现代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工业总量较小、生产趋缓、投资乏力。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滞后,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不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落后,旅游职业技能培训欠缺。 第四节 重要机遇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扶贫脱贫工作,将脱贫攻坚上升为全局性任务,高规格召开中央扶贫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将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政策措施。 四川省不断创新扶贫机制体制,先后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扶贫工作逐步步入良性发展态势,“造血式”的脱贫攻坚模式将大大激发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全面提高了全省脱贫攻坚思想认识,为今后地方的脱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市委召开千人大会,高位部署扶贫攻坚工作。印发《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解决“关键少数”问题,统揽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印发了《关于决战“22345”创新创业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为眉山跨越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制定出台了扶贫攻坚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推动扶贫攻坚落地落实。 眉山市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扶贫工作的积极性高,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迫切,凝聚了扶贫开发的内生动力。 眉山是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经济地位明显,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战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以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为眉山市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重大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六个精准”为基本要求,强力推进“1593”脱贫攻坚和“五个一批”、“10个扶贫专项方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发展水平,严格领导责任,强化社会合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相结合 扶贫攻坚核心任务是消除绝对贫困。市委《决定》提出,到2017年,全市10.9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6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00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围绕确保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同向同步达标,制定扶贫攻坚计划,研究政策措施、摆布工作力量,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高度重视和集中攻坚、做到“点上”精准施策和“面上”全面推进,奋力实现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 二、坚持加快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根本途径。既要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解决大多数、平均数的问题,又要加大力度帮扶特殊困难群体,解决极少数的问题,两者相互促进,联动攻坚。推进脱贫攻坚,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扶贫开发与地区发展紧密结合,以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解决好最紧迫最突出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筑牢扶贫开发的坚实根基。 三、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相结合 精准扶贫,强调到村到户到人,通过精确“滴灌”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具体问题。区域开发,主要解决贫困地区共性难题,从整体上改变贫困面貌;两者点面结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点上抓精准扶贫,面上抓整体推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协同效应。必须着力在“精准”上下更大功夫,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六个精准”基本要求,认真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同时,将脱贫攻坚与地区整体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交通、饮水等基础性问题,将扶贫地区的发展纳入到区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循环体系当中,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四、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相结合 一方面突出基础先行,优先解决路、水、电、通讯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的硬件条件,为摘“穷帽”夯实基础。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 “输血”式扶贫,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实现坚持授人予渔,力争拔掉“穷根”,从根子上解决扶贫后重新致贫的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重强化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如职业技能培训、产业投资引入、培育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力量。 五、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扶贫攻坚的责任担起来,发挥好政府在扶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参与领域、注重参与实效、提高参与水平,从根本上构建全社会合力扶贫攻坚大格局,最大程度增强扶贫的整体合力。 第三节 基本要求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必须改革现行扶贫思路和方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只有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才能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一、扶持对象精准 重视扶持对象的摸排工作,精准化识别锁定贫困对象,清楚贫困户现状,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对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建档立卡,明确帮扶主体,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精准”靶向;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对所有贫困户扶贫、脱贫全程跟踪管理。 二、扶贫项目精准 结合眉山市实际,认真编制扶贫项目规划,明确受益对象、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责任分解等,做到每一项到村到户到人,脱贫效果到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减贫行动计划和“十个专项扶贫攻坚方案”。 三、资金使用精准 抢抓脱贫攻坚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组织非定向帮扶资金捆绑使用,积极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提供更多贷款和保险服务,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扶贫措施精准 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量体裁衣,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应“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实实在在列出帮扶措施,做到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到人,对症下药,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驻村帮扶精准 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大力实施整村帮扶“五个一”工程,力促联系村实现投入有增加、收入有增长、民生有改善和信访“三无”目标。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选派机关干部与已在贫困村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扶贫志愿者组成驻村工作组,从严管理,统一安排、培训、管理、考评。通过干部带头带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合力,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六、脱贫成效精准 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 第四节 规划依据及范围 一、规划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 4.《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5.《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6.《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7.《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 8.《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9.《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 10.《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个一批”减贫行动计划和“十个专项”扶贫攻坚方案的通知》 其它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定和政策等。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进入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65482名、省定贫困村4个和市级贫困村129个。其中东坡区贫困人口12888人;彭山区贫困人口4071人,贫困村20个;仁寿县贫困人口34112人,贫困村62个;洪雅县贫困人口6904人,贫困村17个;丹棱县贫困人口3496人,贫困村21个(含4个省定贫困村);青神县贫困人口4011人,贫困村13个; 规划范围广义上包括2015年已脱贫人口43918人及已摘帽的183个贫困村,共计10.94万贫困人口及316个贫困村,在规划期进行巩固提升。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决定》提出的“三年奋战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确保2016年减贫45976人,103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减贫19606人,30个贫困村“摘帽”。全市65482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1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具体目标 (一)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减贫目标 ——贫困人口退出计划:根据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意见,到2017年654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表3.1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单位:人
——贫困村退出计划:根据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意见,到2017年4个省定贫困村、129个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 表3.2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脱贫任务计划表 单位:个
注:丹棱县2016年脱贫的21个贫困村中含4个省定贫困村,其余贫困村(含各区县贫困村)为市级贫困村。 (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改善提升贫困村对外道路的等级,确保全市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丘陵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山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农业灌溉有保障。 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达到100%,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到2020年,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已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 2.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群众增收。到2020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 3.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 到2017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卫生资源、公共卫生均等化、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所有区县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医院。 4.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到2020年,完成新村建设305个,危旧房改造达到49647户。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第二节 规划任务 一、实施精准扶持脱贫举措 (一)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针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围绕打造“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加快泡菜、粮油、水果、茶叶、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经作、畜禽、竹木、水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打造“跨村联乡”“跨乡联县”特色产业带,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户能依托特色产业增收。切实增强贫困区域的造血功能。加大产业培训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二)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根据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开发区、旅游三产园区、农业园区、重点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减贫搬迁安置。同时,通过提供公益就业岗位、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增加搬迁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将没有劳动能力、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低保保障标准一致、管理一体、全面覆盖,切实发挥低保的兜底保障功能。 (四)医疗救助帮扶一批 将长期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一批,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救助扶持机制,扩大救助覆盖范围,通过医疗就诊减负、医保缴费扶持、大病报销补助、应急疾病救助、精准兜底保障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负担。 (五)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将全县地震受灾群众,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等纳入灾后重建一批,根据“4.20”地震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其他防灾减灾规划,继续推进地震灾后住房重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开展防灾避灾搬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因灾致贫发生,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促进灾区群众增收。 表3.3 眉山市2016年“五个一批”减贫任务规模 单位:人
注:以上“五个一批”中人数有重复,如有的贫困人口既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又享受低保政策等情况,所以合计人数不能简单的进行累加。 二、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一)优先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 全面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加快小康步伐。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与搬迁安置减贫工作相结合,通过整合项目补助的办法,扶持危房贫困户搬迁到新村聚居点。 (二)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建设 大力实施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大力完善贫困村通村公路,加宽既有村道,延伸通村公路到新村聚居点、特色产业区和旅游区,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改善提升贫困村对外道路的等级,确保全市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三)加快建立供水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灌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业灌溉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安全覆盖 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电力建设,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按照“优化补课、兼顾提高”的原则,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达到100%,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互联网全覆盖,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五)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落实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水平。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满足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育,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显著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 (六)加快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通过开展卫生扶贫“五大行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当地居民健康状况。 (七)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以完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推进电视户户通、文化院坝、农家书屋等建设,开展铺天盖地群众文化活动,提升文化惠民功能和服务水平。指导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持续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八)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和效益。加强专家供需信息库建设,做好专家智力供需项目的有效对接与实施工作。实施劳务培训扶贫工程,提升就业技能,加大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输出劳动力。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村创建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订单培训。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九)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防灾减灾避灾。基本遏制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建成生态安全屏障,明显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经济长足发展。 第四章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一、扶持对象 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项目投资、企业带动、园区建设等,为贫困人口创造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二、建设内容 专栏4—1 产业扶持和就业一批
