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3-0006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06-28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3]7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3-06-2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精神,增强人民体质,选拔优秀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备战全省第八届、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推动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市三届残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三届残运会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负责市三届残运会的组织和重大问题决策。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训练和比赛工作。市级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市三届残运会顺利举办。
二、规模及项目设置
(一)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市三届残运会由市政府主办,市残联、市体育局和各区县政府承办,各相关单位协办。
(二)比赛时间、规模及项目设置。市三届残运会拟定于2013年9月下旬举行。以区县为单位组队参会。每个队限报运动员60至100人。比赛项目共设置3个类别,11个大项。
三、比赛要求
各区县务必按市三届残运会竞赛规程(由市三届残运会组织委员会另行制定)组队参赛,全力以赴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充分展现全市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做到运动成绩和道德风尚“双丰收”。
四、保障措施
各区县要落实参加市三届残运会运动员从训练到参赛环节的经费保障,正确处理好运动员训练与工作的协调安排,配备必要的训练器具和装备,确保运动员正常训练与参赛,为运动员创造佳绩提供条件。各参赛队的经费以及开幕式演出涉及各区县表演队伍的相应经费均由各区县负责解决。
附件: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附件
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市政府市长
主 任:祝 云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残工委主任、市残联主席
副 主 任:徐成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徐井万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局长
曾乐斌 市残联理事长
委 员:廖仁军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姚小虎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体育总会主席
李文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域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杨海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文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吉宏 市卫生局副局长
时政权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姚永亮 眉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乐俊清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平松 市残联副理事长
彭 洪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永毅 市残联副调研员
严明宇 东坡区委副书记
杨 红 仁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志中 彭山县政府副县长
杜强伦 洪雅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杨昌勤 丹棱县委常委
王利清 青神县政府副县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曾乐斌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市三届残运会的组织实施。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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