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2-0027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9-09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22〕4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2〕41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孙剑同志不再负责金融工作。不再分管市金融工作局。不再联系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保监分局和其他驻眉金融单位以及保险证券机构。
赵金霞同志负责金融工作。分管市金融工作局。协助分管眉山高新区、农业农村、对外开放、经济合作、卫生健康工作。联系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眉山银保监分局和其他驻眉金融单位以及保险证券机构。
邹汝林同志增加负责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黄秀航同志增加负责科学技术工作。增加分管市科技局。增加联系市科协。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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