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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4-0007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4-08-06
 文  号  眉府办函[2014]75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8-04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4-08-04 眉府办函[2014]75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眉山市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眉山市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工作

  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为夯实县域经济底部基础,推动眉山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5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5个主题年”(改革创新突破年、产业转型升级年、统筹城乡攻坚年、产业集群招商年、创业就业惠民年)活动部署,根据眉山市类区县的不同特点及优势,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做大城市,做优城镇,推动农村居民有序转化为城镇市民,把眉山建成为文城一体、景城一体、产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工业新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活品质之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1.深入推进“四个模式”、“四种转变”。强化城镇带动统筹城乡发展,完善“以城为主、以工为主、以农为主、以游为主”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加快农民向城镇居民、产业工人、现代农业业主和三产经营(从业)者转变。力争全年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14.2万人,转变为产业工人8.8万人,转变为现代农业业主1500户,转变为三产经营(从业)者3.6万人。(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三产办)

  2.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试点,仁寿县、彭山县率先试点。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市今年力争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量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3.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域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当年竣工公租房房源的30%定向出租给农民工。2014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凡在眉山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按60元/平方米补贴。农民工享有与市民同等的社保、教育、医疗、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财政项目申报和实施,推动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推动名优新特农产品企业全企入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民入网工程。全市组建50个家庭农场,促进耕地有序流转9万亩,加工泡菜14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实现奶产量14.8万吨;新建农家乐20家。(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5.推进扩权强县(镇)工作。推进百万人口大县改革发展,探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研究百万人口大县撤县建市工作。对新纳入扩权强县试点的洪雅、丹棱、青神县赋予市级管理权限。有条件的镇,依法依规授权或委托其行使有利于促进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县级审批审核权限。抓好4个省级第一批,启动4个第二批“百镇建设试点镇”建设,开展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有序推进乡镇合并、乡改镇或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和村改社区工作,仁寿县、彭山县、东坡区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与区县收入和事权范围。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争取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税制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国家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征管服务现代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扩大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范围。(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县级农商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在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乡镇设立具有信贷功能的银行营业机构。开展规模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健全特色主导产业支持保护体系。实现涉农贷款新增50亿元。确保成功发行债券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二)发展壮大特色经济。

  1.推进县域工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高新化、高端产业集群化、特色产业品牌化,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工业上档升级。坚持“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推动园区扩区调位、上档升级。以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和现代工业新城为抓手,辐射带动眉山全域发展。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6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户、10亿以上企业达到5户。(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创新发展现代农业。充分依托“两城三园七片”,大力推动农业从传统低效向集中高效转变。大力发展都市近郊型农业,扎实推进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做大做强做特泡菜产业、奶产业、青神竹编、乡村旅游业。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建成万亩核心示范基地10个,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家,建成新农村综合体13个。(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

  3.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坚持“强旅游、兴三产”,以旅游为龙头、商贸和物流为两翼,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增速。突出抓好东坡宋城、黑龙滩、瓦屋山、七里坪等11个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加快彭山青龙物流园区、文林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打造成都经济区重要物流港口。培育壮大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成都区位,眉山成本,推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确保全市旅游收入完成160亿元,三产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60亿元,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0亿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三产办)

  (三)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完善县域路网,实施农村公路改善工程,改造200公里县乡村公路,投资2.2亿元。建设802公里公路安全护栏,投资1.6 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以“再造一个黑龙滩灌区”为目标,以建设千湖之城为载体,大兴水利工程建设。加快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建设进度,加快穆家沟水库新建、复兴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建设进度,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4处,解决农村人口安全饮水15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24座,综合治理岷江堤防5.722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

  3.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改造或新增高低压线路900公里,新安装255台变压器,总投资1亿元。(责任单位: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1.坚定不移做大城市做优城镇。加快完善各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形象)设计,形成各县地域特色、完善规划体系。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以“两宋荣光”眉州大道为主轴,岷东新区和现代工业新城为两翼,推进眉山城区东部生活品质之城、中部历史文化名城、西部现代工业新城建设,形成“一轴两翼三片”新型城市形态。同时加快推进五县城新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架构,抓好基础性、支撑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优化用地结构,科学布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旧城改造,搞好城市新区拓展和旧城疏解相结合,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人口和吸纳产业能力。培育发展22个市级特色镇,推进城镇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节点作用。确保城镇新增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2.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要求,把新建新村聚居点、改造提升旧村庄和保护传统村落民居相结合,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完善农村土地整治机制,统筹推进主导产业发展、新型民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新建成5个幸福美丽新村。(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大力实施扶贫攻坚。

  突出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现代牧业和乡村服务业,做强做优泡菜、水果、茶叶、青神竹编等优势传统产业,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突出转移扶贫,将扶贫开发与避险救灾、生态环境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彻底改变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好用好管好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城乡低保人口的生活水平。全市落实扶贫移民资金7000 万元,减少贫困人口4.94万人。(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委农工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适时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统一全市征收标准。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非国有公益林政府赎买政策。发展节能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组长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监测分析。按季度开展县域经济统计监测,加强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及时提出县域经济专项统计分析报告,报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终市级目标考核。按照《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试行)》(川委办〔2014〕23号)要求,确定考核重点。建立健全县域经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主体功能属于重点开发区的县以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优先,农产品主产区的县以现代农业发展优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以生态保护优先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四)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区县进行督促指导。区县和市级部门年终向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落实进度报告,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附件:眉山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眉山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十庆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光彩 市委常委

  钟 毅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成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龙学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宇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章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冷青峰 东坡区政府副区长

  骆三勇 仁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钟建成 彭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国华 洪雅县委常委

  杨卫东 丹棱县政府副县长

  车智勇 青神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郑高庆 市委编办副主任

  钟 涛 市委农工委副主任

  徐庆中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怀轩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剑坤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覃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昆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言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新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牟德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启明 市水务局副局长

  余茂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利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余素芬 市统计局副局长

  涂 勇 市旅游局副局长

  苏学文 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光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魏忠鑫 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腾 波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杨映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 祥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迎春 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符雪梅 市三产办副主任

  杨 勇 市贸促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李建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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