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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6-000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7-23
 文  号  眉府办发〔2026〕5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7-2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省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书面调整建议并说明理由,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22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

入伍政策措施

市政府

征兵办公室

一季度

(已完成)

2

眉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市医疗保障局

三季度

3

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市教体局

四季度

4

眉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保护方案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四季度

备注: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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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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