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投资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优惠政策未兑现、毁约等危害投资者权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失信行为,建立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经济合作局牵头抓好全市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工作,各县(区)、园区(新区)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各地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工作。
(二)严把项目准入。各县(区)、园区(新区)作为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主体,坚持项目招引质量并举,注重项目质量,充分开展项目落地可行性论证,严把项目合同审核关,确保投资协议合法有效、公平公正,依法维护投资人权益。
(三)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公开全市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持续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查处机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人和事,按问责制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对招商引资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拟订的各类合同,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二)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弘扬契约精神、崇尚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和兑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优惠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不严格履约的政府主体,建立投诉、监查制度,确保政府主体严格按合同办事,兑现约定事项,树立政府诚信。
(三)强化督促考核问责。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中,强化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重点督查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政务诚信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