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1-0005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6-16 |
文 号 | 眉府办字〔2021〕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眉山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眉府办字〔2021〕7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重传委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眉山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重传委”)中增加地方病防治有关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市重传委职责、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先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唐 密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传德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委 员:文晓东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宋贵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曹 煦 市教体局副局长
聂 川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茂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敏良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 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劲涛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彭玉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兴林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许 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曾 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启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 彬 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王进儒 市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主任
孙丽琴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
王 娜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 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
赖崇华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张 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喻素彬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俊瑾 团市委副书记
曹 阳 市妇联副主席
王 建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彭 洪 市残联副理事长
邓 敏 眉山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王 军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三、有关事项
市重传委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蒋传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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