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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2-0018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2-11-08
 文  号  眉府办函[2012]14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2-11-05  有效性  失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11-05 眉府办函[2012]147号   


  眉府办函〔2012〕147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5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措施,关系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和无私奉献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市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法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要结合辖区实际,及时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调配合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全力以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卫生部门要做好无偿献血日常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无偿献血、医疗机构合理用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和跨区域取血,确保不发生血液安全事故。

  (二)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免费刊登、播放无偿献血公益性广告。要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使15—55周岁的农村居民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75%以上,城市居民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消除群众对献血的不正确看法和疑惧心理。在全社会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群众公益意识。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在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繁华地段、广场、公园、商业区、旅游景区、300户以上居民小区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

  (四)城乡规划部门要尽快编制并落实爱心献血屋的设置规划。

  (五)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采供血机构设置的流动和固定采血点、献血者车辆停靠提供支持和帮助。

  (六)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七)教育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在校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内容,使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八)编制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科学合理核定采供血机构人员编制。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采供血机构人才配备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十)文明办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内容。

  (十一)团委、妇联要在广大团员、青年、妇女群体中,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积极配合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帮助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工作。

  (十二)红十字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要求,依法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三、加大投入,改善献血环境

  改善献血环境,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无偿献血,变流动献血为固定献血是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需求和趋势。各区县政府要抓紧在闹市区规划一座标准化的爱心献血屋,爱心献血屋的选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建议和建设要求,运行和内部管理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2012年,东坡区和仁寿县先行试点启动爱心献血屋建设,分别在眉山中心城区和仁寿县城区的闹市区规划建设一座标准化的爱心献血屋。2013年,彭山、洪雅、青神、丹棱四县完成在城区选址建设一座爱心献血屋。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队伍建设,拓展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提升献血服务能力,改善献血服务环境,逐步实现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的转变。

  四、严格管理,确保血液安全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采供血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积极稳妥探索开展自身储血和血液替代等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五、完善预案,抓好应急保障

  针对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季节性缺血日益严重等问题,各区县要建立健全血液供应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分级管理预案,加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和稀有血型队伍建设,避免出现血液供应紧张状况,保证突发、紧急事件和结构性、季节性缺血时临床用血应急供应。

  附件:眉山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

  附件

  眉山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爱玲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彭 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 晓 市人大教工委主任

  彭 锋 市卫生局局长

  马 炜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周开友 眉山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成 员:郭子明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管生文 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海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海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蜀宁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夏炬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白 刚 市法制办副主任

  白仲华 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冷青峰 眉山铝硅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刚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鲜明 眉山日报社总编辑

  周小川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伍志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利铭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艳 团市委书记

  曹 煦 市妇联副主席

  余 平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献血办公室主任苏涛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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