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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5-0016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5-12-30
 文  号  眉府办函〔2015〕138号  公文种类  通报
 成文日期  2015-12-2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坡杯”竞赛先进集体的通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坡杯”竞赛先进集体的通报 主动公开 2015-12-22 眉府办函[2015]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14—2015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千湖之城”的总体部署,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全市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大力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在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坡杯”竞赛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管机制,并深刻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眉山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东坡杯”竞赛先进集体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眉山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东坡杯”竞赛先进集体名单

  一、“东坡杯”单项奖

  (一)水利项目

  一等奖:彭山区;

  二等奖:仁寿县、青神县。

  (二)交通项目

  一等奖:仁寿县;

  二等奖:洪雅县、东坡区。

  (三)农业项目

  一等奖:东坡区;

  二等奖:彭山区、丹棱县。

  (四)林业项目

  一等奖:洪雅县;

  二等奖:彭山区、仁寿县。

  (五)农机项目

  一等奖:青神县;

  二等奖:彭山区、洪雅县。

  (六)国土资源项目

  一等奖:东坡区;

  二等奖:丹棱县、青神县。

  (七)农建综合管理项目

  一等奖:丹棱县;

  二等奖:东坡区、洪雅县。

  二、“东坡杯”市级组织管理奖

  市水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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