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件当前位置: 首页 > 政  策 > 正文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5-0013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5-10-23
 文  号  眉府办发〔2015〕57号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2015-10-21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IC卡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IC卡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5-10-21 眉府办发[2015]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105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委办发电〔2015〕4号)精神,全面推进“数字眉山·智慧城市”建设,现就金融IC卡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以下简称金融IC推广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金融IC卡推广应用是以金融IC卡为载体,对现有各行业IC卡进行整合,应用于公共交通、水、电、气、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手段,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二)金融IC卡推广应用是“数字眉山·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能有效解决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卡类繁多、系统封闭、标准不一、安全性低、重复投资等问题,逐步实现一卡跨行业、跨网络、跨地域通用,实现城市服务管理智能化、便民化。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负责整合公共资源向金融IC卡开放,金融机构、合作商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薄利惠民”的原则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二)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分行业推进、分步骤实施,做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有序推进。

  (三)坚持标准统一、联网通用原则。严格遵循国家金融IC卡PBOC3.0标准,坚持跨行业、跨系统、跨区域全开放,确保标准统一、联网通用。

  三、目标任务

  (一)第一阶段:2016年6月底前,实现金融IC卡在全市公交、出租车行业、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应用,完成眉山金融IC卡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7年底前,实现金融IC卡在全市水、电、气、广电等行业应用,逐步推进到停车场、超市、交警罚没、旅游景区等行业的应用。

  (三)第三阶段:2018年底前,实现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普遍应用,普遍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四、协调机构

  (一)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重大事项的研究处理。

  (二)部门职责。

  1.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牵头推动全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制定全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和方案,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金融IC卡推广应用方案及政策建议,协调区县政府、金融机构的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建设眉山金融IC卡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指导、协调、监督相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推动银行业机构、银联等建设主体实施软硬件改造及机具投放,协调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提供技术、业务支持,做好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考核,定期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2.区县政府:负责推进本辖区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措施。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制定全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计划、方案和行业推广应用政策建议,负责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与“数字眉山·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衔接、协调,负责金融IC卡在主管行业的推广应用。

  4.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金融IC卡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5.市教体、公安、社保、交通、住建、水务、商务、文广新、卫生计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本行业IC卡市场开放,与牵头部门共同制定本行业金融IC卡推广应用计划、方案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本行业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6.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本机构金融IC卡机具改造布放和系统升级,发行符合国家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的金融IC卡,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改造提升本行发行的金融IC卡服务功能,参与眉山金融IC卡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按比例承担行业金融IC卡系统建设费用。

  7.相关行业接入单位:开放本系统、本单位IC卡市场,参与制定本系统、本单位金融IC卡接入和应用方案,完成本系统、本单位IC卡系统接口改造,按期接入眉山金融IC卡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快启动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摸清本行业IC卡运用现状,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解决办法;要加强对本行业IC卡市场开放协调,消除市场壁垒,切实构建和谐、开放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沟通反馈。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对有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附件:眉山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眉山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十庆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蔺湘市委常委

  成员:龙学渊市政府副秘书长

  岳剑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万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见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玉辉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胡波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曾维刚市教体局副局长

  张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旭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汪文毅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绍飞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文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吕泓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黄大贤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毛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李玉辉同志兼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2日印发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