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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关于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2017-01-09 1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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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档案局关于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6]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档案局《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推动“十三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全面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基础业务进一步夯实,档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档案安全得到保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作出了新贡献。 (一)法制建设不断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探索建立了档案、人社、法制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档案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深入。 (二)馆库建设不断推进。仁寿县档案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洪雅县档案馆新馆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市档案馆库面积由“十 一五”末8915平方米增加到“十二五”末18095平方米。 (三)基础业务不断夯实。全市依法接收各类档案155450卷、255590件进馆。“十二五”末,7个综合档案馆保存各类档案551783卷、703392件,资料61078册;一批重大活动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接收进馆。市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仁寿县档案馆达国家一级标准,30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省级标准。更加重视民生档案,全市社保、医保、水利普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民生档案通过省级验收。38个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青神县成功创建省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30个乡镇创建省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 (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综合档案馆取消档案查阅利用收费,共接待查阅利用档案累计73076人次,利用档案131602卷次,出具档案证明82495份。通过举办展览或主题展板等宣传形式,接待观众12500余人次。编研档案文化产品39部,其中公开出版9部。档案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五)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全市档案安全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市馆、仁寿县馆建成了入侵报警、视频监控、温湿度监控等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馆库恒温恒湿自动管理。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开展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全市抢救重点档案8714卷,修裱419613页。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六)信息化建设全域推进。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7个综合档案馆投入档案信息化经费1085万元,配备专用服务器14台,存储阵列及存储硬盘96T,完成馆藏档案360.6万条、1863.9万页数字化工作。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稳步推进。 (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多次研究解决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数字档案”纳入了“数字眉山”总体规划,市政府办印发了《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市政府每年召开6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参加的档案工作会,表扬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县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共举办各类档案培训班82期5095人次,201人次参加全国、全省档案业务培训会。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新形势下我市档案事业还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档案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档的力度不够;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馆和4个区县档案馆面积严重不足、设施落后;档案资源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馆藏档案结构尚不合理;档案资源开发有待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还较低,落后于社会信息化水平;档案部门创新意识有待提高,人才结构和干部素质还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求等。这些问题亟待“十三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档案事业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推动档案工作改革创新,突出档案馆库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重点,持续发力抓基础、抓规范,实现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建设档案强市。 (二)发展目标。 档案馆库建设基本达标。市、区县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 数字档案馆(室)基本建成。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建设标准化”要求,到2020年,7个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初步实现。 档案资源体系初步形成。全市馆藏档案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民生档案比例达到40%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接收征集进馆,馆藏结构更加合理。 档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档案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能力大幅提升,档案查阅利用更加优质便捷,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档案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档案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更加完备,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得到更好保护。 依法治档水平显著增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综合档案馆建设。 全力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启动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在馆库面积、设计理念、建筑质量上有新突破,力争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相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专业档案馆,提高专业档案管理水平。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洪雅县、彭山区档案馆新馆要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东坡区、青神县、丹棱县要争取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投资计划并启动实施。 全力提升档案馆管理水平。以新建综合档案馆为契机,推进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晋位升级,新建档案馆2年以内晋升国家一级标准。市档案馆新馆建成后,逐步取消市级机关档案室,市级机关在每年6月底前向市档案馆移交上年度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实现档案集中、统一、规范管理。 (二)全面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2017年起,所有市级部门(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实行数字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移交。到2020年,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100%;6区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比例达到75%,长期(30年)档案数字化比例达到50%。 加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充分利用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机制,逐步实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接收规范化、常态化。 加快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市综合档案馆利用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搭建覆盖全市的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档案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积极稳妥推进区县数字档案室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室。 (三)全面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加大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职责,特别要重视业务档案、涉民档案以及重要公务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手稿、实物等档案的收集归档,做到应归尽归。要加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专项工作等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部门纳入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确保档案收集归档同步开展。要加强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的档案处置工作,严防档案流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加大各类档案的接收力度。市、区县综合档案馆要依法接收各类载体和门类的档案进馆,将业务档案、民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项目档案等纳入接收范围,加大照片、声像、电子、实物等载体档案的接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市档案馆新馆建成后,要有计划、分批次地接收所有市级部门(单位)各类档案进馆,到2020年底,各部门(单位)存量档案全部完成接收。 加大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力度。综合档案馆要加大重要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知名人士、特色产业、名优特产及散存于社会或个人、反映本地历史发展进程和具有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鼓励、支持家庭和个人向综合档案馆寄存或捐赠档案资料,研究完善社会档案接收征集补偿(奖励)机制,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 加大档案资源的整合力度。