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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21-0001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29
 文  号  眉府办发[2021]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1-28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眉山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4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成体系完备、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中西医并重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构筑起保护全市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按照《健康眉山2030规划纲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现状,统筹资源布局,统一规划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循序渐进、逐步实施。

(二)平战结合、综合利用。统筹考虑平时和战时重大疫情的双重需要,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调整,坚持中西医并重,盘活存量、开发增量、综合利用。

(三)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坚持对标成都、一体发展,在统筹规划布局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时应适度超前;同时又立足眉山市情,既考虑补短板的必要性、尽力而为,又考虑可行性、量力而行,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三、工作任务

重点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和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三大工程”,构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有序衔接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1.基础设施方面。

(1)市本级。将市疾控中心整体迁建PPP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按三级疾控机构标准加快建设;实施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二期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按标准规划配置4个P2+实验室,6个P2实验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县(区)。加快推进眉山天府新区疾控中心新建、东坡区疾控中心迁建、仁寿县疾控中心扩建、洪雅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按等级评审标准和疫情防控需要完成实验室设备配置。每个县(区)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东坡区、仁寿县疾控中心至少各配置1个P2+实验室。〔牵头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基层。按照每3—10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规划新建或改扩建中心城区、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公共卫生科,推进数字化、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新建、改建一批智慧门诊。〔牵头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人才方面。按照等级创建相关标准配齐配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采取考试招聘、考核招聘等方式,在2022年前按新核定编制数逐步补齐人员,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85%以上、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占比达40%以上、卫生检测人员占比达3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按照标准配齐人员。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为各行各业培养和建设一支社会卫生员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1.基础设施方面。

(1)市本级。实施华西医院眉山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和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项目,按照“扩大传染病集中收集容量,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占比原则上达到医院编制床位的5%—10%”要求,建设市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重症医学救治中心、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区域医学检验中心(P2+实验室1个)和市县乡三级医联体系统,提升传染病防治和重症病人救治能力。新建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结合常规资源和储备力量的考虑,统筹平时和战时的双重需要,建设1所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设置床位150张,承担全市传染病收治、中西医救治的主体任务,指导全市开展传染病救治和处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县(区)。加快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传染病科(区)。其余各县(区)级综合医院建设规范的传染病科(区),仁寿县建设床位不低于100张,东坡区不低于80张,其余县(区)不低于50张;仁寿县改造负压病房不低于10间,其余县(区)不低于2间。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诊治能力。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能力,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水平。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下同)床位,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县级医院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病人诊断、隔离、救治,及时转诊重症患者,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培训。〔牵头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预检分诊、发热哨点和肠道门诊,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转诊、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实现传染病的早期发现和隔离,构筑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的网底。2021年,对8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购置救护车、彩超、检验检测设备及负压担架等相关设施设备,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对其中27家配备CT。2022年,对剩余53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和购置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4)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2.人才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传染病医院(院区、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市(县)医院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建立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工程。

1.建设医卫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时数据为基础,建设具有便民服务、政府监管、统计分析等综合管理服务能力的业务中台,为“三医联动”四大基础体系(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耗材保障)提供信息化支撑。全面提升我市医卫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和区域业务协作能力,实现全域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建设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建成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将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预警应急指挥平台与智慧医疗院前急救指挥平台、全市疾控实验室检测管理与质控管理系统和智慧血液管理系统对接融合,搭建眉山市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应对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的检测、预警、救助、应急、指挥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3.建设医疗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医卫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时采集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核心信息数据为基础,依托医疗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进行综合监管和处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信息化检测、评估,为相关部门提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全面推动电子健康卡建设和应用工作,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挂号、预约诊疗、缴费、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4.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库。通过全面收集整理医疗卫生机构核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一步汇集影像、检验、病理及公共卫生业务服务数据,积极推进与医保、医药等政务、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加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业务信息的协同共享,形成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医疗器械制造、药品生产、健康养老等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产业落地眉山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锁定并逐步化解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等引起的负债,体现公立机构的“公益性”。

(二)加强部门支持配合。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要相互协作、通力合作,将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相关的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在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在编制核定、考核招聘用编方面给予倾斜,在人才考核招聘、职称评定、绩效总额核定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打破政策瓶颈,落实“两个允许”,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带量采购范围,确保体系建设规划到位、执行到位,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优化全市重要应急物资特别是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建立健全防疫应急物资保障储备机制,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属地责任,构建市、县(区)、医院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制定医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供给能力。完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和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优化重大疾病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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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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