三、扶持效益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争取贫困户每户有 1 项增收项目,形成初具规模的优势特色效益产业,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筑牢群众增收的产业基础。为贫困户提供更多产业就业机会,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升,生活更加殷实,地区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 第二节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一、搬迁对象和方式 对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贫困户,以及因灾避险涉及到的贫困户,结合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通过搬迁安置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市计划搬迁安置贫困人口32902人。 二、建设内容 专栏4—2 移民搬迁安置
三、扶持效益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行动计划,全面解决搬迁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有力保障搬迁贫困人口就业岗位,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得到提高,增加搬迁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扶持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增强的目标。 第三节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一、扶持对象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 二、建设内容 专栏4—3 低保政策兜底
三、扶持效益 通过低保政策兜底扶持,依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功能,稳定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真正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第四节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一、对象与政策 对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病而导致贫困的人群,采取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措施,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负担,消除贫困。 二、建设内容 专栏4—4 医疗救助扶持
三、扶持效益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救助覆盖范围,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五节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一、灾后重建对象 对全市地震受灾群众,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受灾群众,通过避灾搬迁重建帮扶一批措施,减少因灾致贫发生。 二、建设内容 专栏4—5 灾后重建
三、扶持效益 通过灾后住房重建,实现受灾群众住房和农村基础设施恢复,改善出行和居住生活条件。实施因灾危房改造,改善无房户、危房户、贫困残疾户住房条件,解决住房问题,确保贫困群众有房住、住得安心。开展防灾避灾搬迁,多元化保障避灾搬迁居民安置。开展灾害扶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五章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确保全市316个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100%,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二)建设任务 加快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建设,完善通村公路建设。构建技术等级合理、内通外畅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按照中央支持、省级配套、市县投入、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34632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水利建设 (一)建设需求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灌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丘陵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山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农业灌溉有效保障,县城和重要乡镇达到国家相应防洪标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设任务 1.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通村入户工程。采取以大带小、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以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延伸等措施,精准到户,实现持续可靠安全饮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2.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深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加快实施黑龙滩灌区等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精准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优先做好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渠系建设,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地区旱山村、缺水村用水保障体系。 3.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东坡区穆家沟水库、青神县复兴水库等建设任务。 4.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整治加固堤防等工程。整治小型病险水库,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3344.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电力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二)建设任务 1.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优化改造110千伏农村电网骨干网架结构,解决35千伏及以下电网过负荷、供电质量差问题,提高10千伏配网“手拉手”供电比率,提高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水平,消除配网“卡脖子”及“安全隐患”问题。 2.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总体推进、分步实施,属地负责、分层控制的原则,统筹解决贫困地区低电压改造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1971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通信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已通电行政村互联网全覆盖,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二)建设任务 1.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加大本地区投资力度,提升本地区信息整体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区域差距。推进有线接入网、无线接入网和三网融合建设。 2.构建深度融合的民生服务体系,信息化全面支撑城乡统筹发展,信息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将眉山打造为经济发展持续创新、城市运行精准高效、公共服务文明便捷、居民生活安全舒适、“三苏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智慧城市典范。 3.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加强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贫困地区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社会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系统。推动网络、手机实名制和诚信安全机制建设。 4.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贫困地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广播系统;完善多网协同的话务控制和疏导机制,进一步提升紧急情况下应对海量话务的能力;建立无通知集结工作机制,提高预案的可实施性和及时性;健全应急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通过演练和模拟试验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贫困地区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和推广具备行政管理、信息采集发布、便民利民服务等功能的社区综合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深入推进“视听乡村”工程,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6)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工程、行政村通宽带民生工程、地区互联网覆盖工程、农村中小学通宽带工程、电视户户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4299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二节 产业发展 一、农业和林业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实现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因地制宜打造“跨村联乡”“跨乡联县”特色产业带,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户能依托特色产业增收。 (二)发展任务 1.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针对我市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经作、畜禽、竹木、水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 2.大力发展优势产业 围绕打造“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加快泡菜、粮油、水果、茶叶、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产业发展。在贫困村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科技示范户建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帮扶,大力推进“四新”示范和“六良”配套建设。打造“东坡味道”“东坡泡菜”“文宫枇杷”“洪雅绿茶”“丹棱桔橙”“青神椪柑”“青神竹编”等区域品牌。构建产业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后商品化处理、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创建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3.培育发展新型主体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的全覆盖,开展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市场营销和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三品一标”为主要内容的品牌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52477.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工业 (一)建设和发展需求 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农村居民就业。 (二)发展任务 1.坚定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关键项目的理念,深化“两走一对接”活动,严格执行市级领导联系重大工业项目制度,分级次精准对接服务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四个一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按质竣工,不断创造就业岗位。 2.坚持抓企业培育,抓大不放小,做大做强大企业,大力实施企业成长计划,确保现有企业健康发展,产业工人不下岗,并不断提供新岗位。 3.狠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积极创新农民就地转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的体制机制。 4.大力实施招商引资,适度发展和引进劳动密集产业,为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5.将适合于转化成产业工人的贫困人员的就业培训纳入全市人社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分批抓好适合于转化成产业工人的贫困人员的培训。 6.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城市•光网眉山”、全域“宽带乡村”、TD-LTE跨越工程等项目。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56242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服务业 (一)发展需求 坚持“以游为主,统筹城乡,紧紧围绕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和从业者”,大力发展服务业扶贫产业,增强贫困区域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扩大转移就业、增加劳动收入。 (二)建设任务 1.开展乡村旅游减贫行动。精准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抓好项目引进和资源开发,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村、特色村和相关产业经营点,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脱贫。 2.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减贫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特色农业”进入贫困乡村。加快通信营运企业和广电企业在贫困乡村实施互联网、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全覆盖”工程步伐;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拓展市场,提高商品附加值,增加收入。 3.开展服务业就业减贫行动。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康养服务和科技教育五大先导型服务业,促进农民转变,引导贫困群众进城入镇就业。 4.开展服务业创业创新减贫行动。在服务业领域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众创空间。在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土地流转集中区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小区,引导农民入园进区创业。着力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组织和龙头企业“四大经营主体”的创业带动作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437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三节 新村建设 一、住房建设 (一)建设需求 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加快小康步伐。 (二)建设任务 1.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把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放在首位,优先支持无房户、危房户、贫困残疾户的住房建设。切实摸清农村危房现状,锁定贫困户对象,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问题。 2.加快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对建不起房、改不起房的特困群众,探索由政府主导提供农村廉租房。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源。锁定特困户对象,研究制定农村廉租房建设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3.实施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程,提高抗震减灾能力,保障居住安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875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扶贫新村和公共服务 (一)建设需求 进行新村扶贫建设,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建设任务 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发展绿色、有机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支持鼓励“一村一品”。优先实施水、电、路、通信和广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社区建设和治理。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向贫困村覆盖。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826821.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四节 教育与能力 一、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需求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提高贫困群众素质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建设任务 1.以区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推动幼儿就近入园,学生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普通高中逐步进城办学,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连锁化办学。 2.推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扶持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山村幼儿园提升计划”实施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班)。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均衡配置校舍、学生、教师等资源,整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水平。 4.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职教项目资金,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5.实施农村教师专项支持。依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县域内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合理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改善教师生活条件,改善教师待遇。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1149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五节 生态建设 一、生态建设 (一)建设需求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二)建设任务 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和珍贵用材林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49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人居环境 (一)建设需求 水源、水质需要保护,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农业面源需要防治、在乡镇、村、居民点需要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二)建设任务 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供水水质合格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在乡镇、村、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贫困地区道路和水系绿化建设,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镇、村。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907.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防灾减灾避灾 (一)建设需求 提升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的防灾减灾避灾能力。 (二)建设任务 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大森林、草地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六节 医疗卫生 一、医疗能力提升建设 (一)建设需求 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二)建设任务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服务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医院等级,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强化中医药人才培训。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全覆盖实施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贫困村所涉及乡镇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统筹安排,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820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卫生人才和队伍建设 (一)建设需求 卫生计生资源总量逐渐增加,每千人口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等四项素质明显提升。 (二)建设任务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通过统筹制定招聘计划、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招聘效率,加大空岗补员力度。增强基层医疗单位用人自主权,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开展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强化高技术人才、订单定向人才、基层中医药骨干培养。