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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 ||||||||||||||||||||||||||||||||||||||||||||||||||||||||||||||||||||||||||||||||||||||||||||||||||||||||||||||||||||||||||||||||||||||||||||||||||||||||||||||||||||||||||||||||||||||||||||||||||||||||||||||||||||||||||||||||||||||||||||||||||||||||||||||||||||||||||||||||||||||||||||||||||||||||||||||||||||||||||||||||||||||||||||||||||||||||||||||||||||||||||||||||||||||||||||||||||||||||||||||||||||||||||||||||||||||||||||||||||||||||||||||||||||||||||||||
2016-09-30 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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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眉府办发[201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 序 言 “十三五”是我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坚持文化立城、文化立业、文化立人,大力实施文化立市 “123”工程,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崇德尚法、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同步提升,全市文化生产力不断发展、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民生不断改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形成热潮,市、区县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法制度建设取得实效,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国情、省情、市情等形势政策教育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地落实,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 (二)文化立城取得阶段性成效。编制完成《东坡文化布局总体规划》等11个城市规划,东坡宋城Ⅰ期工程、“两宋荣光”眉州大道项目和眉州古城墙北段维修保护工程全面完成。成功争取“4·20”灾后重建政策和资金,全面完成三苏祠建祠以来最大规模的重建修缮。东坡城市湿地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东坡竹园、彭山千亩滨江文化体育湿地公园等文化主题公园和中国泡菜博物馆、大雅堂博物馆相继建成。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累计投入3.68亿元,完成项目11250个,乡镇文化站、广播村村响、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均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成功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个,建成国家一级图书馆2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个。 (四)群众性文化活动铺天盖地开展。成功举办第四届东坡文化节、第四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仰望东坡·大美眉山”书画展、“同圆中国梦·共建新眉山”系列文化活动、首届微电影大赛、首届广场舞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50余场次。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文化活动2200余场次,惠及群众300万人次,院团演出观众人数全省第三。成功申办第九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 (五)文艺精品创作实现新突破。出台《眉山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15〕23号)、《关于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眉委办发〔2015〕6号),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出原创情景歌舞剧《竹韵天下》等一批文艺精品。4件作品获省“五个一工程”奖,6件作品获“巴蜀文艺奖”,4件作品获四川省文华奖,20件作品获四川省群星奖,获奖总数进入全省前列。成功创建中国散文之乡。 (六)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眉府发〔2014〕25号),市和六区县均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完成文化产业投资210亿元,一大批文化产业项目投入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了15%,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引进峨乐集团、云南城投等战略投资者,10个项目列入全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成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3个。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地区。 (七)历史文化遗产充分挖掘与保护。7处文物入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非遗”入列省级名录。青神竹编入选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创建为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13处。启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八)新闻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与全市重点工作同向同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集中推出重点报道,“诉非衔接”、农村改革试验等经验在人民日报头版、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刊播,眉山经验上升为全国经验。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管理,把舆情化解在萌芽,未出现全国全省重大负面舆情,切实维护好了眉山良好对外形象。 (九)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成功创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在全省分获3次第一、1次第二、1次第三。中华经典诵读、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评选、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 二、“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形势 (一)全面小康决战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面小康既包括物质的小康,又包括精神文化的小康。必须要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同时也不能放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加厚物质基础,又要筑牢道德根基,实现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二)转型升级机遇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动力转换,需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引领人们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作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契机,需要文化担当更加重要的角色,文化产业应成为重要支点和着力点。 (三)深化改革关键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处于关键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破除思维定势,强化互联网思维、“文化+”思维,全面推进理念、体制、手段、方法和形式创新,让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成为助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稳定器”“润滑剂”。 (四)统筹城乡攻坚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必须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实现农民向合格市民的转变;必须把文化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五)精神需求多元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意识和精神需求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显著特征,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关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接受习惯、心理特点,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以东坡文化为代表的眉山优秀传统文化,奋力攻坚“文化立城” “文化立业”和“文化立人”,突出导向抓引领,突出项目抓建设,突出事业抓繁荣,突出产业抓发展,突出遗产抓传承,突出融合抓创新,突出品牌抓传播,奋力推动眉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健康发展。 (二)坚持共享发展。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快提升公民幸福指数。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热情与创造活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把握互联网快速发展机遇,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观念、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创新,推动精神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城市发展优势转化,提升城市发展的软实力。 (四)坚持协调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相协调,统筹城乡、区域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开放合作。树立开放合作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格局。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坚持文化“请进来”,借鉴先进文化;推动文化“走出去”,扩大眉山文化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一)实现城乡文明一流。大力实施思想理论建设工程、宣传舆论引导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城乡文明整体提升。 (二)实现文化事业一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四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完成投资9亿元以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4700个以上。