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2-0028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01 |
文 号 | 眉府办字〔2022〕1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0-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眉府办字〔2022〕12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黄 河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孙 剑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李建兴 市政府副市长
戴林莉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吴 江 市政府秘书长
赖 刚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梅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严明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强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林坤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 琳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祝才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云胜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树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 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彭 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建国 市教体局局长
周 惠 市科技局局长
曾贤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祥 市民政局局长
张 勇 市司法局局长
刘汉学 市财政局局长
骆仕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范纯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红 市商务局局长
王 枫 市文广旅局局长
蒋传德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袁利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江昌淆 市林业局局长
李 静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利民同志兼任。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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