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评选政策。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415.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公共卫生保障 (一)建设需求 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 (二)建设任务 1.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 2.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支持区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帮扶有条件的区县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扶持有潜力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机构。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3.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213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计划生育 (一)建设需求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得以落实。 (二)建设任务 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市对重点乡镇、区县对重点村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加强重点乡镇计生队伍建设,提升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43.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七节 文化惠民 一、文化基础设施与群众文化生活 (一)建设需求 以完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推进电视户户通、文化院坝、农家书屋等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消除盲点,补齐短板,提升文化惠民功能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任务 1.实施贫困村“开智”工程。 大力实施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户户通,推动贫困地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开展贫困村数字农家书屋和阅报栏建设。 2.实施贫困村“开心”工程。 采取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送科技、送法律、送卫生下乡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开展图书惠民展销、送图书下乡、农业科技知识课堂等活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0785.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文化产业 (一)建设需求 指导支持贫困村保护开展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 (二)建设任务 1.指导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现代观光农业等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带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增收渠道。 2.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贫困村文化建设。 3.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维修。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23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精神文明建设 (一)建设需求 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弘扬难而不惧、奋斗不息、创新不已的精神,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和崇尚科学、反对愚昧,遵纪守法、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二)建设任务 1.培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组织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扶贫开发攻坚决策部署,树立勤劳致富典型,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培育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苦干实干的精神,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2.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宣传一批艰苦奋斗、勤劳节俭、诚信友善、孝老爱亲先进典型。 3.大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持续开展村规民约制定、城乡环境治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活动。 4.开展邻里守望、“送温暖献爱心”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贫困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吸纳、引导社会爱心资本,用于对部分贫困村的扶贫济困。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749.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一)建设需求 解决贫困村宣传思想文化人员的实际问题,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 (二)建设任务 1.加强贫困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配备。充分发挥老模范、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村委会干部作用,为贫困村提供信息、教育、文化等方面支持。 2.整合培训力量,创新教育形式,对贫困村宣传文化骨干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其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充实文艺专家志愿者队伍,深入贫困村,开展订单服务,对有发展潜力的乡土文艺人才进行培养。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五.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一)抓好宣传策划,准确把握眉山亮点。将扶贫攻坚宣传纳入《2016年眉山新闻宣传总体策划》,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宣传主题明确,亮点突出。聚焦眉山扶贫举措,挖掘工作典型,瞄准主流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 (二)抓好对外宣传,全面展示眉山工作。充分调动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单位的采编积极性、主动性,瞄准四川日报、四川卫视、人民网、新华网、四川新闻网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积极推送眉山脱贫攻坚的做法、成果、经验,做到月月有报道。 (三)抓好对内宣传,有力引导社会舆论。市属媒体继续办好 “实施‘两大决战’实现‘两个率先’”专栏,结合全市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推出系列报道,深入发掘我市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奋战在扶贫攻坚一线的先进典型,报道工作进展,宣传脱贫成效;做好相关热点敏感舆情的发现、监控、引导,及时疏导社会情绪。 第八节 社会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建设需求 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相关配套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力争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基本一致。 (二)建设任务 1.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 2.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推行低保金差额发放,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实行低保工作网上审批。 3.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2723.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强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一)建设需求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和管理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二)建设任务 1.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继续执行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敬老院建设,建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特困人员服务设施建设。 2.以农村敬老院为依托,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为包括农村特困人员在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护等养老服务。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65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九节 社会扶贫 一、定点扶贫 (一)建设需求 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分级分类明确帮扶对象,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对两区四县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 (二)建设任务 组织市级机关单位、驻眉军事机关、在眉垂管单位、高等院校、民主党派和企业等104个部门(单位)参加对口定点扶贫工作,签订帮扶责任书。大力实施整村帮扶“五个一”工程,力促联系村实现投入有增加、收入有增长、民生有改善和信访“三无”目标。参与对口定点扶贫的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帮扶重心下移,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实施帮扶。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干部驻村 (一)建设需求 对全市131个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实现每村有一个部门(单位)帮扶,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其他社会扶贫主体自主确定帮扶对象。 (二)建设任务 1.向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切实增强村“两委”战斗力,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发展。 2.由县级政府统筹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实现全市131个贫困村全覆盖。选派机关干部与已在贫困村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扶贫志愿者组成驻村工作组,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 3.实施党员干部“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每名干部联系帮扶1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结对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397.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社会组织扶贫 (一)建设需求 进一步发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汇聚各方面资源参与扶贫攻坚,确保每年社会扶贫有实实在在的投入并逐年增长,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任务 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司法援助、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1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扶贫志愿行动 (一)建设需求 汇聚各方面资源参与扶贫攻坚,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有力各类支持。 (二)建设任务 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每年动员扶贫志愿者200人次以上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大学生中招募一批具有扶贫意愿和能力特长的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9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十节 金融扶贫 一、财政扶贫 (一)建设需求 加快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的财政精准扶贫机制。 (二)建设任务 各级财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要求,建立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制度,确保足额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资金,不留缺口。统筹市级农业发展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合力推进扶贫攻坚。加快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市级有关部门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行业扶贫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以扶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县级为主体,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把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积极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 二、金融扶贫 (一)建设需求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二)建设任务 实施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积极推进金融扶贫惠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定期进行考核、通报。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投向引导。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组织、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实施金融差异化监管,优化金融考核体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银行卡助农取款贫困地区覆盖面,在贫困地区打造农村新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第六章 区域发展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重大交通建设 一、建设需求 眉山是省内8个重要交通节点城市之一、成乐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经济地位明显。围绕“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成绵乐产业带”,“成都平原经济区眉山产业聚集区” 交通运输发展定位。眉山市将被打造成国际知名的东坡故里文化体验旅游及养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区域交通发展功能重点以复合型的通道走廊为载体,衔接成都“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形成成渝经济区的重要节点交通枢纽,突出区域中心、交通节点、成绵乐产业带、生态产业、大峨眉国际旅游区等。 二、建设任务 打造“三横六纵”市域高速公路网,“三横”:成雅高速公路、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遂资眉高速公路;“六纵”:成乐高速公路、成自泸赤高速公路、乐雅高速公路、仁沐新高速公路、成宜高速公路、蒲井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500公里,实现县县通两条及以上高速公路,与相邻市均通高速。 推进“两横七纵四联两环”一级公路网,“两横”: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仁洪快速;“七纵”:工业大道、滨江大道、岷东大道、天府眉山大道、成都站华路南延线、成都红星路南延线、仁简快速;“四联”:太和大道、岷黑快速、天府眉山大道与岷东大道连接线、天府眉山大道与眉山环城北路连接线;“两环”:眉山环城公路、黑龙滩环湖公路。全市一级公路里程达600公里以上,形成覆盖市、区县、重点工业园区、主要景区的一级公路网。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大力实施国省道提档升级,实现国道100%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省道50%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十三五”期间,国省道提档升级公路里程将超过500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7305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二节 重大水利建设 一、建设需求 突出规划的引领和约束功能,根据眉山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对水利的保障需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进度。 二、建设任务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水利抗旱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深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地区旱山村、缺水村用水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整治加固堤防等工程。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保障贫困群众旱期基本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8232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七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五大类,总投资502729.9万元。其中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216144万元、占43.0%;移民搬迁安置一批191818.7万元、占38.2%;低保政策兜底一批59804.3万元、占11.9%;医疗救助扶持一批17598.4万元、占3.5%;灾后重建帮扶一批17364.5万元、占3.5%。 二、资金筹措 精准脱贫项目总投资502729.9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16428.1万元(行业资金58138.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28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09.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1900万元,其他资金362492.5万元。 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2161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934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964万元,其他资金204731万元。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91818.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0340.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141478.6万元。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59804.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43386.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6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4650.3万元。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7598.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39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1.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988.2万元,其他资金113万元。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7364.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96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2.5万元,其他资金16170万元。 第二节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能力扶贫、生态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10大类,总投资4149231.2万元。其中基础扶贫570684.3 万元、占13.8%;产业扶贫2229275.1万元、占53.7%;新村建设1005577.5万元、占24.2%;教育与能力扶贫211490万元、占5.1%;生态扶贫27878.5万元、占0.7%;医疗卫生扶贫33500.9万元、占0.8%;文化惠民扶贫33920.4万元、占0.8%;社会保障扶贫29273.5万元、占0.7%;社会扶贫3961.1万元、占0.1%;财政金融3670万元、占0.1%。 二、资金筹措 按照省以上、市(州)、县、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总投资4149231.2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44365.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0136.