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4-0003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4-03-27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4〕26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4-03-14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 3月14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若干要求,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4〕7号)精神,现就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推行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备案率达100%。区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市法制办、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二、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委编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委编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市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林水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推行综合执法。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推行综合执法。(市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市法制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加大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行政复议、信访复核案卷评查力度,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内至少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促进案卷档案规范化,法制化。(市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五、积极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一)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市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审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有力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市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深化行政调解。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行业系统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人事劳动、房地产开发等热点难点领域矛盾纠纷实现专业化、科学化高效化解。(市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区县政府创造条件在2014年内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七、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政府统一公布所属部门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市法制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区县政府)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依法行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目标绩效办、各区县政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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