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3-0009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8-20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3〕94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3-08-18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市政府决定成立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吴爱玲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彭 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井万 市教育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郭子明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委 员:郑高庆 市委编办副主任
黄海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天舒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金育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 萍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光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谌俊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 聂 市审计局副局长
曾 涛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