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14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08-20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11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08-15 | 有效性 | 失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2〕117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
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
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1〕18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2〕14号)等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化立市”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发展是全国、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对于巩固党的宣传舆论阵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眉山、智慧眉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数字化和大容量、双向交互改造为基础,以业务开发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使其成为惠民工程,成为全市推进“数字眉山”建设、“三网融合”和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2008年有线数字电视开通之前的34万户模拟有线电视在册用户的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二)对城区在建、拟建和已经建成未交付使用的新建楼宇,实施数字电视信号传送。
三、实施步骤
(一)2012年,基本完成眉山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和25%的县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转换用户6万户。
(二)2013年,完成各县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转换用户10万户。
(三)2014年,完成全市农村集镇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转换用户8万户。
(四)2015年,完成全市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转换用户10万户,全面完成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完成市本级和区县数字电视分前端技术平台的升级改造,在已有的标清数字电视、高清数字电视业务的基础上,新增双向互动点播、互联网、综合政务信息服务等广电新业务。
(二)推进数字化网络建设。全市各级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在市政建设规划时,将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建设纳入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1G带宽,高清、双向、互动,集中分配,一户一线”的技术标准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三)推进新建小区、楼宇数字化工作。根据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广发〔2011〕120号)精神,将有线广播电视列为新建小区的并联审批和综合验收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四)推进居民社区、经营性场所的数字化整体转换。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协调组织,对居民社区分区、分片实行整体转换,关停除国家规定传输模拟电视信号外的所有模拟电视信号。宾馆、酒店等经营性场所,要把有线数字电视作为树立对外形象的硬件设施,在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整体转换。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要积极为宾馆、酒店等经营性场所提供技术服务。
(五)增强服务功能。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关系,既要保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又要增加节目、信息内容,提供数字电视节目和视频互动点播、电视商务、娱乐休闲、互联网接入等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价格政策
(一)安装费。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新建商品房水、电、天然气、电视入户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眉价工〔2008〕23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两管三线”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格〔2012〕146号)规定的安装费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
(二)收视维护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有线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3〕86号)、《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4〕232号)精神,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召开听证会确定。付费数字节目费和增值业务服务费,由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根据市场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由用户自愿订购。城市低保、烈军属、农村五保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减免优惠。
(三)数字电视机顶盒。用户主终端基本型标清数字电视机顶盒,采取用户预存一年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方式,由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为用户免费配置。副终端的数字电视机顶盒由用户自愿自行购买。
六、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确保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建设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按期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任务。
1.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的整体规划、技术规范和监督验收。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定有线数字电视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支持配合广电部门继续实施新建小区接入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将有线电视数字化列入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规划,专项审批。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有线数字电视纳入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综合验收。
5.市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全市宾馆、酒店于2012年底前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6.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确定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文化体制改革优惠政策。
7.市、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总体规划。
8.市、县广电网络分公司:负责履行国有资产经营者职责,负责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大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的宣传力度,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眉山市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
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祝 云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黄劲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周小川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伍明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继桂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博览事务局局长
吕 泓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四清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曾 涛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苟茂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 祥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钟铃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长虹 四川广电网络眉山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播电视台,周小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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