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5-0004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3-27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5〕26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5-03-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为鼓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洪雅县政府等39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39个)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9个)
一、区县政府(3个)
洪雅县人民政府 丹棱县人民政府
青神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部门(36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计委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外侨台办 市城管执法局
市畜牧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档案局 市地方志办
市扶贫移民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气象局
市法制办 市人防办
市粮食局 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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