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5-0004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4-02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15〕13号 | 公文种类 | 意见 | ||
成文日期 | 2015-03-3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稳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现就切实抓好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水利工程抗灾减灾能力为目标,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认真落实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以“再造一个黑龙滩灌区”为目标,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全年度计划完成水利总投资6.3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投入455.5万个工日,建设村镇供水工程8处,解决农村人口安全饮水5万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座;修复水毁工程2250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4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81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1.1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平方公里;新增年节水能力2203万立方米;新增蓄水能力296万立方米。
(二)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田网、渠网、路网“三网” 配套,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三化”联动,实现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三力”提升。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重点示范区1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40万亩。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全面开展2011—2014年已建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工作。围绕发展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集中实施,连片打造,在“三园一城”、“两纵一横”、“三个走廊”建成万亩千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30个。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严格执行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通过格田整理、坡改梯、宅基地复垦,整理土地17万亩。
(三)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建设通乡公路100公里,通村公路30公里。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2000公里,逐步构建 “进组、入院、到田、联网”的农机化生产道路,实现村组通、户户通、田间通。更新改造维修提灌机械3200台次,常年提水保灌78万亩。
(四)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绿海明珠”建设,重点开展“绿带”、“绿肺”、“拥翠”、“绿色家园”四大工程建设。全市完成营造林6万亩,森林管护面积143.81万亩,全面提升148.15公里多色谱林业景观带和24个园林景观节点建设水平。完成13个乡镇“集镇拥翠工程”和19个村“百村绿色家园工程”建设。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沼气池3000口。将农村能源建设与现代畜牧业、现代农业和优质农产品有机结合,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业-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建设生态家园。
(五)抓好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全市力争建成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面积5.93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20%以上,区域内农民收入与所在县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到1:2以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负责,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水利部门要精心搞好水利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计划安排、资金落实等相关工作。交通、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农田水利建设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完善“政府主导,农户、社会、信贷补充”的“一主导,三补充”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对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的整合作用,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要结合自身优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实施重点,落实保障措施,及时把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必须按省、市下达项目任务的要求,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及早动手,按时完成。
(四)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部门要树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观念,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规范、安全和质量达标。加强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和典型推广等工作。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六)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定期通报。
附件: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
市农建办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局 | 市林业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交通 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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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农建示范区 (个) |
建成农 建示范 区面积 (万亩) |
新增有 效灌溉 面积 (万亩) |
改善灌 溉面积 (万亩) |
解决农 村安全 饮水 (万人) |
治理水 土流失 面积 (平方 公里) |
建设农 村沼气 池(口) |
建设 高标 准农田 (万亩) |
推广配 方施肥 (万亩) |
更新改造 维修提灌 机械 (台次) |
常年提水保灌面积(万亩) | 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 (公里) |
森林管 护面积 (亩) |
营造林 (万亩) |
整理土 地面积 (万亩) |
建设通乡 公路 (公里) |
建设通村公路 (公里) | |
全市 | 6 | 5.93 | 4.43 | 8.81 | 5 | 35 | 3000 | 10 | 140 | 3200 | 78 | 2000 | 1438116 | 6 | 17 | 100 | 30 |
东坡区 | 1 | 1 | 0.37 | 1.32 | 0.75 | 4 | 2000 | 2.5 | 30 | 750 | 28 | 470 | 83 | 1 | 3.5 | 15 | 5 |
彭山区 | 1 | 1.2 | 0.39 | 0.62 | 0.3 | 3 | 500 | 2 | 22 | 530 | 12 | 290 | 2356 | 0.5 | 2.5 | 15 | 5 |
仁寿县 | 1 | 1 | 1.4 | 1.67 | 3 | 13 | 0 | 2.5 | 65 | 950 | 18 | 450 | 245454 | 1.5 | 7 | 15 | 5 |
洪雅县 | 1 | 1.1 | 1.3 | 3.6 | 0.75 | 7 | 0 | 1.5 | 15 | 330 | 7 | 250 | 1170896 | 2 | 1 | 25 | 5 |
丹棱县 | 1 | 0.63 | 0.52 | 0.8 | 0.1 | 3 | 500 | 0.5 | 4 | 220 | 6 | 290 | 4883 | 0.5 | 1.5 | 15 | 5 |
青神县 | 1 | 1 | 0.45 | 0.8 | 0.1 | 5 | 0 | 1 | 4 | 420 | 7 | 250 | 14444 | 0.5 | 1.5 | 15 | 5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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