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62203.2万元,其他资金2182526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基础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570684.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21396.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60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3387.3万元,其他资金193292.9万元。 产业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229275.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0537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7739.8万元,其他资金1810063.0万元。 新村建设:建设项目总投资1005577.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46131.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40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53493万元,其他资金161938.1万元。 教育与能力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1149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9474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650万元。 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7878.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8423.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347.9万元,其他资金9727万元。 医疗卫生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3500.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7998.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095.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527.2万元,其他资金2880万元。 文化惠民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3920.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32988.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29.8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社会保障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9273.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6522.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6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890.2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 社会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961.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7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38.1万元,其他资金1624万元。 财政金融:建设项目总投资367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67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00万元,其他资金2500万元。 第三节 区域发展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3255376.3万元。其中,重大交通建设项目3173053.6万元、占97.3%;重大水利建设项目82322.7万元、占2.7%。 二、资金筹措 按照省以上、市(州)、县、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区域发展项目总投资3255376.3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815676.1元,市级财政资金14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91439.3万元,其他资金34260.8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总投资317305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75858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81515.1万元,其他资金19951.5万元。 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8232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7089.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924.2万元,其他资金14309.4万元。 第八章 创新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建立“市抓统筹、县(区)抓指导、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按照任务到县、村为单元、分批实施、逐级验收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市统筹全市扶贫开发任务,主要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实施等工作。县级部门是扶贫开发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负责规划制定、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主要负责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二节 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尤其是对贫困人口较多、小区域贫困问题突出的丘陵大县、人口大县的支持。市、区县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将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区县,区县要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投放到贫困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第三节 构建资产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权和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第四节 构筑返贫预防机制 树立长期扶贫观念,把解决返贫问题摆到扶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和完善贫困监测系统,加强对贫困户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支持,及时准确地掌握贫困人口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出现困难和问题。贯彻实施低保、医保等兜底政策。积极整合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政策,加大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防止贫困户因病、因灾、因市场风险、因子女教育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扶贫队伍跟踪评估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把防止贫困户返贫作为政府重要考核内容,防止急功近利。改变“输血”式的传统扶贫观念,把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脱贫后劲。 第五节 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吸引社会各界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推进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扶贫模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力推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及驻村等定点对口帮扶单位的优势,开展不同特点的帮扶活动,鼓励公民个人扶贫。积极宣传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实现部门和单位对口帮扶贫困村全覆盖,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第六节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 按照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实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对贫困群众增收、贫困人口减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目标的考核,将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强化对“第一书记”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三项考核制度,设置22项考核指标,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完不成扶贫开发攻坚任务的,严格问责、追究责任。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对每年扶贫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章 效益预测 第一节 扶贫效益 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全市654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局部区域性贫困和零散插花式贫困。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第二节 经济效益 到2020年,本规划总投资1703.22亿元,预计可新增产值685.5亿元,新增财税收入107.8亿元。保持高于全国全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增加2倍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市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依托乡村旅游业,城镇化率逐步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全市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第三节 社会效益 到2020年,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缓解医疗卫生领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生态经济长足发展。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建强领导班子 加强眉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政策措施,每年对区县和市级单位、部门下达减贫任务,定期进行督促督办。市、区县领导要负责联系指导贫困村,牵头负责抓好扶贫攻坚任务的落实。区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扶贫开发和减贫任务区县委书记、区县长负责机制,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区县要做好人力调配、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信息统计等工作。配强贫困区域领导班子,重点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从扶贫工作一线选拔使用干部。 二、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加强“两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突出成绩的村干部,可按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考录为公务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执行能力,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强化其勤劳致富的主体意识,发动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落实驻村帮扶 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从各级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并吸收各方面人员组成眉山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驻村入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全市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名县以上联系领导、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第一书记”就不调整,工作组就不撤离。 四、突出群众主体 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过上美好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五、加强乡村治理 坚持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严格遵循条例所规定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二节 责任落实 坚持市抓统筹、县抓落实管理体制,按照任务到县、村为单元、分批实施、逐级验收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市统筹全市扶贫开发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加强监管,指导实施。区县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三节 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纪律审查,塑造新风正气,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合力。将规划项目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绩效评估和分析反馈。开展好基线调查工作,建立监测评估数据库,完善数据统计、分析、审核、上报制度。 附 件 1、规划区基本情况表 2、规划发展目标表 3、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表 4、贫困村退出计划表 5、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6、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一览表 7、区域发展项目建设一览表 8、规划项目资金汇总表 附件1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发展目标表
附件3.1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附件3.2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脱贫任务计划表
附件4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5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6 四川省“十三五”眉山市脱贫攻坚规划区域发展项目建设一览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 《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市三届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7日 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眉山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北接省会成都,南连乐山,东邻内江、资阳、自贡,西接雅安,是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眉山市政府所在地东坡区距成都70余公里,距峨眉山80余公里,距乐山大佛60余公里;北临成都双流机场40余公里,南距乐山大件运输码头70余公里。 截止“十二五”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753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99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04.79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公路交通已基本实现“半小时眉山、一小时成都、一小时上天下水、一小时到乡镇”。已建成通车5条高速公路约299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东坡、彭山、仁寿、洪雅通两条高速,通车高速公路密度达到416公里/万平方公里。已建成一级公路约180公里,实现县县通一级公路。成昆铁路、成绵乐高铁由北向南穿过市境。已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眉山市人民政府驻东坡区,辖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彭山区、东坡区。幅员面积7186平方公里,人口349.85万人。全市共有69个镇、59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158个社区、982个居民小组、1186个村委会、9072个村民小组。 岷江和青衣江贯穿境内,两岸以平原和河流冲积平坝为主。东部龙泉山两翼,西部丹棱、彭山、洪雅境内大部份地区皆为低山丘陵,海拔500—800m部份达800—1500m,中生代红色岩层分布广泛,丹霞地貌发育,生态环境优良。年平均气温17.1℃,极端最低气温-3.5℃,极端最高温度38.6℃,年平均降雨量大于1000毫米。 眉山市矿产及资源丰富,境内矿藏有金、银、铜、铁、锌、煤、石膏、芒硝等20多种,其中芒硝储量达到650亿吨。 全市各类水利工程27887处,流经全市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15条,其中岷江从北到南流经彭山、眉山、青神三县,径内流长99.26公里,青衣江从雅安经过洪雅县流入乐山市的夹江县,径内流长58.82公里;水电开发理论蕴藏量106万千瓦,可开发92.2万千瓦;全区养殖面积14.8万亩,水品产量年达31050万吨。 十二五”时期,眉山市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文化立市、环境兴市、依法治市”的发展战略,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中攻坚拔寨,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达到1029.86亿元,迈上千亿台阶,是2010年的1.9倍。人均GDP突破5000美元,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750亿元。招资引资省外到位资金连续八年居全省第2位,实际利用外资连续五年全省前列,眉山成为全省除成都以外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最多的市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7.5%,达到83.1亿元,是2010年的3.37倍,在全省排位升2位。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分别达到26540元、12773元,是2010年的1.8倍、1.93倍,农村居民收入连续7年保持全省第4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18.8:54.9:26.3调整为15.4:57.7:26.9。工业强市成效明显,民营经济发展保持全省前列,建成3个百亿园区、5个百亿产业、1个50亿企业。都市近郊型农业快速发展,泡菜产业创造“六个全国第一”,销售收入达到135亿元。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1.7%,增速保持全省前列,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眉山市充分考虑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确定了五年分为“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努力建成全省创新发展先行区、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开放合作先行区和全面小康先行区。保持高于全国全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增加2倍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10.9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6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局部区域性贫困和零散插花式贫困。 图1.1 眉山市地理位置示意图 第二节 主要成效 一、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眉山市深入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扶贫战略决策部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45.5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10.9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66%下降到4.4%。眉山市在扶贫工作中积极创新,形成了具有眉山特色、体现发展阶段、符合群众利益的扶贫模式。 二、扶贫攻坚高位推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眉山市将扶贫脱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民生工程为统揽,以精准扶贫为重点,围绕“实施好项目、解决好问题、安定好民心”,定位高点、攻坚重点、突破难点,取得突出成绩。5年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6亿元。通过连片开发、产业扶持和扶贫解难活动,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增强、收入增加。大力发展优质水果、养殖、茶叶、花卉、竹林等主导产业,实施产业培育扶贫工程,从根本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通过新村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通过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水利建设、电力优化改造工程和贫困乡镇光网建设,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现代服务业就业减贫行动,全力推进养老、卫生医疗、贫困救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进一步惠及贫困人口,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眉山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精准扶贫体系建立 眉山市创新扶贫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眉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政策措施。