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4-0004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4-05-12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4〕40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4-05-08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关于表扬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扬先进,推进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上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详见附件)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标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争创一流,扎实推进“五个主题年”工作,为建设富裕美好新眉山,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附件
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0个)
市纪委(监察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精神文明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残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东坡区政府办公室
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东坡区统计局
仁寿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仁寿县人民医院 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仁寿一中北校区 彭山县政府办公室
彭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洪雅县财政局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丹棱县政府办公室
丹棱县教育体育局 青神县政府办公室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先进个人(40名)
张 国 市纪委工作人员
刘 瑛 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
彭 涛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李 楠 市委办公室科员
何 莲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周 楷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
刘伟巍 市政协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滕 雪 市精神文明办创建科副科长
张 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窦志伟 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
邵 阳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王世昌 市公安局警务处副处长
杨 健 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马 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卢阿乔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地政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亚杰 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
余海霞 市文广新局财务处工作人员
单程松 市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涛 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
赵明洁 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建春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郑改霞 市残联党建办负责人
刘朝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工作人员
张川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
卢贵礼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后勤处处长
祝智强 东坡区委办公室主任
李 宏 东坡区代办中心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丽 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 杰 仁寿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邓晓芳 仁寿县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魏仁镒 仁寿县人民医院总务科主任
荣学武 仁寿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利军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
佘 毅 彭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减排管理中心主任
李 曦 洪雅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 俊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王明权 丹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张 学 丹棱县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曾 云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股长
刘雪华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减排办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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