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6-0001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6-07-23 |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26〕5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省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书面调整建议并说明理由,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 入伍政策措施 |
市政府 征兵办公室 |
一季度 (已完成) |
2 |
眉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
市医疗保障局 |
三季度 |
3 |
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市教体局 |
四季度 |
4 |
眉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保护方案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四季度 |
备注: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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