形成党政主导、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扶贫开发格局。统筹使用中央、省扶贫专项补助资金,加大本级政府性财政投入资金,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金融信贷、社会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强化对“第一书记”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三项考核制度,设置22项考核指标,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2015年,眉山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工作举措,集中力量抓好落实,为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明确了主攻方向。 四、社会扶贫广泛参与、强大合力形成 眉山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构建起全社会合力帮扶大格局。印发《关于市级领导及市级单位、部门联系指导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人才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通知》,明确37名市级领导、104个市级单位、部门联系108个贫困村,选派的316名“第一书记”、1381名驻村干部全部到位,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名县以上联系领导、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1名农业科技人员,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实现了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五个一”全覆盖。大力推进社会扶贫,动员组织全市497家企业定点帮扶524个村。联合市直机关工委等8家单位联合主办,动员91个爱心单位、爱心企业开展“栋梁工程”公益活动,2014、2015年共募集资金200多万元,帮助429名家境贫寒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2015年“10.17”扶贫日,各级单位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认领扶贫项目534个,捐赠现金635.8万元,捐赠物资折合351.1万元,共计捐赠款物986.9万元。 第三节 面临挑战 一、贫困人口多、人均收入低 2015年底,眉山市内仍有贫困人口65482人,涉及共131个省、市级贫困村,在集中贫困区域,实施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但同时存在插花贫困村贫困人口,居住更为偏远、更加零散,将分散更多的人力物力,扶贫工作难度大。产业化程度偏低,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贫困农户收入低。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情况较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亟待完善 眉山市部分贫困区域高等级公路偏少,普通国省道等级相对较低,农村公路已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但路面宽度不够,不能满足农村客运的发展需求;部分山区人口分散、供水设施不足,局部地区工程性缺水、水源性缺水和饮水困难的状况时有发生;贫困乡镇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偏低,贫困村户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农村的信息网络及宽带普及率偏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师资力量不足;全市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城乡基本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均,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缺乏特色文化产品和骨干文化企业;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短缺,农技推广能力不足。 三、产业支撑不足,就业岗位欠缺 眉山市产业支撑不足,存在发展不快、结构不优、发展水平不高,缺大产业、缺大企业、缺大品牌等问题。特别是库区移民区域,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优势主导产业规模较小,龙头企业数量少且带动力不足。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低,现代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工业总量较小、生产趋缓、投资乏力。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滞后,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不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落后,旅游职业技能培训欠缺。 第四节 重要机遇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扶贫脱贫工作,将脱贫攻坚上升为全局性任务,高规格召开中央扶贫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将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政策措施。 四川省不断创新扶贫机制体制,先后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扶贫工作逐步步入良性发展态势,“造血式”的脱贫攻坚模式将大大激发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全面提高了全省脱贫攻坚思想认识,为今后地方的脱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市委召开千人大会,高位部署扶贫攻坚工作。印发《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解决“关键少数”问题,统揽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印发了《关于决战“22345”创新创业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为眉山跨越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制定出台了扶贫攻坚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推动扶贫攻坚落地落实。 眉山市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扶贫工作的积极性高,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迫切,凝聚了扶贫开发的内生动力。 眉山是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经济地位明显,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战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以及成都平原城市群建设、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为眉山市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重大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三届二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六个精准”为基本要求,强力推进“1593”脱贫攻坚和“五个一批”、“10个扶贫专项方案”。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发展水平,严格领导责任,强化社会合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相结合 扶贫攻坚核心任务是消除绝对贫困。市委《决定》提出,到2017年,全市10.9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6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00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围绕确保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同向同步达标,制定扶贫攻坚计划,研究政策措施、摆布工作力量,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高度重视和集中攻坚、做到“点上”精准施策和“面上”全面推进,奋力实现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 二、坚持加快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根本途径。既要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解决大多数、平均数的问题,又要加大力度帮扶特殊困难群体,解决极少数的问题,两者相互促进,联动攻坚。推进脱贫攻坚,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扶贫开发与地区发展紧密结合,以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解决好最紧迫最突出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筑牢扶贫开发的坚实根基。 三、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相结合 精准扶贫,强调到村到户到人,通过精确“滴灌”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具体问题。区域开发,主要解决贫困地区共性难题,从整体上改变贫困面貌;两者点面结合、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点上抓精准扶贫,面上抓整体推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协同效应。必须着力在“精准”上下更大功夫,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六个精准”基本要求,认真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同时,将脱贫攻坚与地区整体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交通、饮水等基础性问题,将扶贫地区的发展纳入到区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循环体系当中,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四、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相结合 一方面突出基础先行,优先解决路、水、电、通讯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的硬件条件,为摘“穷帽”夯实基础。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 “输血”式扶贫,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实现坚持授人予渔,力争拔掉“穷根”,从根子上解决扶贫后重新致贫的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重强化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如职业技能培训、产业投资引入、培育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力量。 五、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扶贫攻坚的责任担起来,发挥好政府在扶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参与领域、注重参与实效、提高参与水平,从根本上构建全社会合力扶贫攻坚大格局,最大程度增强扶贫的整体合力。 第三节 基本要求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必须改革现行扶贫思路和方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只有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才能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一、扶持对象精准 重视扶持对象的摸排工作,精准化识别锁定贫困对象,清楚贫困户现状,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对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进行全面建档立卡,明确帮扶主体,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精准”靶向;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机制,对所有贫困户扶贫、脱贫全程跟踪管理。 二、扶贫项目精准 结合眉山市实际,认真编制扶贫项目规划,明确受益对象、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责任分解等,做到每一项到村到户到人,脱贫效果到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减贫行动计划和“十个专项扶贫攻坚方案”。 三、资金使用精准 抢抓脱贫攻坚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组织非定向帮扶资金捆绑使用,积极引导金融保险机构提供更多贷款和保险服务,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扶贫措施精准 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量体裁衣,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应“五个一批”行动计划,实实在在列出帮扶措施,做到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到人,对症下药,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驻村帮扶精准 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大力实施整村帮扶“五个一”工程,力促联系村实现投入有增加、收入有增长、民生有改善和信访“三无”目标。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选派机关干部与已在贫困村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扶贫志愿者组成驻村工作组,从严管理,统一安排、培训、管理、考评。通过干部带头带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合力,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六、脱贫成效精准 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 第四节 规划依据及范围 一、规划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 4.《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5.《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6.《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7.《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 8.《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9.《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 10.《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个一批”减贫行动计划和“十个专项”扶贫攻坚方案的通知》 其它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定和政策等。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进入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65482名、省定贫困村4个和市级贫困村129个。其中东坡区贫困人口12888人;彭山区贫困人口4071人,贫困村20个;仁寿县贫困人口34112人,贫困村62个;洪雅县贫困人口6904人,贫困村17个;丹棱县贫困人口3496人,贫困村21个(含4个省定贫困村);青神县贫困人口4011人,贫困村13个; 规划范围广义上包括2015年已脱贫人口43918人及已摘帽的183个贫困村,共计10.94万贫困人口及316个贫困村,在规划期进行巩固提升。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决定》提出的“三年奋战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确保2016年减贫45976人,103个贫困村“摘帽”;2017年减贫19606人,30个贫困村“摘帽”。全市65482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1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具体目标 (一)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减贫目标 ——贫困人口退出计划:根据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意见,到2017年654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表3.1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单位:人
——贫困村退出计划:根据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意见,到2017年4个省定贫困村、129个市级贫困村全部“摘帽”。 表3.2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脱贫任务计划表 单位:个
注:丹棱县2016年脱贫的21个贫困村中含4个省定贫困村,其余贫困村(含各区县贫困村)为市级贫困村。 (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改善提升贫困村对外道路的等级,确保全市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丘陵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山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农业灌溉有保障。 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达到100%,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到2020年,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已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 2.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群众增收。到2020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 3.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 到2017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地居民健康、卫生资源、公共卫生均等化、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所有区县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医院。 4.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到2020年,完成新村建设305个,危旧房改造达到49647户。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第二节 规划任务 一、实施精准扶持脱贫举措 (一)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针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围绕打造“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加快泡菜、粮油、水果、茶叶、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经作、畜禽、竹木、水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打造“跨村联乡”“跨乡联县”特色产业带,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户能依托特色产业增收。切实增强贫困区域的造血功能。加大产业培训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二)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根据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开发区、旅游三产园区、农业园区、重点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减贫搬迁安置。同时,通过提供公益就业岗位、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增加搬迁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将没有劳动能力、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低保保障标准一致、管理一体、全面覆盖,切实发挥低保的兜底保障功能。 (四)医疗救助帮扶一批 将长期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一批,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救助扶持机制,扩大救助覆盖范围,通过医疗就诊减负、医保缴费扶持、大病报销补助、应急疾病救助、精准兜底保障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负担。 (五)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将全县地震受灾群众,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等纳入灾后重建一批,根据“4.20”地震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其他防灾减灾规划,继续推进地震灾后住房重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开展防灾避灾搬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因灾致贫发生,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促进灾区群众增收。 表3.3 眉山市2016年“五个一批”减贫任务规模 单位:人
