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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2013-12-13 17:34  市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3-0012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3-12-13
 文  号 眉府办发[2013]6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眉府办发〔2013〕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十二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眉山市“十二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规划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防灾减灾、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7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眉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快速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通过提高人影工作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在继续服务于防灾减灾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依托气象基本业务,初步建成现代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和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能够对眉山市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有力保障,技术支撑水平达到省内类似区域同期先进水平。人工增雨作业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人工防雹作业有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在现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对农业生产的服务能力。

根据农作物需水关键时期,适时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科学调整作业布局,加大对重点干旱区和雹灾区的作业保护力度。

(二)提高重点领域服务能力。

加强对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在江河流域和大、中型水库汇水区开展增蓄性人工增雨作业;围绕生态保护与建设需要,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三)提高基础保障能力。

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升高炮、火箭作业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提高动态监测能力;加快人影业务系统和作业指挥系统建设,提高作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新技术开发应用,推进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聘用、培训、管理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开展作业人员业务技能竞赛,建立作业人员津贴补贴和奖励机制,稳定基层队伍。

(五)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加快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密、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责任事故。强化装备、弹药质量检测,健全气象、军队、公安等紧密协作的管理机制,依法落实购销、储运等管理制度。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完善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领导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职能明确、分级负责、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合力。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必要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建设目标。

用3年时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作业、决策指挥、效果评估、人员培训和后勤保障等于一体的眉山市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

(二)预期成果。

完善眉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系统,建成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作业指挥中心,显著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眉山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气象防灾减灾、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方面跨上一个新台阶。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地面作业系统。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全市地面作业系统,更新现有车载火箭作业系统6套(含皮卡车6辆、火箭发射系统6套),新增车载火箭作业系统6套。购置车载式作业指挥雷达2套,增加作业信息终端、无线上网气象信息显示终端和GPS定位系统,绘制作业点射界图,解决作业环境和作业安全、人员配备等问题。

通过科学调整和布局地面作业网点,显著提升眉山市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有效消除农经作物主产区地面作业的盲区,形成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作业体系。

2.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构建开放式、一体化、集约化的人影业务系统,主要包括:作业条件监测和预报服务系统、空中水资源监测和分析系统、作业空域申报系统、作业效果评估系统、人影信息共享平台、综合技术分析平台、作业决策指挥平台等,形成全市统一协调的人影业务体系。

3.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对市级人影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健全区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增加可视化作业会商系统,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指挥的可视化会商。配备高性能服务器和多个工作站,增加数据存储和实时资料的分析处理功能,制作全市人影重要图示灯箱墙。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建立气象监测和作业信息传输、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等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各区县要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形成相对稳定、训练有素的专业化作业队伍。

(二)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要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三)健全法规制度。

市、县两级人影办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承担的任务,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评办法,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装备管理。

按照气象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装备、炮弹(火箭弹)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管理,形成可靠的装备供应管理体系。

(五)强化安全管理。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人影办和作业点安全职责和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健全和完善安全作业责任制。加强检查,规范管理,确保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重要情况和作业情况的报告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作业事故处理预案,形成安全有效的作业机制。

(六)完善联动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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