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196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12-25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160号 | 公文种类 | |||
成文日期 | 2012-12-0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眉府办函〔2012〕160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
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眉府办函〔2010〕140号)、《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眉府办函〔2011〕92号)精神,全市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顺利,实现了节能高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市委办公室等18个节能示范单位和邹耀莹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完善新措施,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附件: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示范单位(18个)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审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管执法局路灯管理处
东坡区教育局 仁寿县城管执法局
丹棱县经信局 青神县南城中学
二、先进个人(18名)
邹耀莹 市委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程荟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周 楷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
康 琅 市政协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周素兰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明伟 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 蕾 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
金茵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吴 敏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 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志勇 市审计局副局长
代玉琼 市城乡规划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张川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
李永中 市城管执法局路灯管理处技术科科长
李 珂 东坡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学 仁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岑学奎 丹棱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
胡宁峰 青神县南城中学教师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