注:以上“五个一批”中人数有重复,如有的贫困人口既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又享受低保政策等情况,所以合计人数不能简单的进行累加。 二、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一)优先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 全面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大行动”,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加快小康步伐。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与搬迁安置减贫工作相结合,通过整合项目补助的办法,扶持危房贫困户搬迁到新村聚居点。 (二)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建设 大力实施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大力完善贫困村通村公路,加宽既有村道,延伸通村公路到新村聚居点、特色产业区和旅游区,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改善提升贫困村对外道路的等级,确保全市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三)加快建立供水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灌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业灌溉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安全覆盖 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电力建设,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按照“优化补课、兼顾提高”的原则,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达到100%,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互联网全覆盖,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五)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落实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水平。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建设满足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育,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显著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 (六)加快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通过开展卫生扶贫“五大行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改善当地居民健康状况。 (七)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以完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推进电视户户通、文化院坝、农家书屋等建设,开展铺天盖地群众文化活动,提升文化惠民功能和服务水平。指导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持续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八)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和效益。加强专家供需信息库建设,做好专家智力供需项目的有效对接与实施工作。实施劳务培训扶贫工程,提升就业技能,加大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输出劳动力。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村创建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订单培训。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九)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防灾减灾避灾。基本遏制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建成生态安全屏障,明显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经济长足发展。 第四章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一、扶持对象 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项目投资、企业带动、园区建设等,为贫困人口创造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稳定脱贫。 二、建设内容 专栏4—1 产业扶持和就业一批
三、扶持效益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争取贫困户每户有 1 项增收项目,形成初具规模的优势特色效益产业,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筑牢群众增收的产业基础。为贫困户提供更多产业就业机会,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升,生活更加殷实,地区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 第二节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 一、搬迁对象和方式 对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贫困户,以及因灾避险涉及到的贫困户,结合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通过搬迁安置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市计划搬迁安置贫困人口32902人。 二、建设内容 专栏4—2 移民搬迁安置
三、扶持效益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行动计划,全面解决搬迁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有力保障搬迁贫困人口就业岗位,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得到提高,增加搬迁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扶持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增强的目标。 第三节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一、扶持对象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 二、建设内容 专栏4—3 低保政策兜底
三、扶持效益 通过低保政策兜底扶持,依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功能,稳定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真正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第四节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一、对象与政策 对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病而导致贫困的人群,采取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措施,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负担,消除贫困。 二、建设内容 专栏4—4 医疗救助扶持
三、扶持效益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救助覆盖范围,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五节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一、灾后重建对象 对全市地震受灾群众,洪涝灾害受灾群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受灾群众,通过避灾搬迁重建帮扶一批措施,减少因灾致贫发生。 二、建设内容 专栏4—5 灾后重建
三、扶持效益 通过灾后住房重建,实现受灾群众住房和农村基础设施恢复,改善出行和居住生活条件。实施因灾危房改造,改善无房户、危房户、贫困残疾户住房条件,解决住房问题,确保贫困群众有房住、住得安心。开展防灾避灾搬迁,多元化保障避灾搬迁居民安置。开展灾害扶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五章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确保包括全市有贫困村的乡镇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道路全部完好畅通;确保全市316个贫困村通标准硬化路;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通油路水泥路率达到100%,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纳入“摘帽”计划的131个贫困村100%能通农村客运。 (二)建设任务 加快县乡公路改善提升工程建设,完善通村公路建设。构建技术等级合理、内通外畅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按照中央支持、省级配套、市县投入、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34632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水利建设 (一)建设需求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灌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人人喝上干净水,丘陵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山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农业灌溉有效保障,县城和重要乡镇达到国家相应防洪标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设任务 1.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饮水通村入户工程。采取以大带小、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以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延伸等措施,精准到户,实现持续可靠安全饮水,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2.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深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加快实施黑龙滩灌区等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精准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优先做好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渠系建设,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地区旱山村、缺水村用水保障体系。 3.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东坡区穆家沟水库、青神县复兴水库等建设任务。 4.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整治加固堤防等工程。整治小型病险水库,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3344.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电力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构建“可靠用电、安全用电、方便用电”的电力网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水平,贫困地区户通电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低电压问题。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确保贫困地区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电好用”。 (二)建设任务 1.解决电网过负荷问题。优化改造110千伏农村电网骨干网架结构,解决35千伏及以下电网过负荷、供电质量差问题,提高10千伏配网“手拉手”供电比率,提高运行灵活性、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水平,消除配网“卡脖子”及“安全隐患”问题。 2.开展低电压治理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总体推进、分步实施,属地负责、分层控制的原则,统筹解决贫困地区低电压改造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1971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通信建设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实现通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成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贫困村广播全覆盖;已通电行政村互联网全覆盖,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户户有电视,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二)建设任务 1.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加大本地区投资力度,提升本地区信息整体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区域差距。推进有线接入网、无线接入网和三网融合建设。 2.构建深度融合的民生服务体系,信息化全面支撑城乡统筹发展,信息服务框架基本形成,将眉山打造为经济发展持续创新、城市运行精准高效、公共服务文明便捷、居民生活安全舒适、“三苏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智慧城市典范。 3.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加强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贫困地区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社会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系统。推动网络、手机实名制和诚信安全机制建设。 4.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贫困地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区域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广播系统;完善多网协同的话务控制和疏导机制,进一步提升紧急情况下应对海量话务的能力;建立无通知集结工作机制,提高预案的可实施性和及时性;健全应急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通过演练和模拟试验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贫困地区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和推广具备行政管理、信息采集发布、便民利民服务等功能的社区综合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深入推进“视听乡村”工程,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6)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工程、行政村通宽带民生工程、地区互联网覆盖工程、农村中小学通宽带工程、电视户户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4299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二节 产业发展 一、农业和林业 (一)建设与发展需求 实现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因地制宜打造“跨村联乡”“跨乡联县”特色产业带,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户能依托特色产业增收。 (二)发展任务 1.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针对我市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经作、畜禽、竹木、水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 2.大力发展优势产业 围绕打造“东坡味道”千亿产业,加快泡菜、粮油、水果、茶叶、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产业发展。在贫困村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科技示范户建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帮扶,大力推进“四新”示范和“六良”配套建设。打造“东坡味道”“东坡泡菜”“文宫枇杷”“洪雅绿茶”“丹棱桔橙”“青神椪柑”“青神竹编”等区域品牌。构建产业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后商品化处理、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创建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3.培育发展新型主体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的全覆盖,开展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市场营销和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三品一标”为主要内容的品牌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52477.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工业 (一)建设和发展需求 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包括贫困群众在内的农村居民就业。 (二)发展任务 1.坚定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关键项目的理念,深化“两走一对接”活动,严格执行市级领导联系重大工业项目制度,分级次精准对接服务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四个一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按质竣工,不断创造就业岗位。 2.坚持抓企业培育,抓大不放小,做大做强大企业,大力实施企业成长计划,确保现有企业健康发展,产业工人不下岗,并不断提供新岗位。 3.狠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积极创新农民就地转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的体制机制。 4.大力实施招商引资,适度发展和引进劳动密集产业,为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5.将适合于转化成产业工人的贫困人员的就业培训纳入全市人社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分批抓好适合于转化成产业工人的贫困人员的培训。 6.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城市•光网眉山”、全域“宽带乡村”、TD-LTE跨越工程等项目。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56242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服务业 (一)发展需求 坚持“以游为主,统筹城乡,紧紧围绕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和从业者”,大力发展服务业扶贫产业,增强贫困区域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扩大转移就业、增加劳动收入。 (二)建设任务 1.开展乡村旅游减贫行动。精准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抓好项目引进和资源开发,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村、特色村和相关产业经营点,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脱贫。 2.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减贫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特色农业”进入贫困乡村。加快通信营运企业和广电企业在贫困乡村实施互联网、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全覆盖”工程步伐;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拓展市场,提高商品附加值,增加收入。 3.开展服务业就业减贫行动。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康养服务和科技教育五大先导型服务业,促进农民转变,引导贫困群众进城入镇就业。 4.开展服务业创业创新减贫行动。在服务业领域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众创空间。在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土地流转集中区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小区,引导农民入园进区创业。着力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组织和龙头企业“四大经营主体”的创业带动作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437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三节 新村建设 一、住房建设 (一)建设需求 以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搞好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社会管理,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并加快小康步伐。 (二)建设任务 1.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把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放在首位,优先支持无房户、危房户、贫困残疾户的住房建设。切实摸清农村危房现状,锁定贫困户对象,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问题。 2.加快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对建不起房、改不起房的特困群众,探索由政府主导提供农村廉租房。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源。锁定特困户对象,研究制定农村廉租房建设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3.实施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程,提高抗震减灾能力,保障居住安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875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扶贫新村和公共服务 (一)建设需求 进行新村扶贫建设,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建设任务 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发展绿色、有机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支持鼓励“一村一品”。