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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5-0002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6-10
 文  号  眉府办发〔2025〕6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6-06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立足发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在202512月底前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市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科学民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拟订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还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编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6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承办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履行程序要求

1

市教体局

眉山时尚体育运动名城规划

20252030年)

202512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52

已完成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3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中心城区和甘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202512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4

市交通运输局

眉山港总体规划(修编)

20256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5

市卫生健康委

眉山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20257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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