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件当前位置: 首页 > 政  策 > 正文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2-0005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2-05-11
 文  号  眉府办函[2012]5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2-05-07  有效性  失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2-05-07 眉府办函[2012]58号

  眉府办函〔2012〕58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

  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

  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78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二五”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眉府发〔2011〕26号),强力推进“文化立市”战略,建设文化强市,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全市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改革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及时制定全市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方案,把学习雷锋与开展志愿服务结合起来。继续推进“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建立长效运作管理机制;依托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深入开展以“感恩奋进”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精神文明互联网络阵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团市委配合市委宣传部落实)

  (二)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实际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体系,重点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合并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地面数字电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等文体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文体惠民活动,实行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实现文体活动开展常态化。扩大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农村无线覆盖。启动市博物馆、全民健身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各区县政府)

  (三)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继续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合并的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县政府)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研究出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重点文化产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东坡文化核心区建设,完成东坡宋城旅游文化项目策划、规划和招商前期工作,精心打造“两宋荣光”眉州大道,加快推进四大文化主题公园、东坡动漫国际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启动东坡文化产业园建设。支持成都理工大学影视学院教学和影视拍摄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成南旅游经济区、东坡文化观光体验旅游经济区、长寿养生文化旅游度假区和洪雅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经济区的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五)促进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实施文艺创作“五个一”工程。精心遴选优秀作品,积极申报全省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学奖、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和巴蜀文艺奖。组织好东坡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配合市委宣传部落实)

  (六)提高现代传播能力。不断提升眉山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影响力,加快眉山网、手机报、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深化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完善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推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在国家、省级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城市标志、城市名片、城市形象宣传主题词的使用,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眉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配合市委宣传部落实)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制定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方案,启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制定历史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切实抓好“申遗”工作,全面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大力推动瓦屋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青神竹编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各区县政府)

  (八)加强文化交流合作。举办东坡国际文化节。巩固和扩大与国内“三苏”遗迹遗址地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各类全国性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成渝经济区节点城市、天府新区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域协调区的优势,积极融入成都,加大文化交流合作及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承接文化产业转移。加强外宣窗口建设,以文化交流活动为载体,推进外宣、外事、外贸、侨务、科技、旅游、体育等与文化“走出去”结合起来,形成对外文化交流合力。(责任单位: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外侨台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市委宣传部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及分类标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能力建设,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使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重点产品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落实支持政策。增加文化部门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商、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及重点文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文化领域银企对接。继续执行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的各项改革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监分局)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