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05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05-11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60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05-08 | 有效性 | 失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2〕60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周期性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是编制国家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投入产出表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各级领导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数量分析的重要工具,对开展宏观经济分析,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时间
投入产出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本次调查时间为2012—2014年。
三、组织实施
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市投入产出办公室)牵头,负责制订调查方案和确定调查点,对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和重点调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和督促本辖区、本系统各调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要求,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调查单位所需调查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五、工作要求
投入产出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持续时间较长。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要充分利用本次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强化内部核算和内部管理。市投入产出办公室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运用投入产出调查资料进行研究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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