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 落实省委省政府“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 ”“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 ”决策部署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 以新一 代信息技术与先进 制造业融合、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为主要路径,加快发展 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 培育壮大“ 专精特新 ”市场主体 ,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10%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 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经济新动能策源地。
新技术加速突破 ,催生发展新产业。未来产业、前沿产业加快发展 ,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个百分点左右, 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长10%左右 ,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左右。
新制造加速培育, 融合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 网+”“产品+服务”、产业创新融合等的新业态。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左右 ,开展服务型制造企业比例达45%左右。
新场景加速构建, 创新赋能新模式。以“百企示范”为牵引,培育“100+”特色鲜明的新经济示范企业、“ 100+”专业化功能平台 ,打造“100+”新经济应用新场景。
三、抢占新技术前沿
(一) 加速突破前沿技术。实施创新驱动突破引领行动, 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 。 聚焦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工业软件、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 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加 强太赫兹通信、新型存储、第六代移动通信、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激光应用等技术攻关, 争取原创性突破, 强化前沿技术、先进技术的引领支撑作用。( 责任单位 :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 加快新技术产业化 。实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 , 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实施。完善制造业领域创新成果发布和共享机制,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技术转移机构, 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 :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四、大力发展新产业
(三) 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电子信息万亿产业升级行动,做大做强“ 芯屏存端软智网”全产业链, 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新型存储、超高清视听、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北斗导航、卫星互联网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 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建设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设计高地,创建成都“ 世界软件名城 ”。 (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四)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实施高端装备补短板工 程,做优做强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 工业级无人机、航空发动机等航空航天装备,磁悬浮、新制式、高原高寒高速等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加 快建设成都轨道交通装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数 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 发展灾害防治技术、核医疗等高端装备,打造世界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五) 新材料产业 。 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 , 重点发展先进钒钛钢铁、先进化工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等产业 , 培育壮大锂电材料、晶硅光伏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产业发展急需、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的关键材料 , 打造特色优势新材料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六) 新能源产业。实施示范应用牵引工程 , 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 推进核能、氢能、地热能开发 , 完善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基地。加快构建氢能应用场景和产业链, 打造氢能示范应用区和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科技厅)
(七) 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以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加快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应用布局,发展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 , 推动新型高效动力电 池、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 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 示范应用 ,打造互联互通的成渝氢走廊,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推进智慧高速及车路协同试点 。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八) 生物产业。实施生物医药引领工程 , 发展基因技术应用服务、创新疫苗、涉疫消毒产品及服务、体外诊断与检测、重组抗体和蛋白药物等前沿产业, 建设成都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现代中药产业,促进川产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 ,建设西部大健康产业基地。(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九) 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 建设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推广动力电池、家电等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技术装备,加快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技术装备研发 , 支持节能节水、高效电机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 推广余热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先进技术装备 , 加快建设自贡节能环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
五、创新发展新业态
(十)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 强化算力算法基础支撑。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和产业集聚发展 , 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强化“ 招引攻坚 ”和数字资源整合 , 营造数字产业发展生态,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和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大数据中心)
(十一) 大力发展智能经济。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 , 强化新一代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商贸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应用, 重点发展无人机、北斗导航、智能穿戴产品等智能装备和智能终端产业,建设国家新 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
(十二) 繁荣发展创意经济。 实施“ 设计赋能 ”行动 ,依托优势企业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 , 发展工业设计、文创动漫等创意产业,打造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制作基地、高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壮大数字娱乐、直播带货、增强现实、虚拟现实 等数字创意产业。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文化旅游厅、科技厅、商务厅、省广电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十三) 积极发展绿色经济。 实施“生态+”行动 , 探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碳金融,推动碳普惠。探索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交易,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水资源管理、能源审计、环保管家、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业 。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 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四) 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实施“平台+”行动 , 发展链接产业上下游、供需端的行业共性平台 ,打造研发设计、智能物流、创业服务、建筑产业等功能型互联网平台 ,构建互联互通和跨界融合的平台经济生态。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大数据中心)
