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3-0008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8-07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3〕88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3-08-02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眉山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厅将从2013年8月5日起对我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我市同时将对六区县及各乡镇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为切实做好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眉山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小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开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文彪 市监察局局长
宋仕祥 市财政局局长
彭惠琴 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孙 剑 东坡区政府区长
秦 彪 仁寿县政府县长
梁 磊 彭山县政府县长
阳运良 洪雅县政府县长
朱 莉 丹棱县政府县长
胡国民 青神县政府县长
李建章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井万 市教育局局长
李永高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立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龙学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俊 市水务局局长
彭 锋 市卫生局局长
贺俊明 市国资委主任
梅 斌 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主任
肖 巍 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彭晓宇 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市宏大公司董事长
白灵贵 岷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文德 甘眉(铝硅)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宋 骥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魏 聂 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聂同志担任。
二、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市审计局负责做好审计厅赴眉山审计组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按审计厅统一部署,分区县成立审计组,开展六区县及乡镇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全市政府性债务,按要求形成审计报告。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审计资料和相关电子数据,全力配合好本次审计工作。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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