市档案馆要积极探索整合市级专业档案馆、重要档案室及区县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和设置分馆等形式,形成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推动档案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 (四)全面加强档案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档案工作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改革进程中档案服务,促进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和档案专项验收制度,提高项目档案验收率;加强民生档案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城建、环保、卫计、教育、医疗、人事、信访、社会保障等民生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村(社区)档案工作,促进民生档案齐全完整、管理规范;推进区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引导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做好档案工作。 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要把档案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全力支持。综合档案馆要做好档案开放鉴定和涉密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及时鉴定和优先提供利用。大力推广“异地查档、跨馆服务”,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改进方式,简化手续,免除收费,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需求。 提升档案文化服务能力。加强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仁寿县完成2万卷重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其余区县全面完成重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做好中国和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争取将更多重要档案纳入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深度挖掘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举办展览、档案文化专栏、编研史料、拍摄专题片等,不断推出档案文化精品。 (五)全面加强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加快档案馆新馆建设,高标准配置档案库房安全设施设备,提高档案安全防灾能力。全面落实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和检查,严防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档案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制订《眉山市电子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眉山市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数字化加工及开放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开展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工作,完善综合档案馆异质异地备份机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涉密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六)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责任制,严肃执纪问责,公开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档案服务,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制订《眉山市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档案中介机构的监管、业务指导。 推进依法治档。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把档案安全、规范化管理、数字档案室建设列入必检内容,把执法检查重点聚焦到重要部门、行业、领域,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及其专委会的联系,开展档案调研、视察活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深化法治宣传。制定和实施档案“七五”普法规划,档案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更加多样,宣传的范围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推动档案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部门(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解决工作难题,确保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馆(室)在档案资料征集、保护开发、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服务、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三)强化班子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改善班子结构。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配备档案人员,在编制调整、人员考录及遴选中给予支持。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断优化档案干部结构。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 适时开展档案工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档案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档案项目经费的检查、审 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科学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 工作、重点项目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档案局《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眉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档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推动“十三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全面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基础业务进一步夯实,档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档案安全得到保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作出了新贡献。 (一)法制建设不断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探索建立了档案、人社、法制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档案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深入。 (二)馆库建设不断推进。仁寿县档案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洪雅县档案馆新馆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市档案馆库面积由“十 一五”末8915平方米增加到“十二五”末18095平方米。 (三)基础业务不断夯实。全市依法接收各类档案155450卷、255590件进馆。“十二五”末,7个综合档案馆保存各类档案551783卷、703392件,资料61078册;一批重大活动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接收进馆。市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仁寿县档案馆达国家一级标准,30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省级标准。更加重视民生档案,全市社保、医保、水利普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民生档案通过省级验收。38个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青神县成功创建省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30个乡镇创建省级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 (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综合档案馆取消档案查阅利用收费,共接待查阅利用档案累计73076人次,利用档案131602卷次,出具档案证明82495份。通过举办展览或主题展板等宣传形式,接待观众12500余人次。编研档案文化产品39部,其中公开出版9部。档案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五)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全市档案安全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市馆、仁寿县馆建成了入侵报警、视频监控、温湿度监控等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馆库恒温恒湿自动管理。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开展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全市抢救重点档案8714卷,修裱419613页。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六)信息化建设全域推进。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7个综合档案馆投入档案信息化经费1085万元,配备专用服务器14台,存储阵列及存储硬盘96T,完成馆藏档案360.6万条、1863.9万页数字化工作。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稳步推进。 (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多次研究解决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数字档案”纳入了“数字眉山”总体规划,市政府办印发了《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市政府每年召开6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参加的档案工作会,表扬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县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共举办各类档案培训班82期5095人次,201人次参加全国、全省档案业务培训会。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新形势下我市档案事业还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档案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档的力度不够;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馆和4个区县档案馆面积严重不足、设施落后;档案资源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馆藏档案结构尚不合理;档案资源开发有待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还较低,落后于社会信息化水平;档案部门创新意识有待提高,人才结构和干部素质还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求等。这些问题亟待“十三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档案事业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推动档案工作改革创新,突出档案馆库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重点,持续发力抓基础、抓规范,实现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建设档案强市。 (二)发展目标。 档案馆库建设基本达标。