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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2-0019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2-12-25
 文  号  眉府办函〔2012〕160号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2012-12-07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主动公开 2012-12-07 眉府办函[2012]160号   


  眉府办函〔2012〕160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

  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眉府办函〔2010〕140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眉府办函〔2011〕92号)精神,全市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顺利,实现了节能高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市委办公室等18个节能示范单位和邹耀莹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完善新措施,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附件: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示范单位(18个)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审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管执法局路灯管理处

  东坡区教育局 仁寿县城管执法局

  丹棱县经信局 青神县南城中学

  二、先进个人(18名)

  邹耀莹 市委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程荟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周 楷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

  康 琅 市政协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周素兰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明伟 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 蕾 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

  金茵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吴 敏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志勇 市审计局副局长

  代玉琼 市城乡规划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张川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

  李永中 市城管执法局路灯管理处技术科科长

  李 珂 东坡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学 仁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岑学奎 丹棱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

  胡宁峰 青神县南城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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