优先实施水、电、路、通信和广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社区建设和治理。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向贫困村覆盖。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826821.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四节 教育与能力 一、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需求 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提高贫困群众素质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建设任务 1.以区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推动幼儿就近入园,学生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普通高中逐步进城办学,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连锁化办学。 2.推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扶持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山村幼儿园提升计划”实施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班)。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均衡配置校舍、学生、教师等资源,整体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水平。 4.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争取职教项目资金,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5.实施农村教师专项支持。依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县域内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合理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改善教师生活条件,改善教师待遇。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1149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五节 生态建设 一、生态建设 (一)建设需求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二)建设任务 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和珍贵用材林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49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人居环境 (一)建设需求 水源、水质需要保护,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农业面源需要防治、在乡镇、村、居民点需要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二)建设任务 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供水水质合格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在乡镇、村、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贫困地区道路和水系绿化建设,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生态镇、村。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907.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防灾减灾避灾 (一)建设需求 提升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的防灾减灾避灾能力。 (二)建设任务 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大森林、草地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六节 医疗卫生 一、医疗能力提升建设 (一)建设需求 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二)建设任务 1.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统筹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生服务站功能定位与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加快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医院等级,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强化中医药人才培训。 3.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全覆盖实施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贫困村所涉及乡镇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统筹安排,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8208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卫生人才和队伍建设 (一)建设需求 卫生计生资源总量逐渐增加,每千人口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等四项素质明显提升。 (二)建设任务 1.着力加快人才引进。通过统筹制定招聘计划、在医学院校建立招聘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招聘效率,加大空岗补员力度。增强基层医疗单位用人自主权,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 2.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开展全科、专科规范化培训,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强化高技术人才、订单定向人才、基层中医药骨干培养。 3.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评选政策。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415.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公共卫生保障 (一)建设需求 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重大疾病、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 (二)建设任务 1.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 2.进一步加大妇幼卫生区域协作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支持区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助产技术等妇幼健康服务,帮扶有条件的区县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扶持有潜力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机构。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3.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213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计划生育 (一)建设需求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得以落实。 (二)建设任务 指导各级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市对重点乡镇、区县对重点村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进村入户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加强重点乡镇计生队伍建设,提升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743.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七节 文化惠民 一、文化基础设施与群众文化生活 (一)建设需求 以完善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为重点,推进电视户户通、文化院坝、农家书屋等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消除盲点,补齐短板,提升文化惠民功能和服务水平。 (二)建设任务 1.实施贫困村“开智”工程。 大力实施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户户通,推动贫困地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开展贫困村数字农家书屋和阅报栏建设。 2.实施贫困村“开心”工程。 采取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送科技、送法律、送卫生下乡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开展图书惠民展销、送图书下乡、农业科技知识课堂等活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0785.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文化产业 (一)建设需求 指导支持贫困村保护开展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致富增收。 (二)建设任务 1.指导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现代观光农业等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带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增收渠道。 2.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贫困村文化建设。 3.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维修。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23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精神文明建设 (一)建设需求 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弘扬难而不惧、奋斗不息、创新不已的精神,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和崇尚科学、反对愚昧,遵纪守法、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二)建设任务 1.培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组织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和扶贫开发攻坚决策部署,树立勤劳致富典型,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培育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苦干实干的精神,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2.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宣传一批艰苦奋斗、勤劳节俭、诚信友善、孝老爱亲先进典型。 3.大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持续开展村规民约制定、城乡环境治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活动。 4.开展邻里守望、“送温暖献爱心”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贫困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吸纳、引导社会爱心资本,用于对部分贫困村的扶贫济困。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749.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一)建设需求 解决贫困村宣传思想文化人员的实际问题,发现和培养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 (二)建设任务 1.加强贫困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配备。充分发挥老模范、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村委会干部作用,为贫困村提供信息、教育、文化等方面支持。 2.整合培训力量,创新教育形式,对贫困村宣传文化骨干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其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充实文艺专家志愿者队伍,深入贫困村,开展订单服务,对有发展潜力的乡土文艺人才进行培养。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五.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 (一)抓好宣传策划,准确把握眉山亮点。将扶贫攻坚宣传纳入《2016年眉山新闻宣传总体策划》,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宣传主题明确,亮点突出。聚焦眉山扶贫举措,挖掘工作典型,瞄准主流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 (二)抓好对外宣传,全面展示眉山工作。充分调动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单位的采编积极性、主动性,瞄准四川日报、四川卫视、人民网、新华网、四川新闻网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积极推送眉山脱贫攻坚的做法、成果、经验,做到月月有报道。 (三)抓好对内宣传,有力引导社会舆论。市属媒体继续办好 “实施‘两大决战’实现‘两个率先’”专栏,结合全市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推出系列报道,深入发掘我市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奋战在扶贫攻坚一线的先进典型,报道工作进展,宣传脱贫成效;做好相关热点敏感舆情的发现、监控、引导,及时疏导社会情绪。 第八节 社会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建设需求 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相关配套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力争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基本一致。 (二)建设任务 1.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 2.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推行低保金差额发放,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实行低保工作网上审批。 3.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2723.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强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一)建设需求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和管理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二)建设任务 1.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继续执行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敬老院建设,建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特困人员服务设施建设。 2.以农村敬老院为依托,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为包括农村特困人员在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护等养老服务。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65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九节 社会扶贫 一、定点扶贫 (一)建设需求 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分级分类明确帮扶对象,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对两区四县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 (二)建设任务 组织市级机关单位、驻眉军事机关、在眉垂管单位、高等院校、民主党派和企业等104个部门(单位)参加对口定点扶贫工作,签订帮扶责任书。大力实施整村帮扶“五个一”工程,力促联系村实现投入有增加、收入有增长、民生有改善和信访“三无”目标。参与对口定点扶贫的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帮扶重心下移,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实施帮扶。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二、干部驻村 (一)建设需求 对全市131个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实现每村有一个部门(单位)帮扶,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其他社会扶贫主体自主确定帮扶对象。 (二)建设任务 1.向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切实增强村“两委”战斗力,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发展。 2.由县级政府统筹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实现全市131个贫困村全覆盖。选派机关干部与已在贫困村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扶贫志愿者组成驻村工作组,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 3.实施党员干部“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每名干部联系帮扶1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结对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397.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三、社会组织扶贫 (一)建设需求 进一步发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汇聚各方面资源参与扶贫攻坚,确保每年社会扶贫有实实在在的投入并逐年增长,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任务 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司法援助、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对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215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四、扶贫志愿行动 (一)建设需求 汇聚各方面资源参与扶贫攻坚,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有力各类支持。 (二)建设任务 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每年动员扶贫志愿者200人次以上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大学生中招募一批具有扶贫意愿和能力特长的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9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十节 金融扶贫 一、财政扶贫 (一)建设需求 加快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的财政精准扶贫机制。 (二)建设任务 各级财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要求,建立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制度,确保足额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所需资金,不留缺口。统筹市级农业发展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合力推进扶贫攻坚。加快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市级有关部门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行业扶贫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以扶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县级为主体,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把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积极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 二、金融扶贫 (一)建设需求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二)建设任务 实施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积极推进金融扶贫惠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定期进行考核、通报。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投向引导。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组织、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实施金融差异化监管,优化金融考核体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银行卡助农取款贫困地区覆盖面,在贫困地区打造农村新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第六章 区域发展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节 重大交通建设 一、建设需求 眉山是省内8个重要交通节点城市之一、成乐黄金走廊的中段重点地区及“成都平原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经济地位明显。围绕“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成绵乐产业带”,“成都平原经济区眉山产业聚集区” 交通运输发展定位。眉山市将被打造成国际知名的东坡故里文化体验旅游及养生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区域交通发展功能重点以复合型的通道走廊为载体,衔接成都“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形成成渝经济区的重要节点交通枢纽,突出区域中心、交通节点、成绵乐产业带、生态产业、大峨眉国际旅游区等。 二、建设任务 打造“三横六纵”市域高速公路网,“三横”:成雅高速公路、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遂资眉高速公路;“六纵”:成乐高速公路、成自泸赤高速公路、乐雅高速公路、仁沐新高速公路、成宜高速公路、蒲井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500公里,实现县县通两条及以上高速公路,与相邻市均通高速。 推进“两横七纵四联两环”一级公路网,“两横”: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仁洪快速;“七纵”:工业大道、滨江大道、岷东大道、天府眉山大道、成都站华路南延线、成都红星路南延线、仁简快速;“四联”:太和大道、岷黑快速、天府眉山大道与岷东大道连接线、天府眉山大道与眉山环城北路连接线;“两环”:眉山环城公路、黑龙滩环湖公路。全市一级公路里程达600公里以上,形成覆盖市、区县、重点工业园区、主要景区的一级公路网。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大力实施国省道提档升级,实现国道100%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省道50%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十三五”期间,国省道提档升级公路里程将超过500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317305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二节 重大水利建设 一、建设需求 突出规划的引领和约束功能,根据眉山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对水利的保障需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进度。 二、建设任务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水利抗旱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深入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地区旱山村、缺水村用水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整治加固堤防等工程。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保障贫困群众旱期基本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8232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
