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2-0029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22〕4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扩权赋能,提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能力,现将《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清单所涉及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分批次赋权到位并向社会公开。基层迫切需要、条件成熟的事项纳入首批赋权范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需要培养过渡期的事项纳入第二批赋权范围,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实施难度较大的事项,待条件成熟后另行安排。要主动掌握赋权事项的运行情况,积极解决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研究。东坡区应在省政府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范围内,根据市区两级事权划分,结合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加快厘清剩余事项,进一步推进权力下放,确保“应赋尽赋”,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承接到位,杜绝基层监管“空白”。
二、各县(区)赋权部门要明确完善本领域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办事指南、自由裁量权等标准,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和配套保障,提高基层履职行权能力,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要明晰县乡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赋权事项运行顺畅高效。
三、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及时将各地赋权事项清单报省委编办、司法厅备案。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机制,适时开展赋权工作跟踪评估,及时研究提出并上报调整完善的建议。
附件:1.东坡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彭山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仁寿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4.洪雅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5.丹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6.青神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眉府办发〔2022〕47号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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