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1-0003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5-07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21〕7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1〕7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市级部门提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在上报代拟稿时须填写《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表》,明确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拟“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市级部门制发的公文,须明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要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专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单位)〕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维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专人专责,做好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坚决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优化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检索、下载等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查阅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本级政府、本系统、本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库建设,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三)提升政府公报服务质效。坚持权威、规范、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好《眉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工作,确保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及时登”。凡是涉及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市级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转送至公报编辑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供《眉山市人民政府公报》选载刊登。2021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实行一月一刊,赠阅范围包括市、县(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县(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单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单位)〕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推进重大规划及相关政策集中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类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网站“规划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按职责做好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各类规划的汇集展示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现代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开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加强政策发布。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公开。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坚定社会信心。〔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推进情况,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工作举措。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在统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等相关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全市30件民生实事年度实施方案,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进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主动公开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等信息。做好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答复全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九)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和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时清理公布本地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针对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动态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涉及的市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
(十)推进工作流程和平台规范化。遵照9项省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持续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和环节管理。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集中分类发布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和信息查阅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窗口),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梳理办事指南、流程、机构等服务事项,实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场所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同源、发布同源、管理同源。推行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服务,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综合采用政务新媒体、短信、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方式,精准推送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切实提高行政决策和解读回应实效
(十二)扩大基层行政决策群众参与度。结合职责权限,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方式、渠道,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行政决策执行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注重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举措内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文件,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鼓励采用图文解析、吹风会、发布会、简明问答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第5代超文本标记语言(H5)和可视化图表、短视频等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十四)积极构建群众关切回应体系。统筹热线电话、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做实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完善“台账登记—交办转办—整改销号—办结回复—定期抽查”的诉求回应闭环机制,以及解决群众诉求、办理民生实事等方面的联动机制,让社情民意更畅通,诉求传达更便捷,问题处置更快捷。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及时公开回应结果。〔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五、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十五)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备案、关停、注销等动态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服务不实用、交流互动不回应”问题和现象产生,深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着力解决“僵尸”“过度娱乐化”等突出问题。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整合政务新媒体中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有序关停无力维护的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十六)强化功能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方便公众使用快捷高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栏目功能,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整体发声联动发声。积极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按时完成各级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十七)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分级备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管无死角。强化内容纠错,避免引发负面舆情。开展季度抽查和半年检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全覆盖。加大考核问责,对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积极提升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机制,保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十九)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及时将处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实现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具体收缴规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强化指导督促。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指导督促,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加强问责。鼓励通过聘请社会监督评议员等方式,增强第三方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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