“铺天盖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顶天立地” 推进文艺精品创作,让人民群众享受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实现文化产业一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业态不断发展。培育引进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启动实施一批融合性、带动性、引爆性强的产业项目,建成全国、全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力争实现累计投资8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5%以上,成为全市支柱型产业。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实施思想理论建设工程 (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思想建党,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坚持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人们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切实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学习,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推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全市人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加强理论宣传阐释。宣传阐释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深入宣传中国梦、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宣传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深入宣传市委“两个率先” “五个先行”、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举措,加强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解疑释惑、增强信心,统一思想共识、凝聚发展力量。 (四)加强社科研究。建立健全社科研究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都市近郊农业、创新驱动、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编制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加强实践应用性、经验启发性研究,推出一批供发展战略决策参考的社科研究成果。 (五)加强三苏文化研究。挖掘三苏文化资源,加强对三苏文化的研究,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理论支撑,推出《巴蜀文化视域下的苏轼研究》《苏轼研究会史》《三苏眉山情》《历代苏洵资料汇编》《历代苏轼资料汇编》《历代苏辙资料汇编》等一批研究成果。 专栏1:思想理论建设工程项目
二、实施宣传舆论引导工程 (一)切实增强舆论引导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时度效”,唱响主旋律。把舆论引导工作纳入各区县、各部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定宣传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宣传省市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坚持对内对外一体化引导、网上网下同步引导,实现舆论引导由被动应对媒体到主动应用媒体的深刻转变。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积极开展新闻发言人、新闻从业人员培训,深化拓展“走转改”活动,组织开展“眉山新闻奖”评选,着力提高新闻舆论战线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做强做优新型主流媒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牢牢掌握舆论的领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推动我市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眉山“融媒体中心+文化创意园”建设,做强做优新型主流媒体,提高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眉山日报报网融合,集群发展,构建以正报为支撑,眉山网、博周刊、微信公号、法人微博、眉山在线(APP)等平台为集群的全媒体产品矩阵,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快推进眉山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构建以立体传媒为主导,整合广播、电视、广电报、智慧眉山(APP)等平台资源,形成媒介形态完备的全媒体集群,发挥舆论引导主体作用。 (三)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着力构建正能量强劲、空间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重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水平。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鼓励各类创作主体积极创作适合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建强骨干网络评论员队伍,做好“指尖上的引导”。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属地网站扶持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四)宣传展示眉山良好形象。坚持系统谋划、精准策划,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组合拳。围绕眉山“两个率先” “五个先行区”和特色亮点工作,主动设置对外宣传议题,瞄准中央、境外、省级主流媒体,讲述眉山故事,传播眉山好声音。采取“请下来+送上去”的方式,组织系列媒体记者采访采风活动,借力文化旅游交流展示活动,拓展对外宣传渠道,构建大外宣格局,不断提升眉山知名度和美誉度。 专栏2:宣传舆论引导工程项目
三、实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程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确立市、县两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制定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保障指标体系。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化水平。实施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工程。争创省级现代公共文化示范县。认真落实《眉山市文化扶贫惠民行动专项方案》,大力实施文化保障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全面完成文化扶贫攻坚任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新建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方志馆。对未达标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进行新建、改(扩)建,并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施提档升级。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市、区县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发射台、数字影院基础设施设备达标升级;运用无线有线卫星三种覆盖技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100万户;实现市县无线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全覆盖;建设市县应急广播系统7个;推进农村固定电影放映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网点等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广播电视高标清同播率达100%;大力实施“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建设。统筹做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加快城乡公共电子阅报屏(栏)和数字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深入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机制,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创建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建设等项目,着力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手机报等应用,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专栏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程项目
四、实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程 (一)全面实施八大保护工程。做好规划保护工程,修订《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眉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保护工程,完成纱縠行等6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健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和历史文化名城定性评估保护工程以及城市文化挖掘保护利用工程,深度挖掘以东坡文化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区内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普查、审核、建档、公布、挂牌保护;做好社会保护工程,形成社会各界和市民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区县特色文化乡镇、园区、街区、社区建设,形成一区一县一特色的县域城市文化格局。 (二)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积极争取以东坡文化为核心、以全国18个苏轼遗址地为文脉,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川渝石窟保护工程为抓手,重点做好牛角寨石窟等石窟石刻的研究保护;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做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新建仁寿县、彭山区博物馆,扶持民间博物馆建设。围绕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各类博物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遗资源挖掘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保” “省保”,公布一批市、县级非遗名录。建立全市非遗数据库,建设一批非遗展示基地和传习基地。加强非遗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举办非遗讲坛、展示、展览、展演等系列活动。指导传统非遗企业改进创新,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专栏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程项目
