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06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05-11 |
文 号 | 眉府办函[2012]59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05-0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2〕5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眉山市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债券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快资本市场建设,迅速启动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经市政府第8次例会研究,同意成立眉山市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小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邓见文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肖 巍 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成 员:魏文彪 市监察局局长
黄 健 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高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江昌淆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立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惠琴 市审计局局长
刘友洪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任 晓 市国税局局长
王开东 市地税局局长
董 峰 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罗崇东 眉山银监分局局长
彭晓宇 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滕 波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马向荣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日常工作。邓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晓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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