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4-0001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31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13]64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3-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等9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等9个专项规划的通知主动公开
眉府办发〔2013〕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等11个专项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3〕4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规划的通知》(眉府发〔2013〕29号)精神,市政府组织编制的《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产业重建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9个“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
2.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3.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
4.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5.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6.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产业重建专项规划
7.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
8.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
9.眉山市“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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