五、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一)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充分发挥《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眉府办发〔2014〕75号)、《眉山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15〕23号)的引领作用,充分整合市内外资源,重点发展文学、美术、书法、音乐等艺术门类,重点创作一批富有时代特色、体现眉山精神、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二)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建好眉山大剧院、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各类文艺阵地。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的合作,发展壮大东坡艺术团、“心连心”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办好《眉山文艺》《东坡文学》和专业协会以及区县文艺刊物、文艺网络平台,建好眉山文艺活动中心和创作基地。 (三)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本土文艺领军人物培养工程、文艺拔尖人才引进工程、文艺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壮大工程。到2020年,文艺领军人物达到20名,引进文艺拔尖人才20名,培养乡土文艺能人1000名、民间文艺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10名,建立业余文艺骨干演出团队10支以上。 专栏5:文艺精品创作工程项目
六、实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紧紧围绕“互联网+”“文化+”,推动文化与旅游、工业、城建、农业、创意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文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文化用品制造、演艺娱乐、传媒广告、文化会展六大行业,带动引领相关产业提升质量水平。 (二)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加强规划认定和动态管理。新创建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3个、市级文化产业基地10个。重点发展中法科技园、天成云盟国际健康养生养老康养基地、眉山东坡宋城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园、青神竹编产业园、幺麻子示范基地。 (三)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引导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门类聚集,不断提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各门类形成一批主导企业,各地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到2020年,发展上亿元产业企业30个以上,上10亿元产业企业10个以上,上100亿元产业企业3个以上。 (四)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趋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政策,着力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支持演艺、娱乐、游戏、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的小微文化企业创立和发展。优化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环境,扶持发展一批“专、精、新、特”民营文化企业。 (五)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落实财税、融资、税收、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服务等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作用,深化银企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融资,助推企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支撑,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专栏6: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七、实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工程 (一)培育产品和要素市场。重点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动漫等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或挂牌交易。创新投融资体制,促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 (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负面清单。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三化”建设。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经常性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完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引导组建行业协会,强化文化市场行业自律。 (三)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扎实推进“护苗”“固边”“清源”“净网”“秋风”系列专项行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理预案和重大案件联合查处机制,有效管控网上传播环节,深入整治印刷销售环节,坚决遏制政治性、宗教性非法出版物出版发行,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推进“扫黄打非”五进活动,建立群防群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八、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运用公益广告、媒体宣传、主题教育等有效方式,持久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根本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设一批文化长廊、文化景观、文化墙,打造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示范线、示范片、示范点,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处可见。 (二)实施“眉山榜样”培育行动。持续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建设一批“好人榜”,弘扬凡人善举、传颂美德善行,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关爱礼遇机制,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实施公民道德实践行动。在传统节庆期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民俗表演等活动,让节日更富人文情怀。征集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引导好家风好家训进厅堂、驻心堂。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遵德守礼、文明行为。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坚持立德树人,开展童心向党、童谣传唱、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实施少年宫“两百”工程、“心海护航”工程,持续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四位一体”教育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实施“大爱眉山”志愿服务行动。完善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机制、长效工作机制、嘉许回馈机制,坚持“一月一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学雷锋志愿服务“三个一”工程,新建一批区县社会志愿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志愿服务组织、新建一批标准化社区(村)志愿服务站,构建涵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网络。 (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积极指导区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2016年成功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0年实现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覆盖。) 专栏7:精神文明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重大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作为评价区域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建立同财力匹配、同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人均公共文化事业投入达到全省同期水平;市县乡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补贴分别达到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在上一财年基础上每年增加不低于1000万元,达到与工业、农业发展扶持资金持平,重点引导和支持市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政策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贴息、基金等方式参与文化建设。 三、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礼遇帮扶机制和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逐步形成好人好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市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在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文化院坝开放运行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开放运行办法。加大与市内高校的合作,组建东坡艺术团;加强与市外文艺院团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四、强化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创新机制、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各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外宣人才、全媒体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网络人才、文艺理论评论人才和特殊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库建设,重视开发社会文化人才,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名编辑、名记者、名评论员、名主持人、名作家、名艺术家。 