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15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08-27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119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08-21 | 有效性 | 失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2〕11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全市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三届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
全市重点工业园区
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工业强市,准确把握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发展方向,进一步理清园区主导产业产品链和技术路线,为园区项目招商和项目准入审查提供指导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范围
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和眉山现代工业新城规划范围内的重点工业园区。包括:眉山铝硅产业园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成眉石化园区、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眉山机械产业园区。
二、编制原则
深入贯彻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川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眉府发〔2011〕27号),突出“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以区县和园区为责任主体编制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三、编制任务
(一)天府新区眉山区域。
1.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2.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
3.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二)眉山现代工业新城。
1.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生物医药产业。
2.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天然气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
3.眉山铝硅产业园区:光伏产业、有色金属产业。
4.成眉石化园区:油气化工产业。
5.眉山机械产业园区:机械装备产业。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彭山经济开发区统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东坡区政府负责眉山机械产业园区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产业发展规划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各单位自行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三)2012年9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产业规划初稿编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组织评审。
(四)2012年10月31日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各重点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经费保障
各责任单位产业规划编制经费自筹解决。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组织评审工作。
附件:规划编制单位推荐名单
附件
规划编制单位推荐名单
装备制造产业: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机械工业第三设计院、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
化工产业:四川省化工设计院、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广东星燃石化设计院
生物医药产业: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浙江医药工业设计院
新材料、电子信息、光伏产业:四川轻工设计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投顾问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
有色金属产业: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洛阳有色金属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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