第七章 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 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五大类,总投资502729.9万元。其中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216144万元、占43.0%;移民搬迁安置一批191818.7万元、占38.2%;低保政策兜底一批59804.3万元、占11.9%;医疗救助扶持一批17598.4万元、占3.5%;灾后重建帮扶一批17364.5万元、占3.5%。 二、资金筹措 精准脱贫项目总投资502729.9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16428.1万元(行业资金58138.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28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09.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1900万元,其他资金362492.5万元。 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21614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934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964万元,其他资金204731万元。 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91818.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0340.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141478.6万元。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59804.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43386.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6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4650.3万元。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7598.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39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1.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988.2万元,其他资金113万元。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建设项目总投资17364.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96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32.5万元,其他资金16170万元。 第二节 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能力扶贫、生态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10大类,总投资4149231.2万元。其中基础扶贫570684.3 万元、占13.8%;产业扶贫2229275.1万元、占53.7%;新村建设1005577.5万元、占24.2%;教育与能力扶贫211490万元、占5.1%;生态扶贫27878.5万元、占0.7%;医疗卫生扶贫33500.9万元、占0.8%;文化惠民扶贫33920.4万元、占0.8%;社会保障扶贫29273.5万元、占0.7%;社会扶贫3961.1万元、占0.1%;财政金融3670万元、占0.1%。 二、资金筹措 按照省以上、市(州)、县、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总投资4149231.2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44365.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0136.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62203.2万元,其他资金2182526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基础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570684.3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21396.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60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3387.3万元,其他资金193292.9万元。 产业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229275.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0537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7739.8万元,其他资金1810063.0万元。 新村建设:建设项目总投资1005577.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46131.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40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53493万元,其他资金161938.1万元。 教育与能力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1149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9474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650万元。 生态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7878.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8423.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347.9万元,其他资金9727万元。 医疗卫生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3500.9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7998.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095.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527.2万元,其他资金2880万元。 文化惠民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3920.4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32988.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29.8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社会保障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29273.5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6522.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60.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890.2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 社会扶贫:建设项目总投资3961.1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1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7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38.1万元,其他资金1624万元。 财政金融:建设项目总投资3670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67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00万元,其他资金2500万元。 第三节 区域发展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规划内容包括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3255376.3万元。其中,重大交通建设项目3173053.6万元、占97.3%;重大水利建设项目82322.7万元、占2.7%。 二、资金筹措 按照省以上、市(州)、县、业主投资、农户自筹的资金筹措原则。区域发展项目总投资3255376.3万元,其中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815676.1元,市级财政资金14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91439.3万元,其他资金34260.8万元。分类投入情况如下: 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总投资3173053.6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275858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81515.1万元,其他资金19951.5万元。 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82322.7万元,其投资来源为:省以上财政资金57089.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924.2万元,其他资金14309.4万元。 第八章 创新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建立“市抓统筹、县(区)抓指导、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按照任务到县、村为单元、分批实施、逐级验收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市统筹全市扶贫开发任务,主要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实施等工作。县级部门是扶贫开发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负责规划制定、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主要负责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二节 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尤其是对贫困人口较多、小区域贫困问题突出的丘陵大县、人口大县的支持。市、区县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将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区县,区县要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投放到贫困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第三节 构建资产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权和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第四节 构筑返贫预防机制 树立长期扶贫观念,把解决返贫问题摆到扶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和完善贫困监测系统,加强对贫困户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支持,及时准确地掌握贫困人口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出现困难和问题。贯彻实施低保、医保等兜底政策。积极整合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政策,加大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防止贫困户因病、因灾、因市场风险、因子女教育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建立扶贫队伍跟踪评估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把防止贫困户返贫作为政府重要考核内容,防止急功近利。改变“输血”式的传统扶贫观念,把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脱贫后劲。 第五节 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吸引社会各界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推进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扶贫模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力推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及驻村等定点对口帮扶单位的优势,开展不同特点的帮扶活动,鼓励公民个人扶贫。积极宣传引导各类社会资源投入扶贫事业,实现部门和单位对口帮扶贫困村全覆盖,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第六节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 按照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实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对贫困群众增收、贫困人口减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目标的考核,将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坚持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强化对“第一书记”考核,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三项考核制度,设置22项考核指标,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完不成扶贫开发攻坚任务的,严格问责、追究责任。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对每年扶贫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章 效益预测 第一节 扶贫效益 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全市654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局部区域性贫困和零散插花式贫困。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第二节 经济效益 到2020年,本规划总投资1703.22亿元,预计可新增产值685.5亿元,新增财税收入107.8亿元。保持高于全国全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增加2倍以上,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市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依托乡村旅游业,城镇化率逐步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全市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第三节 社会效益 到2020年,全市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缓解医疗卫生领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生态经济长足发展。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一、建强领导班子 加强眉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政策措施,每年对区县和市级单位、部门下达减贫任务,定期进行督促督办。市、区县领导要负责联系指导贫困村,牵头负责抓好扶贫攻坚任务的落实。区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扶贫开发和减贫任务区县委书记、区县长负责机制,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区县要做好人力调配、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信息统计等工作。配强贫困区域领导班子,重点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扶贫攻坚任务纳入对区县、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重从扶贫工作一线选拔使用干部。 二、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加强“两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突出成绩的村干部,可按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考录为公务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执行能力,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强化其勤劳致富的主体意识,发动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落实驻村帮扶 深化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从各级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并吸收各方面人员组成眉山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驻村入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全市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名县以上联系领导、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第一书记”就不调整,工作组就不撤离。 四、突出群众主体 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过上美好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五、加强乡村治理 坚持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严格遵循条例所规定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二节 责任落实 坚持市抓统筹、县抓落实管理体制,按照任务到县、村为单元、分批实施、逐级验收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市统筹全市扶贫开发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加强监管,指导实施。区县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三节 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纪律审查,塑造新风正气,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合力。将规划项目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绩效评估和分析反馈。开展好基线调查工作,建立监测评估数据库,完善数据统计、分析、审核、上报制度。 附 件 1、规划区基本情况表 2、规划发展目标表 3、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表 4、贫困村退出计划表 5、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6、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一览表 7、区域发展项目建设一览表 8、规划项目资金汇总表 附件1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发展目标表
附件3.1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附件3.2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贫困村脱贫任务计划表
附件4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5 四川省眉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项目建设一览表
附件6 四川省“十三五”眉山市脱贫攻坚规划区域发展项目建设一览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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