(十五) 健康发展共享经济。 以资源匹配最优、生产效率最高 和经济价值最大为导向 , 实现制造资源动态分布和柔性配置。推进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资源共享 ,推动研发设计、科研仪器与实验设备等能力共享。完善监管体系 ,促进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融合发展新模式
(十六) 发展新制造模式。推动重点行业“数智化”转型 ,促进生产流程再造和优化, 打造“数字工厂”“未来工厂”“灯塔工厂”, 发展云制造、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高度灵活的柔性制造模式。(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十七) 培植新价值模式。推动制造业向服务环节渗透, 发展服务型制造 。支持制造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 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发展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运维管理等总包服务。发展从研制、安装、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十八) 推广新融合模式。 实施融通融合发展行动, 强化在线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发展在线办公、在线设计、互动直播等融合经济。加快虚拟与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发展“ 云赛事 ”“ 云演艺 ” “ 云旅游 ”等数字孪生、沉浸式全景在线产品 。 (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十九) 发展新服务模式。聚焦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 ,培育壮大专业化生产性服务机构,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新服务模式 ,开展数字商务融合创新示范。推广供应链创新应用 , 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政府 口 岸物流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打造应用新场景
(二十) 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专网。加强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 节点和行业节点建设 , 探索建设天基智能卫星互联网,打造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一) 打造智能制造场景。实施智能制造升级计划, 推广“ 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单元 , 打造智能制造工厂和标杆企业。搭建智能制造技术、智能装备等“ 一 站式 ”综合平台。发展智能化融合基础设施, 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 建设智慧园区、智慧城轨、智慧机场、数字航道。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十二) 强化数字新基建。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光纤超宽带“ 双千兆 ”网络规模化部署。打造国内领先的北斗应用基础设施。布局数据资 源和智能算力基础设施, 推动国家 “星火 · 链网”超级节点落户, 构建基于标识解析的区块链基础设施 ,推进“ 蜀信链 ”节点建设,打造30个区块链典型场景应用示范。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 统筹布局数据中心集群和城市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
(二十三) 加快新能源设施建设。加快布局公(专) 用充(换) 电和氢能基础设施 ,培育制氢、储运氢、加氢、氢能利用等领域国内领先企业25家, 建成多种类型加氢站60座以上。推进宜宾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 (责任单位 : 省能源局、经济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二十四) 推进“ 智慧城市 ”建设 。 深入实施“ 新城建 ”行动 ,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 ,打造城市级生态平台 ,构建包含智能交互、智能联接、智能中枢、智能应用的智能系统 。发挥城市信 息模型平台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等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推进“ 数字 + ”与城市运营深度融合。 ( 责任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八、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
(二十五) 强化人才支撑。编制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开辟专门通道, 重点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成果的人才团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培养一批重点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和细分领域专业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
(二十六) 包容审慎监管。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 , 探索建立信用监管、弹性监管、触发式监管新机制, 开展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等柔性监管, 推动由事后处罚式监管向事前指导性监管转变。落实法律法规“ 非禁即入 ”, 在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的前提下为新经济发展留出更大空间。 (责任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 信息化厅、科技厅、司法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支持符合条件的新经济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 新三板 ”挂牌融资,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新经济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 丰富产品种类,加大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 新经济重点 领域重大项目所需用地指标 , 由市(县) 重点支持、统筹保障;计划指标不足,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节余情况予以统筹调剂支持。(责任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二十八) 培育市场主体。编制新经济典型案例、供给清单和机会清单,适时发布全省新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导向目录, 引导社会资源向新经济领域集聚。开展全省新经济企业示范 , 分类培育一批“ 专精特新 ”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 (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九、保障措施
(二十九) 强化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要积极落实加快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把推进新经济发展情况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把发展 新经济作为推进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 十四五 ”规划重要举措, 加大新经济培育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 :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 加大财税支持。 落实支持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 用好省级发展改革、工业、科技、商务等领域资金 ,对新经济领域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推广应用给予积极支持 。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 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新经济重点领域, 支持先导型、牵引性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对新认定的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 , 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备案的四川省瞪羚企业, 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80万元的后补助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 :财政厅 ,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四川省税务局)
(三十一) 完善统计监测。建立新经济统计调查体系, 开展新经济总量、增速核算 , 强化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新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规律。 (责任单位: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