五、健全考核体系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制定细化方案,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以效果为导向,探索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考核指标,将其列入各级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继续将文化立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度考评机制,加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与管理。加强对重大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发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落地。 《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眉山市“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 序 言 “十三五”是我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坚持文化立城、文化立业、文化立人,大力实施文化立市 “123”工程,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崇德尚法、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同步提升,全市文化生产力不断发展、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民生不断改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形成热潮,市、区县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法制度建设取得实效,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国情、省情、市情等形势政策教育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地落实,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 (二)文化立城取得阶段性成效。编制完成《东坡文化布局总体规划》等11个城市规划,东坡宋城Ⅰ期工程、“两宋荣光”眉州大道项目和眉州古城墙北段维修保护工程全面完成。成功争取“4·20”灾后重建政策和资金,全面完成三苏祠建祠以来最大规模的重建修缮。东坡城市湿地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东坡竹园、彭山千亩滨江文化体育湿地公园等文化主题公园和中国泡菜博物馆、大雅堂博物馆相继建成。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累计投入3.68亿元,完成项目11250个,乡镇文化站、广播村村响、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均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成功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个,建成国家一级图书馆2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个。 (四)群众性文化活动铺天盖地开展。成功举办第四届东坡文化节、第四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仰望东坡·大美眉山”书画展、“同圆中国梦·共建新眉山”系列文化活动、首届微电影大赛、首届广场舞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50余场次。每年开展各级各类文化活动2200余场次,惠及群众300万人次,院团演出观众人数全省第三。成功申办第九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 (五)文艺精品创作实现新突破。出台《眉山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15〕23号)、《关于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眉委办发〔2015〕6号),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出原创情景歌舞剧《竹韵天下》等一批文艺精品。4件作品获省“五个一工程”奖,6件作品获“巴蜀文艺奖”,4件作品获四川省文华奖,20件作品获四川省群星奖,获奖总数进入全省前列。成功创建中国散文之乡。 (六)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眉府发〔2014〕25号),市和六区县均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完成文化产业投资210亿元,一大批文化产业项目投入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了15%,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引进峨乐集团、云南城投等战略投资者,10个项目列入全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成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3个。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地区。 (七)历史文化遗产充分挖掘与保护。7处文物入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非遗”入列省级名录。青神竹编入选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创建为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13处。启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八)新闻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与全市重点工作同向同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集中推出重点报道,“诉非衔接”、农村改革试验等经验在人民日报头版、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刊播,眉山经验上升为全国经验。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管理,把舆情化解在萌芽,未出现全国全省重大负面舆情,切实维护好了眉山良好对外形象。 (九)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成功创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在全省分获3次第一、1次第二、1次第三。中华经典诵读、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评选、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 二、“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形势 (一)全面小康决战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面小康既包括物质的小康,又包括精神文化的小康。必须要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同时也不能放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加厚物质基础,又要筑牢道德根基,实现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二)转型升级机遇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动力转换,需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引领人们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作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契机,需要文化担当更加重要的角色,文化产业应成为重要支点和着力点。 (三)深化改革关键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处于关键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破除思维定势,强化互联网思维、“文化+”思维,全面推进理念、体制、手段、方法和形式创新,让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成为助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稳定器”“润滑剂”。 (四)统筹城乡攻坚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必须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实现农民向合格市民的转变;必须把文化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五)精神需求多元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当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意识和精神需求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显著特征,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必须关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接受习惯、心理特点,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以东坡文化为代表的眉山优秀传统文化,奋力攻坚“文化立城” “文化立业”和“文化立人”,突出导向抓引领,突出项目抓建设,突出事业抓繁荣,突出产业抓发展,突出遗产抓传承,突出融合抓创新,突出品牌抓传播,奋力推动眉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健康发展。 (二)坚持共享发展。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快提升公民幸福指数。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热情与创造活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把握互联网快速发展机遇,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观念、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创新,推动精神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城市发展优势转化,提升城市发展的软实力。 (四)坚持协调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相协调,统筹城乡、区域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开放合作。树立开放合作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发展格局。加大对外交流力度,坚持文化“请进来”,借鉴先进文化;推动文化“走出去”,扩大眉山文化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一)实现城乡文明一流。大力实施思想理论建设工程、宣传舆论引导工程、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城乡文明整体提升。 (二)实现文化事业一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四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完成投资9亿元以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类项目4700个以上。“铺天盖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顶天立地” 推进文艺精品创作,让人民群众享受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实现文化产业一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业态不断发展。培育引进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启动实施一批融合性、带动性、引爆性强的产业项目,建成全国、全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力争实现累计投资8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5%以上,成为全市支柱型产业。