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5-0009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7-10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5〕84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5-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要求,结合眉山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眉山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邓正权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肖忠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帆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敏,市委编办主任唐亚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康勤,市法制办主任袁大可,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段琼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区县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科教文卫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建设组、责任清单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帆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主任唐亚平、市法制办主任袁大可、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康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付贵、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段琼担任。
日常工作由市审改办承担,其中:市审改办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指导区县政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市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等事项;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市本级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指导区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兰文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红、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仕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许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旭冬、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阚建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余永忠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我市投资项目限制禁止清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何万高、副局长陈亚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宋仕祥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徐庆中、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海涛、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李光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胡建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红,市工商局副局长卓红梅、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阚建军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科教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敏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曾维刚、市科技局副局长左永成、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吉宏、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朱龙飞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服务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法制办主任袁大可、副主任白刚担任。
负责清理优化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指导区县、乡镇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工作。
(八)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委编办主任唐亚平担任、副主任郑高庆担任。
负责清理公布市级各单位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指导区县、乡镇开展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各专题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贯彻落实本领域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公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市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市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肖忠良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段琼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区县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肖忠良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潘春梅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区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法制办主任袁大可、副主任白刚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
(四)专家组。
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市政府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每两年调整一次专家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受市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在我市现有“三张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基础上,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抓好本领域改革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同时要特别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同、督促力度,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二)市级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重点研究那些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阻梗”,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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