市、区县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 数字档案馆(室)基本建成。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建设标准化”要求,到2020年,7个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初步实现。 档案资源体系初步形成。全市馆藏档案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民生档案比例达到40%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接收征集进馆,馆藏结构更加合理。 档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档案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能力大幅提升,档案查阅利用更加优质便捷,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档案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档案安全制度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更加完备,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得到更好保护。 依法治档水平显著增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综合档案馆建设。 全力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启动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在馆库面积、设计理念、建筑质量上有新突破,力争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相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专业档案馆,提高专业档案管理水平。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洪雅县、彭山区档案馆新馆要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东坡区、青神县、丹棱县要争取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投资计划并启动实施。 全力提升档案馆管理水平。以新建综合档案馆为契机,推进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晋位升级,新建档案馆2年以内晋升国家一级标准。市档案馆新馆建成后,逐步取消市级机关档案室,市级机关在每年6月底前向市档案馆移交上年度纸质档案和数字档案,实现档案集中、统一、规范管理。 (二)全面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2017年起,所有市级部门(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实行数字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移交。到2020年,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100%;6区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比例达到75%,长期(30年)档案数字化比例达到50%。 加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充分利用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机制,逐步实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接收规范化、常态化。 加快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市综合档案馆利用眉山市数字档案馆(室)系统,搭建覆盖全市的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档案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积极稳妥推进区县数字档案室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室。 (三)全面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加大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职责,特别要重视业务档案、涉民档案以及重要公务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手稿、实物等档案的收集归档,做到应归尽归。要加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专项工作等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部门纳入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确保档案收集归档同步开展。要加强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的档案处置工作,严防档案流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加大各类档案的接收力度。市、区县综合档案馆要依法接收各类载体和门类的档案进馆,将业务档案、民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项目档案等纳入接收范围,加大照片、声像、电子、实物等载体档案的接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市档案馆新馆建成后,要有计划、分批次地接收所有市级部门(单位)各类档案进馆,到2020年底,各部门(单位)存量档案全部完成接收。 加大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力度。综合档案馆要加大重要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知名人士、特色产业、名优特产及散存于社会或个人、反映本地历史发展进程和具有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鼓励、支持家庭和个人向综合档案馆寄存或捐赠档案资料,研究完善社会档案接收征集补偿(奖励)机制,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 加大档案资源的整合力度。市档案馆要积极探索整合市级专业档案馆、重要档案室及区县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和设置分馆等形式,形成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推动档案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 (四)全面加强档案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档案工作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改革进程中档案服务,促进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和档案专项验收制度,提高项目档案验收率;加强民生档案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城建、环保、卫计、教育、医疗、人事、信访、社会保障等民生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村(社区)档案工作,促进民生档案齐全完整、管理规范;推进区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引导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做好档案工作。 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要把档案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全力支持。综合档案馆要做好档案开放鉴定和涉密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及时鉴定和优先提供利用。大力推广“异地查档、跨馆服务”,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改进方式,简化手续,免除收费,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需求。 提升档案文化服务能力。加强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仁寿县完成2万卷重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其余区县全面完成重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做好中国和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争取将更多重要档案纳入四川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深度挖掘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举办展览、档案文化专栏、编研史料、拍摄专题片等,不断推出档案文化精品。 (五)全面加强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加快档案馆新馆建设,高标准配置档案库房安全设施设备,提高档案安全防灾能力。全面落实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和检查,严防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保障档案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档案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制订《眉山市电子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眉山市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数字化加工及开放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开展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工作,完善综合档案馆异质异地备份机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涉密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六)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责任制,严肃执纪问责,公开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档案服务,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制订《眉山市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档案中介机构的监管、业务指导。 推进依法治档。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把档案安全、规范化管理、数字档案室建设列入必检内容,把执法检查重点聚焦到重要部门、行业、领域,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及其专委会的联系,开展档案调研、视察活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深化法治宣传。制定和实施档案“七五”普法规划,档案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更加多样,宣传的范围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推动档案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部门(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解决工作难题,确保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馆(室)在档案资料征集、保护开发、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服务、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三)强化班子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改善班子结构。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配备档案人员,在编制调整、人员考录及遴选中给予支持。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断优化档案干部结构。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 适时开展档案工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档案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档案项目经费的检查、审 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科学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 工作、重点项目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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