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实施思想理论建设工程 (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思想建党,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坚持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人们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切实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学习,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推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全市人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加强理论宣传阐释。宣传阐释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深入宣传中国梦、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宣传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深入宣传市委“两个率先” “五个先行”、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举措,加强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解疑释惑、增强信心,统一思想共识、凝聚发展力量。 (四)加强社科研究。建立健全社科研究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都市近郊农业、创新驱动、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编制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加强实践应用性、经验启发性研究,推出一批供发展战略决策参考的社科研究成果。 (五)加强三苏文化研究。挖掘三苏文化资源,加强对三苏文化的研究,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理论支撑,推出《巴蜀文化视域下的苏轼研究》《苏轼研究会史》《三苏眉山情》《历代苏洵资料汇编》《历代苏轼资料汇编》《历代苏辙资料汇编》等一批研究成果。 专栏1:思想理论建设工程项目
二、实施宣传舆论引导工程 (一)切实增强舆论引导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时度效”,唱响主旋律。把舆论引导工作纳入各区县、各部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定宣传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宣传省市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坚持对内对外一体化引导、网上网下同步引导,实现舆论引导由被动应对媒体到主动应用媒体的深刻转变。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积极开展新闻发言人、新闻从业人员培训,深化拓展“走转改”活动,组织开展“眉山新闻奖”评选,着力提高新闻舆论战线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做强做优新型主流媒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牢牢掌握舆论的领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推动我市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眉山“融媒体中心+文化创意园”建设,做强做优新型主流媒体,提高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眉山日报报网融合,集群发展,构建以正报为支撑,眉山网、博周刊、微信公号、法人微博、眉山在线(APP)等平台为集群的全媒体产品矩阵,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快推进眉山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构建以立体传媒为主导,整合广播、电视、广电报、智慧眉山(APP)等平台资源,形成媒介形态完备的全媒体集群,发挥舆论引导主体作用。 (三)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着力构建正能量强劲、空间清朗的网络舆论生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重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水平。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鼓励各类创作主体积极创作适合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建强骨干网络评论员队伍,做好“指尖上的引导”。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属地网站扶持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四)宣传展示眉山良好形象。坚持系统谋划、精准策划,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组合拳。围绕眉山“两个率先” “五个先行区”和特色亮点工作,主动设置对外宣传议题,瞄准中央、境外、省级主流媒体,讲述眉山故事,传播眉山好声音。采取“请下来+送上去”的方式,组织系列媒体记者采访采风活动,借力文化旅游交流展示活动,拓展对外宣传渠道,构建大外宣格局,不断提升眉山知名度和美誉度。 专栏2:宣传舆论引导工程项目
三、实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程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确立市、县两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制定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保障指标体系。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化水平。实施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工程。争创省级现代公共文化示范县。认真落实《眉山市文化扶贫惠民行动专项方案》,大力实施文化保障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全面完成文化扶贫攻坚任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新建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方志馆。对未达标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进行新建、改(扩)建,并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施提档升级。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市、区县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发射台、数字影院基础设施设备达标升级;运用无线有线卫星三种覆盖技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100万户;实现市县无线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全覆盖;建设市县应急广播系统7个;推进农村固定电影放映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网点等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广播电视高标清同播率达100%;大力实施“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建设。统筹做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加快城乡公共电子阅报屏(栏)和数字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深入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机制,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创建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建设等项目,着力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手机报等应用,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专栏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程项目
四、实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程 (一)全面实施八大保护工程。做好规划保护工程,修订《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眉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做好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保护工程,完成纱縠行等6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健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和历史文化名城定性评估保护工程以及城市文化挖掘保护利用工程,深度挖掘以东坡文化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区内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普查、审核、建档、公布、挂牌保护;做好社会保护工程,形成社会各界和市民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区县特色文化乡镇、园区、街区、社区建设,形成一区一县一特色的县域城市文化格局。 (二)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积极争取以东坡文化为核心、以全国18个苏轼遗址地为文脉,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川渝石窟保护工程为抓手,重点做好牛角寨石窟等石窟石刻的研究保护;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做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新建仁寿县、彭山区博物馆,扶持民间博物馆建设。围绕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各类博物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遗资源挖掘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保” “省保”,公布一批市、县级非遗名录。建立全市非遗数据库,建设一批非遗展示基地和传习基地。加强非遗传承人培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举办非遗讲坛、展示、展览、展演等系列活动。指导传统非遗企业改进创新,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专栏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程项目
