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3-0005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23〕1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3〕12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眉山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部门(单位)按照《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部门(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多渠道发布。
四、各承办部门(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承办单位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型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市发展改革委 |
眉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眉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3 |
市教体局 |
眉山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4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规划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6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眉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7 |
市医疗保障局 |
眉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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