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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3-0005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5-23
 文  号  眉府办函〔2023〕19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23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眉山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眉府办函〔2023〕19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眉山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


2023年眉山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积极深化主动公开

推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全域协同”战略部署信息公开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都市圈建设,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等信息,及时发布扩大内需提振消费需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要素保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等方面政策及实施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建设信息公开

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公开相关政策。聚力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及时公开人才服务管理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3

大力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监管,以及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等方面信息公开。

4

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就业帮扶政策公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康科普等信息发布。

6

及时公开空气质量监测、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治理等信息。

7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

8

提高社会保险、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9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10

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意见采纳情况。

11

做好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12

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公开参考样表。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13

凡审计机关对外公告或披露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要全面公开整改结果。

14

依法公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案件。

15

推动政务公开转型升级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23年8月底前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

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底

16

持续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023年底

17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定期检查机制,重点检查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就业等方面政策及实施公开情况

18

做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19

加强涉企政策公开服务

围绕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和获取便利度。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0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和培训交流工作,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服务水平。

21

大力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认真履行政策解读职责。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2

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应包含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90%。

23

严格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材料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

24

建设政策咨询问答库,特别要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疑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通过政府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等公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5

全力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6

加大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27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

28

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9

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30

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

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回应管理制度,健全评价机制,促进群众关切回应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31

持续推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由“办不办”向“好不好”转变,扎实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2

加大群众关切回应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定期公示回应群众关切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33

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

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针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34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5

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36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专区

市、县(区)政务服务场所要标准化规范化打造政务公开专区,相对独立的其他政务服务场所要因地制宜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或设置政务公开窗口。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37

各县(区)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在具备条件的村(社区)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38

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

39

提升先行先试质效

仁寿县、东坡区、青神县作为全省先行县,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工作。

仁寿县、东坡区、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底

40

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23年8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坚决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的问题。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底

41

加强平台载体信息化建设

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化

市、县(区)政府网站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布局,建设本地“数字政府”专区。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42

探索数字化政策发布,推动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

43

加快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2023年底前实现一级标准率达到100%。

44

创新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

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45

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等权威信息。

46

结合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政务新媒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47

增强政府公报服务社会的权威性便捷性

摸排政府公报需求情况,进一步优化纸质公报赠阅范围。

市政府办公室

2023年底

48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做好数据整合交换,推动与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

49

强化管理保障

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认真对照执行。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0

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建立健全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

51

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纳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

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52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3

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4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地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差距不足,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5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管部门(机构)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56

建立健全人员梯队培养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

57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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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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