五、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一)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充分发挥《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眉府办发〔2014〕75号)、《眉山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15〕23号)的引领作用,充分整合市内外资源,重点发展文学、美术、书法、音乐等艺术门类,重点创作一批富有时代特色、体现眉山精神、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二)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建好眉山大剧院、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各类文艺阵地。加强与市内外高校的合作,发展壮大东坡艺术团、“心连心”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办好《眉山文艺》《东坡文学》和专业协会以及区县文艺刊物、文艺网络平台,建好眉山文艺活动中心和创作基地。 (三)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本土文艺领军人物培养工程、文艺拔尖人才引进工程、文艺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壮大工程。到2020年,文艺领军人物达到20名,引进文艺拔尖人才20名,培养乡土文艺能人1000名、民间文艺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10名,建立业余文艺骨干演出团队10支以上。 专栏5:文艺精品创作工程项目
六、实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紧紧围绕“互联网+”“文化+”,推动文化与旅游、工业、城建、农业、创意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文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文化用品制造、演艺娱乐、传媒广告、文化会展六大行业,带动引领相关产业提升质量水平。 (二)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加强规划认定和动态管理。新创建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3个、市级文化产业基地10个。重点发展中法科技园、天成云盟国际健康养生养老康养基地、眉山东坡宋城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园、青神竹编产业园、幺麻子示范基地。 (三)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引导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门类聚集,不断提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各门类形成一批主导企业,各地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到2020年,发展上亿元产业企业30个以上,上10亿元产业企业10个以上,上100亿元产业企业3个以上。 (四)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趋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政策,着力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支持演艺、娱乐、游戏、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的小微文化企业创立和发展。优化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环境,扶持发展一批“专、精、新、特”民营文化企业。 (五)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落实财税、融资、税收、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服务等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作用,深化银企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融资,助推企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支撑,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专栏6: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七、实施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工程 (一)培育产品和要素市场。重点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动漫等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或挂牌交易。创新投融资体制,促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 (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负面清单。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三化”建设。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经常性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完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引导组建行业协会,强化文化市场行业自律。 (三)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扎实推进“护苗”“固边”“清源”“净网”“秋风”系列专项行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理预案和重大案件联合查处机制,有效管控网上传播环节,深入整治印刷销售环节,坚决遏制政治性、宗教性非法出版物出版发行,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推进“扫黄打非”五进活动,建立群防群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八、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运用公益广告、媒体宣传、主题教育等有效方式,持久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根本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设一批文化长廊、文化景观、文化墙,打造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示范线、示范片、示范点,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处可见。 (二)实施“眉山榜样”培育行动。持续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建设一批“好人榜”,弘扬凡人善举、传颂美德善行,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关爱礼遇机制,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三)实施公民道德实践行动。在传统节庆期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民俗表演等活动,让节日更富人文情怀。征集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引导好家风好家训进厅堂、驻心堂。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遵德守礼、文明行为。 (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坚持立德树人,开展童心向党、童谣传唱、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实施少年宫“两百”工程、“心海护航”工程,持续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四位一体”教育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实施“大爱眉山”志愿服务行动。完善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机制、长效工作机制、嘉许回馈机制,坚持“一月一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学雷锋志愿服务“三个一”工程,新建一批区县社会志愿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志愿服务组织、新建一批标准化社区(村)志愿服务站,构建涵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网络。 (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积极指导区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2016年成功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0年实现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全覆盖。) 专栏7:精神文明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重大事项,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作为评价区域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建立同财力匹配、同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人均公共文化事业投入达到全省同期水平;市县乡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补贴分别达到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在上一财年基础上每年增加不低于1000万元,达到与工业、农业发展扶持资金持平,重点引导和支持市级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政策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贴息、基金等方式参与文化建设。 三、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礼遇帮扶机制和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逐步形成好人好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市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在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文化院坝开放运行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开放运行办法。加大与市内高校的合作,组建东坡艺术团;加强与市外文艺院团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四、强化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创新机制、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各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外宣人才、全媒体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网络人才、文艺理论评论人才和特殊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优秀中青年文艺人才库建设,重视开发社会文化人才,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名编辑、名记者、名评论员、名主持人、名作家、名艺术家。 五、健全考核体系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制定细化方案,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以效果为导向,探索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考核指标,将其列入各级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继续将文化立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度考评机制,加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与管理。加强对重大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发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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