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11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07-13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99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07-09 | 有效性 | 失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眉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2〕9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
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眉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眉山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7月9日
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
2012年实施计划眉山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106号),扎实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较2011年下降0.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6%。(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
(三)积极培育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10家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物流企业3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建设重点
(一)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眉山中心物流园区、仁寿视高物流中心、彭山青龙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悦兴物流园前期工作,确保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东坡区政府、仁寿县政府、彭山县政府)
(二)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西部新材料商贸中心、国际商贸物流城2期、青龙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仁寿县政府、彭山县政府)
(三)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区县、市级部门信息平台,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全市物流整体水平和效率;整合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立区域物流交易公共平台,实现资源优化;建设第三方物流交易支持平台,提高物流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
(四)推进物流多元化。加快建设一批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城市配送系统;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粮食现代物流、商贸物流和第三方物流;鼓励制造业物流服务外包,提高物流专业化程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五)优化空间布局。
1.以眉山工业新城为核心,把眉山建成四川省次区域物流中心,在全市形成“三园区、四中心、八配送中心”的总体格局,重点推进仁寿视高物流中心、彭山青龙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2.加强区域合作,强力推进工业大道、岷东大道、滨江大道、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加快实现与成都交通的无缝、无差别对接。推进眉山与省内各物流枢纽间、地方政府间、物流企业间的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市级相关部门物流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物流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区县要建立重点物流项目责任机制,确保重点物流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
1.加大对物流用地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倾斜,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物流聚集区、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及物流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进入全国物流企业税收改革试点范围,落实好国家新近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
3.督促推动物流企业水电气与工业企业水电气同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增加资金投入。
1.储备一批对口的重点物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对全市物流项目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召开银行和物流企业对接会,提升物流企业的信用评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积极引进物流企业。瞄准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等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和中铁快运、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物流龙头企业,加大投资促进力度,积极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入驻眉山,迅速提高现代物流的管理水平和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规范物流市场秩序。
1.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物流企业登记注册的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2.加强城市配送和货运市场管理。开展城市配送的组织、规范试点工作。规范货运市场(站),加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3.继续加大不合理收费公路清理力度,巩固专项清理成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在物流园区内规划城区货运市场,将城市货车规范至专用货运市场内。(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5.加快货运车辆绕城线路建设,提高物流配送、运输效率,减小对城区正常交通流和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行业基础性工作。
1.完善统计。完善物流统计季报制度,提高物流统计核算频率,加强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2.加快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指导职业院校加强物流业相关专业建设,扩大培养规模。鼓励物流企业与学校合作开展订单培养。2012年,培养输送物流行业相关高职毕业生50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充分发挥物流行业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国家A级物流企业评审制度,建立和完善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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