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3-00096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9-16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3]105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3-09-0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应对气象灾害领导小组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眉山市应对气象灾害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我市气象灾害应对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应对气象灾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钟 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权 眉山军分区参谋长
廖宇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尧登宇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牟长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邓德均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组长
赵晓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育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述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邱云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明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友中 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旭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韩顺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成宏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余茂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白文超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张文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吉宏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四清 市旅游局副局长
孙绍全 市粮食局副局长
苏学文 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 岷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 帆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古伯良 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杨义彬 市气象局副局长
夏 军 眉山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肖 广 武警眉山支队副参谋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杨义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相关工作。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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